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被挖心夺肺真白月光她成了万人迷(2)


  原身怎么可能做出挖人家心脏的事情。
  家人也在全世界帮她找合适的心脏适配源。
  傅初砚二话不说,要挖了安夏夏的心脏。
  但真的挖了么?
  没有。
  傅初砚意识到自己爱上了替身,没能下手。
  但安夏夏至始至终都认为自己的心脏换到了原身身上,不管傅初砚怎么解释,安夏夏就是觉得原身偷了她的心脏。
  于是痴情男二医生替她伪造了一份所谓器官衰竭的证明,需要紧急移植心肺器官,而原身就是那个完美适配器官的倒霉蛋。
  安夏夏的爱慕者男三不怀好意接近原身,诱导原身爱上自己。
  最后把原身骗上手术台挖了她的心脏和肺器官。
  excuse me???
  这什么降智剧情???
  原身自然是心灰意冷,还没等报仇,就香消玉殒了。
  而安夏夏呢?健康着呢。
  为了一己私欲就能害死一条人命?
  这就是女主么?
  无论做什么都自带柔化光环,所有人看来都理所应当?
  原身的愿望是几个世界以来怨气最重的,她希望般姝替她把安夏夏对她做过的事情,原封不动地还给安夏夏。
  让她也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脏被剖开的滋味。
  还有,她要报复一切参与这件事的人。
  般姝懒懒从鳄鱼皮小香包里拿出一个本子,红色墨水笔圈出一个人名,上面画一个小小的×。
  贺戚。
  那个男三。
  就是骗原身爱上她,又抛弃她,利用她的大渣滓。
  刚好,这是她的攻略目标之一。
  第138章 被挖心夺肺真白月光她成了万人迷(2)
  “小姐。”
  般姝闻声抬眸。
  男人胳膊上搭着西装外套,身高腿长,从楼梯上缓慢朝般姝走来。
  时凛。
  原身父母收养的弃婴,也是她的攻略目标之一。
  “嗯?怎么了哥哥?”
  原身父母把时凛当作亲生儿子一样对待,原身也把他当作亲哥哥,但时凛天生性子冷淡,与他们总像是隔了一堵墙一样疏离。
  最后在原身孤立无援时,他高高在上地说了句“蠢”,没有施以任何援手。
  原身是感激他的。
  在原身死后,时凛及时出面维持了摇摇欲坠的公司,哪怕那时候他的地位与财富早已胜过般家许多。
  他什么都没要。
  自原身死后,时凛一直陪伴在中年丧子,伤心欲绝的原身父母身边,带他们慢慢走出悲痛。
  但作为剧情里的阴鸷大反派,结局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公司被男主傅初砚吞并,就连般氏也没能保住,即便穷困至此,他仍然没有放弃对原身父母的赡养,一直到他死。
  所以原身很感激他为般家所做出的一切。
  “吃饭了么?”时凛把西装外套搭在一旁的沙发椅背上,大手灵巧地解开袖扣,把袖子往上翻了下,“阿姨今天休假,吃什么,我来做。”
  “爸妈呢?”
  “先生太太出去旅游了,大概七天之后回来。”
  时凛称呼她小姐,称呼般父般母是先生,太太。
  很疏离的称呼。
  与其说是他对自己的身份有自知之明,倒不如说他是在给般姝打强心剂:我不是般家的人,我不会争夺般家的财产。
  般姝挺喜欢时凛这种人。
  懂感恩,知分寸。
  况且时凛长着一张阴郁大反派的脸,又禁欲又带感。
  般姝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想上他。
  “随便弄点吧。”
  “番茄鸡蛋面可以么?”
  “可以。”
  时凛点了点头,开始忙碌起来。般姝倚在厨房门边,视线一刻也不离他,“你是要准备出去?干嘛?”
  时凛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在他的认知里,他和这位千金小姐只是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罢了。
  他和她说过的话甚至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所以对于般姝这种类似于关心的话语,他沉默了瞬,不知该如何回应。
  他决定诚实作答,“A大邀请我去讲座。”
  时凛是A大的优秀毕业生,更别说他现在已经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IT公司,短短两年,公司规模扩大了不止五倍。
  商业鬼才。
  财经报纸和新闻栏目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他。
  他还兼任A大物理系教授。
  脸蛋天才。
  般姝觉得这个词形容他是真恰如其分。
  “哦。”般姝的旗袍开叉到雪白细腻的大腿处,她放松的时候,身上那股典雅气质渐渐在放荡懒散中消融,就连旗袍都成了一种无声的引诱。
  “我能去么,我还没去过A大呢。”
  原身在国内就读B大,之后都是在国外宾夕法尼亚大学读书留学。
  妥妥的白富美大学霸。
  时凛把煮好的面条放在凉水中淖了下,抬眸看了她一眼,“嗯,他们给了我一张票,过会我拿给你,你和我一起去。”
  “着装有什么要求么?”般姝最近偏爱穿古典旗袍,不过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还是有讲究的。
  时凛把鸡蛋和番茄翻炒捣出香喷喷的汁水,眸光瞥了眼她线条优美,空荡荡的脖颈。
  “都可以,没有要求。”他声音有些低,“衣服口袋里有一个项链,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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