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金鱼的日记_分节阅读_第134节

  今天得了空闲,就干脆将所有的水样本测试数据整理一下,顺便查看一下使用焕发的小白鼠们生长状况如何,有没有出现什么不该有的症状。
  焕发的研发已经接近尾声,并且出了成品,如今我正在使用小白鼠等生物进行生物测试。这个测试阶段如果没问题的话,大概就要开始真正立项申请,准备临床试验了。这其中的步骤麻烦的很,估计不是一两年能搞定的,我也做好了耗时的准备。
  有事情做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中午找邻居马丁先生一起吃了馅饼,并给斯潘塞打了个电话。
  并不知道他到底参与了什么案子,不过倒是知道他飞去了伊利诺伊州,那边似乎是发生了连续枪杀案。
  再担心我也不能表现出来,最后只能匆匆挂了电话。
  马丁吃完馅饼正美滋滋的喝啤酒。
  他早年是个暴走族,玩车玩的很溜,后来成家了,为了生活和家人就在匡提科开了一家轮胎专卖店,专门经营各种轮胎,眼光手腕都很不错,为人也渐渐没了年少时候的轻狂,与人为善多了,和周围的邻居关系不错。只是少时酗酒的毛病还没完全改掉,尽管家里人念叨着要他戒酒,却怎么都戒不掉,中午总是要喝上一两罐啤酒的。
  匡提科这里的居民不少,但是大多都不是本地人。其中不少居民在匡提科居住都属于‘暂住’,因为这里的官方组织比较多,基本上都是为了工作才来的。
  因此这座小城镇日常看上去还挺热闹,实际上各个社交圈分割的很清楚,彼此熟悉却都不太热络。
  比如本地人的社交圈就是个比较难融入的圈子。不少匡提科的人为了事业之类的理由都已经出去离开了,还留在这里的,大多是中年人。平日里他们钓鱼、看球赛、参加各种俱乐部之类的,都呼朋引伴,交往密切,也因此各行各业有建立了自己的人脉,对匡提科的事情几乎都心中有数,简直是天生的消息集散地。
  我和这个圈子的接触起始于马丁,原因就是我帮他们以成本费检测了河水水样,安定了他们焦虑的心。
  后来他们认为我在这里建立实验室,也透露出在匡提科购房长居的意向,让这帮中年人看到了长期来往的可能,渐渐地也就愿意和我一起喝点酒,讨论讨论八卦了。
  斯潘塞在听过我的经历后,曾说是我的生活态度太像个中年人那样闲散悠然。我觉得这是他嫉妒我弹性的工作时间以及走到哪里都是人见人爱的好人缘。不像他自己,讨人嫌的很。
  当时听了我的反驳,斯潘塞气的直接吻了十几分钟,气都喘不过来,把我骄傲嘚瑟的小心情彻底打压下去。
  暴君。
  小气鬼。
  喝完啤酒的马丁见我挂掉电话,揶揄的说:“和男朋友打电话?”
  大概是喝酒喝得比较兴奋,他这话问的一点掩饰都没有,相当直接。
  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马丁一口气喝完最后的一点啤酒,啧啧了两声:“他来接你下班好几次了,你们两那态度,谁眼瞎看不出来啊。”
  我踌躇的小心措辞:“我以为这种事情……你……应该看不惯才对。”
  马丁耸了耸肩:“我又不是教徒。”然后他的表情陡然变得茫然起来,似乎是回忆起什么东西:“其实年轻的时候许多朋友一起玩,你懂的,赛车总是很刺激,美女虽然带出去很有面子,却只能是个花瓶,相反,旗鼓相当的对手有时候更能刺激情绪。我有两个朋友就是这样走到了一起。可惜,他们没有走到最后。”
  “他们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唉,只是没有走到最后而已。”马丁十分郑重的告诫我:“我也不太懂你们这种两人之间该怎么相处,但我想和普通情侣也没什么两样,甚至要更艰难一点。当初我的两位朋友惨烈分手,闹得老死不相往来,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我不希望你和你男朋友会变成这样。”
  我笑了笑,心中回忆起和斯潘塞相处的过往,却甜蜜非常:“我们两人从小一起长大,花费了十多年的时间走到一起,早就成为彼此半身,我想我们不仅仅是情侣,更是知己、同伴、亲人和挚友。我们不会走到那一步的。”
  马克听了,爽朗笑了笑,又开了一罐啤酒:“我想也是,像你这么善良聪明能干又脾气温柔的甜心,没人会舍得伤你的心。”
  他把啤酒递给了我。
  虽然觉得他口中描述的甜心并不是我,可我也没傻到反驳别人对我的夸奖,接过啤酒,尝试的喝了一点,然后皱着脸对马丁说:“我还是不喜欢啤酒。”
  之后又听马丁唠叨了一大堆他和他老婆之间的相处之道,听他告诫了一条条什么和老婆相处不能太小气、平日里要记得买礼物、床上得卖力之类的‘过来人经验’,我终于顶不住了,恰好店里来了客人,就立即告辞了。
  中年老男人对我这种小年轻来说,实在是难以招架啊。
  什么?
