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明明明月是前身(29)311


  朝臣们面面相觑。
  “陛下,清官难断家务事,依臣之见,将那父亲请来,二人说开了便也就是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说男方年纪大了些,可既舍得出八十两聘礼,想必确是心悦此女。”
  卖女儿的事被装点成了婚姻,脏款也被说成聘礼。
  白秀玲惊惶抬起头,她的人生似乎就要在这轻飘飘的三言两语中盖棺定论,可这要她怎么甘愿?
  “陛下昨日下旨,天下女子除有罪在身外,不论年岁、不论嫁娶与否,皆可参加女试,任何人不得阻拦。民女要参加女试,父亲不许,请陛下圣裁!”
  她用力叩首,额头触地的那一刻,已然泪流满面。
  这是她最后一次机会了,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了。
  刑部尚书崔护本能地开始思索起该怎么判来,这件事情麻烦就麻烦在没有先例。
  杀人是死罪、贩卖人口是死罪,可杀自己的孩子有罪吗?律法上没写。
  “崔护。”
  “在。”崔护失神时突然被叫了一声,他回过神,发现叫他的人是太子。
  他出列:“臣在。”
  “崔大人因何发愁?”
  “臣……”崔护踟蹰着不知如何作答。
  沈明恒道:“倘若将此案交予你,你将如何?”
  崔护没有头绪,他如实回答:“臣不知。”
  沈明恒温和道:“今日是第一次听闻,但这种事不会是最后一次,刑部掌刑狱,掌决案,你是刑部尚书,你不能不知道。”
  如果连最高的裁决机构刑部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判决,地方的县衙又从哪得依照呢?
  律法必须明文规定,容不得自我意会。
  崔护微怔:“殿下的意思是?”
  于策听明白了,“殿下要重修律法?”
  《夏律》在开国时修过一次,是在前朝的律法上做了修订整合,眼下盛世承平,确有些不合时宜。但是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国家治理应以稳定为上,所谓无为而治,不该有太大的变动,以免惊扰百姓。
  不到七年重修律法,这频率有些高了。
  崔护请示问:“敢问殿下,此案该如何定?”
  沈明恒摇了摇头:“这不是孤能决定的。法者,国之权衡也,治国需得奉法,因而父皇也好,孤也好,都不能以一家之言立法。”
  崔护怔愣,不解道:“那臣该如何……”
  如果作为掌权者的皇帝和太子都不能下定论,那还有谁有资格决定立法?
  沈昱翻了个白眼:“问问问,就知道问,大夏养士十几载,是让你们一有问题就来问朕和太子吗?”
  沈明恒小声提醒他:“爹,算上今年也才七载。”
  沈昱:“……”
  沈昱面色不变,继续道:“《夏律》怎么修订的,现在就还怎么修订,很难吗?”
  崔护欲言又止。
  很难啊,《夏律》有前朝那么多律法作为参考,现在要补上前面所有朝代都没有的内容……这东西要是没弄好,那可是要遗臭万年的。
  沈明恒无奈道:“崔大人,如果你的父亲不许你参加科举,将你卖给一个年过六十的老妪,你空有才学无处施展,满腔抱负化作镜花水月。你决心逃出来报官,可是他们说你父亲无罪,他予你性命,又将你养大,天然拥有支配你命运的权利,你服吗?你肯认吗?”
  崔护茫然。
  他想说不能这么做比喻,他是顶立门楣的男子,女子出嫁离家理所当然,放在男子身上就是莫大的羞辱。
  但脑海中又有一道声音告诉他这个比喻没有错,白秀玲遭遇的苦楚,就是刚才的比喻中落到他身上的折磨。
  ……修订律法,哪里要区分什么男人女人。今日有性别之分,来日岂非有贵贱之别?是他险些想岔了。
  崔护躬身行礼,真诚道:“臣不服,臣不肯认。多谢殿下指点,臣知晓了。”
  沈明恒“嗯”了一声,“所谓律法,至少要让天下人服气才行,尤其,你最该考虑到的,就是当事人的无奈。”
  崔护再度躬身:“臣领命。”
  “不着急,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你得听到无可奈何者的枉自嗟叹,设身处地体悟他们的愁苦、绝望、悲伤,也理智地思量后果,然后你自会知道该怎么做——不要为了杀人去设立严刑峻法,你的目的是警示,是救赎。”沈明恒说。
  崔护正色道:“臣谨记。”
  这自然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活,身为百官之手的周言安周丞相理所当然要为君分忧,他出列行礼:“陛下,臣斗胆举荐几人。”
  “可,你下了朝拟个名单呈上来给朕。”
  “遵旨。敢问陛下,此事何人主领?”
  举荐归举荐,律法这种关系到一朝根基的大事,主事人还是得问一下皇帝的想法。
  皇帝觉得,这种关系到一朝根基的大事,得问一下太子的想法。
  沈昱问:“太子觉得呢?”
  沈明恒还真有想法,他问:“四弟,你可愿领此责?”
  上朝开小差走神忽然成为全场目光中心的四皇子沈珏:“……啊?”
  他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明恒说了什么,没忍住惊讶,脱口而出:“皇兄真让臣弟去?”
  他是皇子啊!有继承权的那种皇子啊!
  而且他还确实有野心,年前刚为了夺嫡陷害过沈明恒。

第172章 明明明月是前身(2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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