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白帝城


  江水被暮色分成了深绿与火红,渐临的夜色像一枚又轻又大的羽毛落下,覆盖住山川河流与几人的身影。
  正在吃红薯的大王说:“大王的后背有点痒。”
  叶铿然回过头来,刹那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黑色的羽毛落在琳琅的身上,那颜色如同一滴墨落入水中,无声洇开来,在星光与黑夜揉杂的朦胧色调中,鸟翅收敛,一个身影渐渐从模糊到清晰。
  那是少女的身影。
  麦色的肌肤如同阳光,乌黑的长发如同夜色,只是一开口就将这画面般精致的美感完全破坏掉了:“靠,本王的翅膀呢?”
  她疑惑地看着自己光洁修长的手臂,一脸嫌弃:“翅膀怎么变得这么丑了,不要啊!”说话间把红薯往嘴里塞:“吃个红薯压压惊……”
  “琳琅……?”叶铿然愕然走上前。
  十五年了,他走过许多的路,停留过许多的地方,她一直在他梦中心上。
  “叶哥哥,大王的翅膀不见了,爪子也不见了!”不明真相的琳琅含泪控诉,腮帮子里鼓鼓的都是红薯,凤眼里尽是恼怒委屈,“羽毛还没找全,又丢了翅膀和爪子,简直鸟生悲惨——
  她的抗议还没说完,突然一件温暖的拥抱将她整个裹住:“你终于回来了。”
  那样有力的拥抱,像是要将她锲入骨髓,滚烫的胸膛贴着颈脖好痒,比刚才获得黑色的羽毛还要痒,心头也是,痒得像是长出了许多的狗尾巴草……琳琅只觉得一颗鸟心怦怦乱跳。
  “你不会是要吃了我吧?”琳琅惊恐的大眼睛乱转,“大王还没养肥,不好吃的!你是土豪有金叶子可以去买红薯……”可是对方只是用宽大的衣袍包裹住她,将她抱了起来。
  一抬头看到他的眼睛,她突然就闭了嘴。
  他的眼睛里闪动着泪光,这也是她梦中的海洋。
  江水静静奔流在月下,他抱着她面无表情地朝前走,身后传来声音:“喂喂,秀恩爱的够了啊,我觉得我这个灯泡比月亮还大——”
  将军笑着把树枝扔掉,想了想,又用脚在杂草上踩了几下,把刚才另一行字遮住。
  那是一行写得更隐蔽的字迹:叶哥哥,珍珠喜欢你。在“喜欢”和“你”之间又加了一个字,似乎是后来加上去的,是一个“过”字。
  迟钝如叶校尉,恐怕不知道自己曾经被一头美貌的猪喜欢过。
  叶哥哥,珍珠喜欢过你。
  曾经那样喜欢你,终究变成了美好的回忆。虽然得不到你的回应,但这字迹刻在心上,不会忘记。石头上的字迹与心上的痕迹,都不用刻意抹去,这是一个温暖的秘密。
  流年偷换,曾经喜欢。
  注释:
  [1]《山海经?南次二经》中记载:“柜山,有兽焉,其状如豚,有距,其名曰狸力。”狸力的样子像猪,长着鸟爪,擅于挖洞而居。
  第7章 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唐·李白《早发白帝城》
  一
  大唐开元年间,暮春时节,恰逢地方官吏和边关将领到长安来向宰相述职。
  宰相张九龄风仪俊美,恪守古礼,很少有官员敢于在张相面前逾礼,更不用说敢仪容不整了。
  所以,当巴州刺史公孙不器嘴角撕裂、鼻青脸肿地来述职时,张九龄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公孙不器是个粗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直爽地大着嗓门儿说:“丞相,我这是被新科探花郎打的。”
  公孙不器又说:“不打不相识!探花郎年少英雄,除了没节操之外都很好,很好!”
  探花郎姓裴名昀,不巧正是张九龄的学生,金榜题名时十五岁。
  这天回到家里,年少英雄的裴探花哭着被张九龄罚抄了一百遍《礼记·大学》,从此和公孙不器结了仇。
  十几日后,公孙不器打点行装准备回巴州。
  曾经气宇轩昂的朝廷命官一身破烂的苎麻布衣,垂头丧气,牵着一头赊来的跛脚驴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里流落到长安的乞丐。
  想当初公孙不器来长安时,带着整车绫罗绸缎,骑着银鞍的突厥骏马,好不风光;如今却只能欠债赊一头蠢驴子。而借铜钱给他买驴的不是别人,正是裴探花。
  ——这些天来,裴探花见公孙不器一次,就笑吟吟地拉着他去赌场一次,直到他输得裈裤也抵押在赌场。
  同榜状元杜清昼有点于心不忍:“他拖家带口的,这跛脚驴子哪里驮得动?你至少借给他一匹马,反正利息以后去收。”
  裴探花和杜状元都来自岭南,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裴昀被罚抄《礼记·大学》时,杜清昼也没少熬夜共患难。
  裴昀拎出一串铜板:“看在你的面子上,就赊给他一匹马。”
  公孙不器感动得热泪盈眶地伸出手,却听裴昀说:“马可以借给你,不过,利息我现在就要收。”
  这一刻,公孙不器的热泪终于滚落了下来……见过抠门的,没见过这么抠门的;见过记仇的,没见过这么记仇的。
  公孙刺史没有钱了。魁梧的中年汉子咬紧牙关,突然满脸屈辱地开始脱衣服。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裴昀后退两步,大声喊:“停——!我只收财,不收色。你不要误会!”
  啊不对,你一个糙汉子有什么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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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白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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