第223章 我亦飘零久(10)


  坦白说,莫惊春真是他见过的脾气最怪的渡劫期了。
  林遥川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这两天来他被莫惊春使唤,可暗地里也没少和沈明欢吐槽,以莫惊春的修为耳力,他不可能没听见。
  修为越高的大人物总是更在乎自己的权威,但对于他这种近似冒犯的行为,莫惊春除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更加刁难他们俩之外,倒也没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因此林遥川也不怎么害怕他。
  林遥川看着这么短的时间莫惊春又换了一身衣服,只是眼上始终蒙着白绸,他有些好奇:“那个,盟主,你为什么不愿意治一下眼睛呢?以你的能力,应该很简单吧?”
  莫惊春并非生来就是瞎子,据说是他年少时被一富家子弟弄瞎的,那时他修为还很弱,也还没组建京华商盟,是这世间再普通不过的落魄少年。
  莫惊春崛起的道路很神秘,与其他人都背靠大势力不同,他是单枪匹马闯到这个地位的,用时不过百年。如果不是沈明欢将当世天骄全都压制得黯淡无光,他应当会是神域最令人心折神往的人物。
  可他如今有了这么高的修为,这么多的财富,却始终没尝试治一下眼睛。
  莫惊春摸了摸眼上白绸,似笑非笑:“因为这是罪证,我要留着让某个人愧疚,要他寝食不能安。”
  他说这话时都似带着冷意,仿佛恨极了那个人,林遥川讷讷不敢言。
  他没想到莫惊春居然还会有这么幼稚的念头,以为通过伤害自己能让敌人难受?太天真了,真正难受的只有在乎他的人,敌人只会开几坛好酒庆祝。
  *
  举凡有点底蕴的大势力,至少都掌控着一两个秘境,这些秘境各有各的特点,但无一例外,都很适合修行。
  白瑾无常年待在秘境。
  人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必须要付出某些代价,这点,白瑾无比任何人都清楚。
  星河族人得天独厚,但他幼时并不爱修行,与动辄翻云覆雨的修为相比,他更喜欢智慧的力量,他习惯用自己的大脑、用计谋解决一切难题。
  这种观念在一切以实力说话的神域有一点点惊骇世俗了,再加上他天赋优异,故而族人们对此并不支持,更不赞同。
  如果说白瑾无一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沈明欢出世,他便放心地放弃修仙道路,专心致志钻研谋略。
  反正星河的责任有人担了,他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
  ——沈明欢的天资太过惊人,星河一族喜不自胜地拥他为王,将星河延续的希望与使命皆系于他一身。
  白瑾无一直觉得自己是很幸运的,他生在星河,出生就有不俗的天赋,又很快找到了自己热爱的、打算为之奋斗一生的事情。他有一个很好的王,尊重他的决定,给了他极大的施展抱负的空间,又煞费苦心无数次用灵力灌体之术替他堆出了大乘期的修为。
  灵力灌体曾经是个禁术,失败的可能性极高,且对施法者和被施法者双方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是沈明欢改进了它。
  不过改进之后,本就困难的禁术更加难以实施,据白瑾无所知,世界上也唯有沈明欢能做到这样苛刻的灵力控制手段。
  他还是不喜欢修行,但自沈明欢死后,白瑾无已在秘境中待了近百年。
  他于此地昼夜不分地苦修。
  还是不够,还得再努力一点。
  连渡劫期都不是,怎么能代替沈明欢当星河的王?怎么能承担得起他本该承担的天命?
  储物戒里玉符震动。
  修行着的白瑾无睁开眼,心念一动,下一秒便离开了秘境。
  “朝颜,何事寻我?”白瑾无每次闭关前都会事先安排好星河接下来的事宜,千机门之类的势力虽然比较闹腾,但他们的心思丑陋却简单,白瑾无只消一眼便能看清,翻不出太大风浪。
  他习惯面面俱到,而这么多年来也从无缺漏,这还是第一次在他闭关时朝颜联系他。
  朝颜沉默片刻,“军师,万物春现世了。”
  “万物春?万物春不是一直都在雪原吗?慢着,你是说万物春剑法?”白瑾无心跳近乎凝滞了一瞬,恍然意识到朝颜的言下之意,反应过来后便断然否决:“绝无可能!”
  他说话向来留三分,很少用这样肯定的话语。
  “沈明欢死了,我亲手杀的。”白瑾无一字一句:“绝无可能还活着。”
  第223章 我亦飘零久(10)
  莫惊春已经快要失去耐心了。
  他专程来此一趟, 不是为了和两个年轻人玩这种过家家的游戏。
  他为沈明欢而来,原以为能在那个名叫沈书的炼气期身上得知关于沈明欢的线索,甚至他猜测那人就是沈明欢也说不定。
  可这几天的试探下来, 这人胆小、怕死、唯唯诺诺,与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沈明欢半点儿也不相似。
  ——沈书绝不会是沈明欢,也不会是沈明欢的徒弟,至少不是让沈明欢满意的徒弟。
  在得出这个“真相”的时候,莫惊春心里是有一些气愤的。
  满腔期待做了无用功, 换做是谁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你们走吧。”莫惊春吐出一口浊气, 按耐下心中的烦躁, “我们的交易到此为止,接下来的路不需要你们护送了。”
  林遥川激动地差点没拿稳扫帚,他警惕地提醒:“剑尖是不退的。”

第223章 我亦飘零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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