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5


  曦光中那高大的身影如同天神,滴血的长枪仿佛地狱里走了一遭,身后传来震天动地的欢呼声!策马紧紧跟随的士兵们身上带着荣耀,也带着累累伤痕,眼里火星迸溅,那是必胜的信心。
  几乎在一夜之间,绫岭之下血流成河,敌军被剿灭殆尽。
  清点战场时,高仙芝低头问了一句:“还活着?”
  封常清还醒着,或许是因为疼痛让他无法昏迷,或许是因为胸腔中有什么在震撼、剧痛和共鸣,他知道,这将是他在战场上绝无仅有的生死之课。
  在四野枯草的沙沙声中,他听到自己微微茫然地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人?”
  ——你是人,还是来自地狱的修罗?
  本以为高仙芝会勃然大怒,但对方只是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是人,但我更是个军人。”
  封常清努力地抬起头问:“你怕过吗?”
  “怕过,”高仙芝的声音还带着刚下沙场的疲惫,显得暗哑低沉,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惊心,“但我不会停止前进,因我正是为那累累白骨之上,胜利的王座而生!”
  金色的甲胄映着血光与太阳,烈火焚烧着古战场,天幕被映红,整个天地就像一枚巨大的勋章,佩戴在天下名将的胸前。
  “我会带着你们,战胜不可战胜的敌人,到达不可到达的地方。”
  封常清仰视他良久,没有说话。
  终于,他释然一笑。
  ——很好,那也正是我心中所想,我会追上你的脚步,与你并肩征战最艰险的地方,登上最耀眼的战神王座。
  六
  大军凯旋,后方将士摆了庆功宴,备下酒在等他们。
  酒的确是好酒,流经喉咙,像是高山雪水流下,突遇一场春意燎原,燃烧得痛快淋漓。
  高仙芝喝得酒酣耳热之际,才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大事!大战得胜,给朝廷的战报还没写……虽然说军功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但是捷报也得上达天听,他平时最讨厌舞文弄墨这些事,于是半醉地大着舌头:“把……封常清叫来……给……老子写份战报……”
  封常清从座位上站起来,走上前。高仙芝正要开口吩咐,却见他已经呈递上一轴纸卷。
  “这是什么?”高仙芝狐疑地接过来,一路上都看到这小子病恹恹的,一点小伤也养了大半个月,弄得像随时要死了一样,比拖油瓶还拖油瓶,这是什么?
  ……战报?
  他醉醺醺地展开来看了几行,酒意顿时醒了大半。
  ——战报写得太好了,好到不可思议。
  军营里大老粗多,要找舞刀弄剑的随手就能抓一把,要找个能文能武的实在难。酸腐书生倒是多,但他们不懂战事,写出来的东西空洞无物,最后还是得他自己操刀。谁知道让他头疼的大难题,在封常清手上竟迎刃而解。
  更关键的是,封常清虽然随军出征,但作为士兵,为何看懂了他每一场指挥背后的用意?
  高仙芝的后背无声无息渗出了一层冷汗。将领的决断与谋略是战场之魂,士兵们知道听号令冲锋,知道走了哪些路,或许还知道杀了多少敌人,却不可能掌控全局,对行军布阵背后的深意了如指掌,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他曾教过封常清见识战场的生死,教他做一名合格的战士,但从来没有教他怎么当一个将军!
  “这份战报,什么时候写的?”高仙芝愕然问。
  “在绫岭时就写好了。”封常清如实回答。
  ——这一仗会怎么打,有哪些虚实,在哪里驻军,布什么阵法,怎样歼灭敌军,封常清指了指自己的头:都在他脑海里。
  从战场上下来之后,高仙芝第一次仔细打量封常清。
  他突然想起,当初裴昀笑眯眯说的那句“你比你家将军聪明”,或许指的不仅仅是打牌。
  七
  天赋的才华,就像雪水擦拭过的刀刃,锋芒初试,清光夺目。
  封常清从一个小小的侍卫,一步步被历练提拔。
  天宝六年,高仙芝征讨小勃律国,任命封常清为安西留后使,总管安西四镇的一切事务。
  无论对高仙芝本人,还是对安西唐军来说,这都是一场性命攸关的大战,大军出发已许久,仍没有一点儿消息传来。
  留守的将领们都有些着急,虽然高仙芝是用兵的天才,但征讨小勃律国,选在最严寒的时候前往冰封的高原,一路行军艰险。崇山峻岭之间,数千大军奔袭,只怕九死一生。
  封常清留守总管后方,把军务处理得有条不紊,从没有露出过半点忧虑神色,仿佛丝毫不关心高仙芝的生死。只是有一次,他站在行军地图前面,突然很久没有动。
  “此时,他应该已经翻过昆仑山了吧,”封常清的目光落在一处地方,有几分出神地负手,“却不知昆仑山的雪水滋味如何?”
  昆仑山的雪水,终究还是流出了清冽的胜利滋味。
  高仙芝在连云堡大败吐蕃军,顺利度过坦驹岭,在阿弩越城俘虏了小勃律国王。
  消息传来时,正在持卷读书的封常清只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结果,这天士兵们看到向来稳重的封常清连鞋子也没穿就快步走出营帐,步伐自信笃定,又如释重负——寒冬之后必有春意,但看到捷报如春草破土而出,终于忍不住惊喜而至于失态。
  待到大军归来,久别重逢的两人在城墙上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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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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