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诶!”朱翊钧惊...91


  陆绎跟在他身后,一直垂眸看着他。
  刚开始见到这小家伙,他还只是勾起唇角,露出一点浅笑。
  到了现在,他脸上的笑容早已不知不觉加深。
  陆绎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可是我听到了。”
  朱翊钧不明白:“你为什么听得到?”
  “因为,我会功夫。”
  “功夫?”朱翊钧不解,“什么是功夫?”
  “就是说,他特别能打。”一只手搭上陆绎肩膀,刘守有探出个脑袋,给朱翊钧答疑解惑。
  “特别能打?”
  刘守有蹲在朱翊钧跟前:“殿下,你忘了那日在长安街上,是与成飞身出来,一招制敌,将你救下。”
  “啊!”朱翊钧半张着嘴,一脸恍然大悟,“原来那就叫功夫呀。”
  “对呀,那就叫功夫。”
  “那也太厉害啦!”
  朱翊钧回想了一下那日的情形,陆绎单手抱着他,右手握着他的佩刀,架在坏人的脖子上,收刀的时候,那人脖子上还流血了。
  小家伙兴奋地说道:“还有刀,还有刀!”
  闲聊的时候,他们已经不知不觉走到太液池边的空地上。
  刘守有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佩刀:“就是它,它叫绣春刀。”
  “绣春刀。”小不点煞有介事的品味了一下这个名字,“真好听呀,是谁起的?”
  这个问题可把刘守有难住了,他回头去看陆绎:“陆与成,你读书多,你说说,绣春刀这名儿谁起的?”
  陆绎想了想:“谁起的不可考,但‘绣春’二字却是语出有典,大有寓意的。”
  朱翊钧好奇的问:“是什么?”
  陆绎说道:“出自杜甫的《入奏行,赠西山检察使窦侍御》:绣衣春当霄汉立,彩服日向庭闱趋。”
  朱翊钧点点头:“我记住了。”他又摇摇头,“但我没听懂。”
  陆绎耐心的向他解释:“年轻的国之栋梁当在春天时,应是身着锦衣,在天子身侧侍御省亲,何其威风。”
  朱翊钧仰起头若有所思,又将他二人上上下下打量一遍:“所以锦衣卫,要佩绣春刀。”
  刘守有给他输了个大拇指:“聪明!”
  朱翊钧又上前一步,抬手去摸陆绎的刀。陆绎十分警觉,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侧了侧身:“这可不行。”
  “为什么不行?”
  陆绎说道:“绣春刀及其锋利,远胜一般兵器,会伤到你。”
  伤到他可不是小事,皇上要是问罪下来,陆绎把他爹的魂招回来,也担当不起。
  朱翊钧倒也不为难他,点点头:“那好吧,以后再看。”
  他虽然贵为王世子,说得还会是将来的皇太子,甚至皇上。从小养在嘉靖身边,由帝王亲自抚育,隆宠至极,却一点也不刁蛮跋扈。
  他喜欢问为什么,如果别人的解释能说服他,他一定会乖乖接受。
  总之,是个很好说话的小皇孙。
  刘守有看着朱翊钧,“啧啧”两声:“真是太可爱了。”
  朱翊钧知道自己很可爱,小脑袋歪来歪去,冲着他俩笑。
  就在他俩被遭受可爱暴击的时候,朱翊钧再次向他俩提问:“那……与成和思云(刘守有表字)的功夫,谁更厉害?”
  听到这个问题,他俩同时回头看向对方。陆绎脸上难得露出一个戏谑的笑,拿手臂撞了刘守有一下:“当然是他,他可是武举出身,功夫了得。”
  刘守有冲他呵呵一笑:“得了吧,你的父亲可是前任都指挥使,武科进士,人人皆知陆大人健壮勇猛,身材高大。你从小跟着陆大人习武,我哪里是你的对手?”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都认为对方比自己武艺更强,谦虚到后来,连朱翊钧也明显感觉到,不太真诚。
  小家伙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打断她俩:“哎呀,你们别让了。”
  “嗯?”他俩转过头来,看向小皇孙,预感不妙。
  果不其然,紧接着朱翊钧就说了一句:“打一架就知道谁更厉害啦!”
  “……”
  两个人面面相觑,小皇孙竟然要让他们比试一下,来证明谁的功夫更好。
  “额……”
  “这个……”
  “……”
  刘守有说:“我夜里还要值宿,先回去睡一觉。”
  说完他就很不义气的打算撇下陆绎,独自溜了。
  陆绎瞪他一眼,低头看向朱翊钧:“我……”
  朱翊钧只是小,他又不傻,看出他俩联合起来敷衍自己,失落的嘟了嘟嘴:“好吧,你们才是好朋友,我不是。”
  朱翊钧今天专程过来找陆绎,还算好了他换班的时间。
  他看向自己的小手:“我还给你带了一个大橘子,这橘子可甜可甜了,大伴说,这个生长在南方,我们这里没有的。”
  “我想带给你尝尝。”
  他说话奶声奶气,充满遗憾和失落,仿佛对待朋友一片赤诚,却被辜负。
  刘守有捂着胸口,表情凝重:“感觉自己欺负了小娃娃,很是不该,无比愧疚。”
  他侧头看向陆绎:“你呢?”
  陆绎白他一眼,大晚上奉命去官员府邸,把人从被窝里拎出来,关进镇抚司的时候他怎么不觉得愧疚?
  陆绎懒得跟他废话,一拳就挥了过去。刘守有错身避开,同时伸腿攻其下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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