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那时候她还在说着学校里发生的趣事,把爸妈逗得笑个不停,她也觉得很快乐。
  “那里以前是一家糖水店,我最喜欢她家卖的糖水了,和其他家味道都不一样,我记得她们家生意很好的,怎么没开了呢……”宋美英嘀咕。
  等车子停在一个小区门口的时候,路口边一对中年夫妻牵着一只金毛。
  宋美英眼睛一亮:“哇,是奔奔!它看起来年纪已经大了,毛发没有以前那么亮了,瘦了,精神好像也不太好了,以前它可活泼了,我妈不喜欢狗狗,但是我妈说等我大学毕业搬出去自己住了,想养几只狗都行,我就想养金毛!”
  她从车顶上飘了下来,靠近了金毛伸手想要摸摸它。
  原本乖乖蹲坐在主人腿边的金毛突然抬起了前爪,脑袋往上蹭了蹭。
  “奔奔……”宋美英伸着手,愣愣的看着它。
  第11章
  奔奔努力晃动起了身后的尾巴,拿脑袋去蹭她。
  它确实年纪大了,以前能跳起来拿脑袋蹭她,还能拿前爪搭在她肩膀上,嘤嘤嘤撒娇要她抱抱它,可它现在做不到了。
  “它在欢迎你回家诶。”柳露飘过来道。
  宋美英眨了眨眼睛,隔空摸了摸奔奔的脑袋,像以前一样笑着和它说话:“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很高兴,我也很高兴,奔奔还是这么漂亮,你永远是咱们小区最漂亮的小狗!”
  “诶?奔奔这是怎么了?”奔奔的主人看它难得这么激动起来,有些奇怪,顺着方向看过去,看见一个青年和女生往这边走近。
  女人忍不住笑了起来,道:“除了小宋……难得见奔奔还有这么喜欢的人了。”
  提起小宋,女人和身边丈夫的神色都黯淡了不少,夫妻俩对视了一眼,齐齐叹气。
  小宋的父母找了她多少年啊,终于找回来了,带回来的却是女儿的尸骨。
  林知乐走过去,朝女人问:“我能摸摸它吗?”
  “可以啊,它看起来很喜欢你。”女人笑着点头。
  林知乐蹲下来,伸出去的手几乎和宋美英的手重叠在一起,这一瞬间,宋美英感受到了掌心下小狗的热情。
  奔奔似乎知道她能摸到自己了,嘤嘤嘤急着撒娇起来。
  宋美英神情错愕,低头看了林知乐一眼。
  下一瞬,她也蹲了下来,和林知乐一起伸手拥抱了这只用所有热情迎接她回家的小狗。
  “奔奔,谢谢你。”
  谢谢你,还在等我回家。
  宋美英家所在的小区不大,往里面走的时候席珩还在问林知乐:“小乐,你喜欢狗狗吗?”
  他已经在脑子里想有哪些好的犬舍了。
  “喜欢啊。”林知乐道,“我喜欢的东西很多的,小猫小狗我喜欢,小猪小鸡我也喜欢,糖果饼干我喜欢,牛奶烤串我也喜欢,还有房子游艇和飞机,今天的高铁体验感很不错,什么时候我能拥有一辆属于我自己的高铁呢……”
  她掰着手指数,最后发现完全数不过来。
  席珩伸手握住她还在数数的手,认真道:“别数了,哥哥的钱包要遭不住了。”
  “哈哈哈哈!”林知乐收回手,被他逗笑。
  席珩也笑了起来。
  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林知乐的头,心想要是小乐没有被抱错就好了,这么有趣的妹妹,他真的很喜欢。
  宋美英的家很好找,这么多年,她父母就一直住在这里,没有搬过家。
  林知乐跟席珩过来的时候,正好碰上一个神情憔悴的女人出来换门口的蜡烛,看见林知乐跟席珩两张陌生的面孔,她愣了一下,朝两人微微点头,然后蹲下来把新蜡烛给点上。
  门口两边各自放着一个盘子,盘子里已经堆积很高的一层蜡油,显然不知道烧过多少根蜡烛了。
  女人一边点蜡烛一边轻声喊着:“美英,回家吧,回家啊,爸妈等着你呢。”
  在女人看不见的地方,宋美英站在她的面前,露出似哭似笑的神情,嘴唇张合好几次,艰涩的声音才发出来:“妈……”
  “您好。”林知乐出声,“请问这里是宋美英家吗?”
  蹲在门边的秦月过了一会儿才有反应,迟钝的抬头看向林知乐:“是,这里是宋美英家,我是美英的妈妈,请问你是……”
  “我是报案的受害人之一,阿姨您好,我是林知乐,您叫我小乐就行。”林知乐俯身,一边说着话一边伸手去扶她。
  手真的握住秦月手臂了,林知乐才切身感受到这人瘦到了什么地步,对方穿的又是短袖,软软一层皮肉底下很容易就触摸到了骨头。
  她头发半白,脸上皱纹横生,起身的时候自己一只手扶着墙,另外一只手借着林知乐的力才站起来。
  “你好你好。”秦月恍惚了一下才想起来林知乐是谁。
  当初夫妻俩接到警方消息过去领宋美英尸骨的时候,也从警方那里听说了,是有两个受害者侥幸逃了出来报了案,后面警方才从人贩子口中得到线索,找到了宋美英的尸骨。
  想起这些,秦月双腿一弯竟然就要跪下去,她眼眶通红,想哭,可这几年眼泪早就流干了,只能哽咽着声音朝林知乐道:“谢谢你,你是我们家美英的恩人,要不是你们,我家美英现在还在那荒地黄土底下躺着……”
  “阿姨,不能这么说,她也帮了我的。”林知乐连忙托住了她,没让她真的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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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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