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被娇养的小寡夫(1)


  “为-什-么-不-来-找-我?”
  “悯悯,我甚至只能在这才能看到你。”
  至于云鹤脑子里除了看病有没有别的想法,作者表示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也不能写出来,因为写出来就会被判定成后宫,然后被拖去小黑屋鞭笞,直到伤痕累累面目全非还不放出来。
  所以只能委屈委屈云鹤了。
  云鹤起身,脱去白色外袍,露出里面穿着的黑色西装。
  外面传来轰隆隆的声响。
  他走到窗前看了看情况,便匆忙抱起苏悯往下跑去,苏悯还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然而恰在这时,回家没看见苏悯的云栖也正驱车往这边赶,下车时正好看见苏悯被云鹤抱着往一辆轿车里放。
  他几乎是瞬间就意识到了什么,然而情况危急,在云鹤要发动车辆的前一刻,云栖跑到车边拉开车门上了车。
  云栖第一时间检查苏悯,苏悯被放在后座,没有什么异样,看到云栖还有些开心。
  ”呵,二叔,我怎么不知道你消失几个月竟然还学会了医术。”
  云鹤早已在车上备好了路费资金,此刻直接开着车往目的地开去,看见云栖在后座抱着苏悯一脸嘲讽,他也只是轻轻勾了勾嘴角:“谢谢侄儿替我照顾苏悯这么久。”
  他想说的还有更多,譬如在在这座城市四处寻找他的踪迹还发出死命令,发现了一律赶跑。
  可苏悯在。
  两人见面分外眼红,可却不约而同的隐瞒了一些东西。
  轿车开的很快,一路兼程往更安全的城市出发,云栖云鹤两人轮流开车,苏悯在车内,随着颠簸行路,愈发虚弱。
  再高明的医术也无法挽救濒死的生命。
  苏悯在临死前写下最后两个字:等我。
  分明是同一灵魂,却在每个世界割裂成为两个性格不一的男人。
  他无法停止他们的争斗,只能永远追随他们的脚步。
  他知道,他们终究会重逢,一起走过漫长,无尽的生命。
  第101章 被娇养的小寡夫(1)
  乌山脚下,一条小溪穿山而下蜿蜒流过,明山秀水,稻麦青青,一派田园风光。
  清水村统共几十户人家,绝大部分都建造在了河流靠平原的地方,一方面是为了种地方便,一方面也是为了防山下来的野兽。
  横跨过清水河的是一座木桥,木桥往山脚下再走几步,便是清水村例外的两户人家。
  一户是村里唯一的一个猎户,自小父母双亡,为了养活自己每日往山上跑,自学成才了一手捕猎技巧,靠着强壮的体格和沉稳的性子,成为了如今村里家家倾羡,都想把自家小哥嫁过去的富户。
  另一栋更偏远的房子则是村里有名的寡夫家的。
  寡夫名叫苏悯,也是个命苦的,长得漂亮艳丽,可眉间一点红痣却黯淡无光。要知道,红痣的颜色代表着哥儿的生育能力,像苏悯那样的,几乎可以断定命中无子了。
  两年前,苏悯刚满十八,就被卖给了同村一个病秧子做老婆,可诡异的是,成亲当晚,那病秧子就突然不见,村里人都说,是被山里来的野兽把他叼走了,没过多久,病秧子的父母也相继去世。
  虽然至今没人在山上寻到那病秧子留下的破损衣物或者被啃干净的骨头之类的证据,可大家都认为他早已不在人世,于是苏悯也有了这么个寡夫的称号。
  苏悯在这也是个恶毒炮灰的角色,主要任务就是欺压憨厚老实的猎户,搅坏他和主角受的亲事。
  可当他刚醒过来,就被这清贫到了极点的房子弄的愁眉苦脸。
  家里没有劳动力,凭借他虚弱的身子也无法种地,于是家里的几块地早在他病秧子爹娘离世不久后,就被他卖了。
  两亩水田一亩旱地,统共卖了十二两两银子,清水村民风淳朴,并没有因为他是个寡夫就做出压价的事情来。
  十二两银子,说够也够,说不够也不够。苏悯平日里自己做饭,倒没有要求山珍海味锦衣玉食,只是他有个小癖好,喜欢漂亮的衣裳,于是十二两银子在不久前就被他花的一干二净。
  他也无甚才艺傍身,只有一手绣活做的挺好,大家都说那是大户人家才能学到的手艺,可是去镇子里路途遥远,一趟来回少说得耗上两个时辰,于是他便只能等货郎来村里卖东西,将绣出来的手帕低价卖给货郎,好歹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货郎不知什么情况,已经快半个月没来村里了,眼见着家里都揭不开锅了,苏悯才动起了隔壁猎户的主意。
  猎户名叫林栖,五官倒是俊美,身材也高大,就是额角一道野兽抓伤留下来的伤疤让他添了几分粗犷。
  两人的房子相隔有段距离,因为苏悯平日里也不外出,猎户每天上山下山没有定时,因而做了这么久邻居,竟然是一次面都没见过。
  苏悯提前观察过,他通常六日上山,一日休息,上山通常是大清早,下山则通常是傍晚。
  明日就是猎户休息的日子了,苏悯家里蜡烛少,得省着点用,他在傍晚就开始挑选好明天要穿的衣服,是他唯一的一件长袍,从货郎那里买来的浅青色棉布,亲手缝制的,穿起来显得秀雅又高挑,腰还细,做好以来他就穿过一次。
  还得用香囊提前熏一熏。
  要出门见人,当然得打扮的漂漂亮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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