  我活过的时间加起来算算也是个中年油腻老男人了?
  这个问题斯潘塞就能得到答案了,我这细腻紧致的皮肤,璀璨飘逸的金发,硬挺挺的腹肌,纤细有力的腰围。
  才不是什么油腻腻的中年人呢。
  不过和马丁的相处也让我心中有了一点危机感,所以下午收拾了一下实验室,我乖乖去健身房健身了。
  过去锻炼的良好习惯还是要保持下来的,虽然斯潘塞算不上非常重欲,他更喜欢的是心灵契合,但是床上合拍在爱情之中的比重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
  我想与斯潘塞天长地久,那么就必然小心谨慎经营我们的爱情。
  从健身房出来后,又去补充了一点新鲜食材,锻炼后想吃的东西突然变了,家里没有,就干脆再去买一点。
  心情很好的准备好晚餐,算准时间给斯潘塞打了个电话,得知他案子棘手,今晚上不回来。
  这个也没影响我的心情,我也想开了,想必以后这种生活将变成常态,何必为这些而难过呢。
  曾经看过一句很美丽的诗句,不记得它原来是怎么说的,只记得它的意思,两人的感情如果长久坚定,根本不必时时刻刻都腻在一起。
  我信自己,更信斯潘塞。
  因为我们两人,从来不只是单纯的情侣。


第144章 第五十一篇日记
  2003年3月2日 天气阴
  睁开眼睛的时候, 斯潘塞正在我身边睡得正香。
  我照例花几分钟定定神,仔细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
  昨天晚上电话斯潘塞的时候,他说案子棘手, 没法回来, 没想到还是回来了。只是照他如今的状况看,应该是刚回来不久, 不然我一动,他大概就醒了, 而现在毫无动静, 可见还没睡多久,正处于深度睡眠中。
  斯潘塞从小到大, 都是一个睡觉不怎么踏实的人,浅眠,易惊, 还多梦。
  真是个小娇气。
  伸手戳了戳他的睫毛,居然只是颤了颤, 人动都没动一下。看来这次的案子的确很麻烦, 居然这么累。
  我看了一眼时间, 是我正常醒的时间,七点半。这个生物钟一般雷打不动,只有偶尔我作死晚上太晚不睡直到强制‘昏睡’过去, 醒来的时间才会推迟一个小时。
  轻手轻脚的起床, 从衣橱里随意挑了套衣服, 抱着衣服去浴室梳洗了一番。
  然后我开始检查昨天摆在桌上的晚餐。
  昨天的晚餐考虑我自己的胃口以及斯潘塞回来有可能会需要吃一点, 所以准备的东西都偏向于素菜, 肉很少。
  大多数都是家常菜,也没什么特定的菜名, 其中一些是外婆教我的,还有一些是戴安娜指点的,当然这些菜式里也有不少是我自己边看菜谱边自我实验出来的。
  其实斯潘塞的口味和我差别挺大的,小时候他有糖乳不耐症,因此不能食用乳制品,而很多我喜欢的吃食大多数都是多糖多奶的。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渐渐能接受奶制品了,但是从小培养出来的口味早就定型,是很难改变的。所以我们两个人喜欢的菜式重复度很低。
  原本我们两个之间,更多的是斯潘塞在准备食物,我从小手工就不怎么好,做甜点还说得过去,其他东西真做出来就是一言难尽。而一直都是手工帝的斯潘塞在厨艺上同样天分很高,甚至不用怎么练习,他都能从厨房端出很美味的料理。
  可是斯潘塞也有忙得空闲不出来的时候。
  只有一方付出的关系是长久不了的,所以我也慢慢的开始学会怎么照顾他。
  其实我虽然非常开心能享受斯潘塞的照顾,但并不代表我没有呵护斯潘塞的心,恰恰相反,偶尔我也会希望自己能做出让恋人赞美的食物。
  而等到自己负责伙食时,才发现这是一件并不轻松的事情。需要考虑到营养均衡,需要不断变换菜色避免吃腻,需要了解双方所有的偏好和忌口,最重要的是,需要仔细思考,到底怎么做出更美味的食物。
  在其他世界练习了许久,如今我终于可以说是准备家常菜没问题了。甚至,为了迎合我们两个人的口味,不少菜式我都经过了改良。
  比如“恶魔蛋”。
  这也是昨天我准备的晚餐之一。
  恶魔蛋是美利坚主妇餐桌上比较常见的菜式,甚至不怎么下厨、向来只会做点简单快餐的露西娅都会做,小时候周末休息的时候她偶尔会做一点。
  实际上这道连菜都算不上的点心很好做,大致的步骤就是鸡蛋煮熟对半切开,挖出蛋黄加盐、黑胡椒、奶酪搅拌一下,再放回蛋清里。这个菜最初诞生出来是因为很多人尤其是小孩子并不喜欢吃白煮蛋,特别是里面的蛋黄,妈妈们不得不绞尽脑汁,把原本噎人的蛋黄做的咸香美味,把鸡蛋变成‘恶魔蛋’,诱惑人吃个不停。
