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功不唐捐160


  文沛菡定定的看着怡安郡王,终于问出了一直闷于心中很久的话。
  怡安郡王为她做了许多,茶楼的对子与花糕,武举的马枪和兵法,这人一改往日懒散的万事不在意的习性,像孔雀开屏一般展示给她看,她也不是没有心的。
  只是……
  清朗的笑声在文沛菡耳边响起。
  “从来没有什么群芳和百花,若是当真万花丛中过,怎可能片叶不沾身?我们其实也算自幼便相识,但却总是无交集,或许你对我有些误会,若有机会,我愿意解释给你听。”
  他爹是荣亲王,当初夺嫡之争,虽然不算惨烈,但是他爹也是参与了的,只不过与明皇的关系还算好,没使过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所以才能封为亲王,还用了荣做为封号。
  但是明皇刚登基的时候坐的还不太稳当,烿朝也还有一些外忧内患,所以对参与过夺嫡,又有子嗣的亲王也是有些忌惮的。
  于是察觉到的他爹,对他们两个的教育稍微进行了一些调整,他哥哥成了有些古板的儒生,而他则是一个纨绔子弟。
  他当时觉得,年少的时候风流浪荡一些,也无伤大雅。
  只是现在多少有一丝丝后悔。
  怡安郡王看着文沛菡那副醉醺醺还要跟他求证的样子,心软得和外面的湖水一样。不顾众人的眼神,倾身凑到文沛菡耳边轻声道。
  “那日宫宴上,你对月伤怀的情景突入眼帘,我本是想安慰一下你,却没料到被误会了许久。
  后来我一直萦怀追忆,念念不忘,这才知当日不止入了眼,也是入了心。
  那日你说,你的夫君要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我便学了好久的茉莉花糕,直至得到你堪比御厨的答复。
  你说你的夫君要赏得了风雪舞得了马枪,我在听雪楼里,与你吟风赏雪,虽仅以文字相见,却神交已久,你曾回复我说可引为知己。
  至于马枪,新科武举,骑射马枪皆得次上签印,若是来日武举及第,可配得上你说的文武双全?
  你若是更喜欢一个武官夫君,我也可以去皇上面前谋个一官半职的,只不过我生意做得更好,而且也不止会做茉莉花糕。”
  ……
  次月殿试,明皇钦点,沈家沈怀瑾为武举状元,任正五品定远将军,镇守沿海,剿灭沿海进犯的倭寇。封其妇纪氏为正六品云骑尉,属勋爵,无实权。二人接受封赏的第二天便收拾行囊,奔赴战场。
  缉事厂千户玉无双也奉旨随行,带队查探剿灭不少倭寇暗中潜藏在沿海一带的窝点,还连带着拉下了不少朝中蛀虫,明皇擢升为从四品镇抚使,准备培养成汪律的接班人,还特赏御赐宝刀一柄,通身由百炼钢打造,锋利异常,名曰肃清刀,取肃清朝堂之意。
  明皇在朝堂上明言:“缉事厂为天子之刀,为百姓之刀,上至皇亲国戚,下至黎民百姓,除恶斩奸,肃清朝堂!”
  至此之后,缉事厂一时风头无两。
  怡安郡王没做武将,明皇封了个织造的官儿,让他去做皇商。
  他还厚脸皮的去跟明皇讨了个赐婚圣旨,于是文家嫡女文沛菡便成了郡王妃。二人常年在荣亲王府的封地常州,和烿都城之间往来,间或也去其他有生意的地方看看,且行且停,赏尽一路雪月风花。
  沈云舒初时跟自己哥哥嫂子在都城皇宫里,参加几个宴会,做一做权势滔天的富贵郡主。后来跟随玉无双一起奔赴沿海,身披战甲,做了一回越过千里苍莽,踏过潇潇烽烟的玉面将军。
  再后来倭寇除尽,他们踏马乘风从战场硝烟中回来,太子李元稹也成功登基为帝,号文皇,登基之后便大赦天下,封赏贤臣。
  在沿海一带战争中居功至伟的沈家嫡次子沈怀瑾,被擢封为从三品护国将军,负责镇守沿海一带。
  玉无双被封为从三品指挥同知,掌缉事厂指挥之权,缉查巡捕,肃清朝堂。
  至于沈家嫡长子、驸马沈怀文则是接替已经告老还乡的齐修远为太学祭酒,主管太学。
  是年朝堂安稳,江山稳固,烿都城灯火辉煌之际,缉事厂指挥同知玉无双与清然郡主沈云舒,又借着肃清刀之名,纵马扬鞭,奔赴山川,朝着万里云层之下,所有埋藏着不平之事的地方而去。
  后记-蝶入梦来
  斜月沉沉,凉风如水。
  窗外似有蝴蝶飞来,踏着晚风霜雾,随着夜色轻轻起舞。
  床上女子黛眉轻蹙,双眸紧闭,一串如珍珠般大小的泪珠从眼角滚落,湿了秀颈下垫着的男子的手臂。
  男子似有所感,手臂微弯将女子揽过,让她离自己更近一些,然后伸出另一只手轻抚她的面颊,将她唤醒。
  “可是梦魇了?”
  女子睁开眼,扑闪的双睫上挂满了如清晨露水一般的泪珠欲落不落,鼻尖也泛起淡淡的粉红。
  “我做了个梦。”
  沈云舒想着那个真实的,如同她亲身经历过一般的梦。
  如果梦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那或许便能解释,为何她在现代的时候会对烿朝的历史有一种莫名的执着。
  梦里是她还年少的时候,因为家里三代都是军人,对保家卫国的人有很深的感情,听说附近的栎椋县挖出一个将军墓,便偷偷跑去看,想看一看古代的将军。
  结果不仅没找地方,还在山里迷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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