  我做这道菜的时候,调整了加入蛋黄的调味品,把斯潘塞不喜欢的奶酪改成了蛋黄酱和白醋,虽然没有加奶酪那么味道浓郁纯正,但味道还不错,别有一番爽口解腻的滋味。
  当然,昨天晚餐选择这种菜式,也是因为这东西不怕放凉,不仅冷的可以吃,嫌冰还可以再加工,不会影响原本的口味。
  而我精心准备的晚餐并没有浪费。
  我不知道斯潘塞昨天在外面到底有没有好好按时吃晚餐,他们那个小组出外勤的时候拼的很,基本上就是用三明治、汉堡之类的快餐对付自己的胃,如果遇上特别忙或者是情况太糟糕的时候,一杯咖啡就解决所有问题。
  斯潘塞本来就不怎么好好吃饭,除了对咖啡情有独钟外,一忙起来,自己肚子到底饿不饿基本上不在他考虑范畴内。
  但他回来之后还是吃了一些我准备的食物。我想这其中多少也是因为他不愿浪费我辛苦了许久的心意。
  虽然睡觉前吃东西对身体不好,虽然他吃的也不多,可他吃了这件事本身就让我很开心。我不希望还没工作多久,我好好养大的男孩儿就变成个亚健康的病秧子。
  心情愉悦的收拾好餐桌,然后检查了一下家中冰箱的储存情况,同时仔细思考制定午餐的菜式。
  边想边给自己榨了一杯果汁,又烤了几片面包,还把昨天晚上做的小布丁拿出来一个愉快的吃掉。
  吃完早餐时间还早,我也不想太早准备午餐,饭菜还是热腾腾的比较好吃。
  空出来这些时间大动静的事情不能做,想了一下,我去了书房,准备拿一本书看。
  我们家的书房藏书很多,我和斯潘塞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这个了。不仅喜欢看书,我们两个还都多少有些收集书籍的爱好。
  最开始租房的时候,我们原本没带多少书过来,只有一些比较喜欢的挑出来办托运送来了。但后来住的时间长了,期间又是培训又是去其他世界的,不知不觉就又购买了不少书籍回来。甚至因为钱不怎么够,还找吉尔姨夫周转了一些。
  然后书房以及客厅里的两个大书橱就不知不觉装满了。
  这些书籍中基本上斯潘塞都看过了,他阅读的速度很快,即使我购买的一些生化方面的深奥论著,他只有不感兴趣的,没有看不懂的。
  而我看书比较累,没什么休闲不休闲的说法。
  研发新药物的确是最好的精进方式,不仅锻炼实操,拓展思路,更能在这个过程中让我不断正视自己的不足,从而查漏补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因此书房中,至少我们公寓的这间书房中,我购买的书籍基本上都是专业相关的,我花费时间看的,也都是这些。
  其他基本上都是斯潘塞买回来的,我看的不多。主要是数学哲学方面的我不感兴趣,而斯潘塞购买的大多是这方面的,地理人文的书籍也有,可是不多,这方面市面上相关的书籍早就被我们看的差不多了,旧书都留在了拉斯维加斯。倒是之前去文艺复兴时期的旅行结束之后,为了调查历史我们两个买了不少相关书籍,哲学我很是看了许多。
  查看了一下上次在书房记录的笔记,里面的书签安安静静的躺着。把看到一半的书挑出来,继续边看边做笔记。
  空闲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过了两个小时,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收起书,开始准备午餐。
  为了给斯潘塞好好补补,午餐比较丰富,荤菜多一些,还做了斯潘塞最喜欢的咖喱鸡。
  他对印度菜一直都情有独钟,可本身却不怎么吃辣,餐馆里的印度菜对于斯潘塞来说太辣了,戴安娜为了让斯潘塞吃的更多,自己琢磨出了一些不怎么辣的印度菜。其中就有咖喱鸡,戴安娜也早早就把这些菜式教给了我。
  午餐准备的差不多,最后烤馅饼的时候斯潘塞起来了。
  大概是打破了平时的生物钟,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爬起来之后反应呆呆的,给了我一个早安吻后去洗了澡,然后才精神抖擞的坐在餐桌前等投喂。
  “这几天一直没问你,和同事相处的怎么样?”边切水果做果汁我边问已经迫不及待啃了个蜜汁烤猪肋排的斯潘塞。
  “还不错。”斯潘塞提到同事首次不是无所谓,而居然给了个还不错的评价,看来我不用担心他的人际关系了。
  但是我也比较好奇:“怎么不错法?说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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