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事当长贺_分节阅读_第42节

  向陆旋请示过,郑必武跑进树丛,解开腰带准备放水,小腿肚却像是碰触到了什么。低头查看时,一道不起眼的冷光从眼角闪了下。
  他向着光发出的地方看去,凝视片刻,意识到那是什么,登时浑身僵硬,寒意从背后攀上来,汗毛竖立。
  一张蓄势待发的弩隐藏在灌木中,箭尖正对着他的眼睛。


第54章 女头人
  最前头的周锷手里握着一把新磨的柴刀,一行人在晨光熹微中前行。
  自中原朝廷将此地纳入版图,便有巡山人在此,常走的土地被一双双脚踩平夯实,直到再生不出植被,形成了此时他们脚下的路。
  西南水草丰沛,植物茂盛,若是隔一段时间不清理,这些路便会被两侧生出的枝叶藤蔓掩埋,因此巡山者带着刀,时常修剪多余枝丫。
  “劝你们把袖子、裤子都扎紧了,脖子也捂严实点儿。”周锷粗声粗气提醒,“别处的虫蚁冬日都蛰伏在地下,莫哥山的虫蚁不分春冬,碰到活物就上口,咬人可疼。”
  他话音刚落,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人压着嗓子喊伍长。
  众人回头,就见郑必武慌慌张张提着裤子跑来,一脸惊魂未定:“伍长,伍长!”
  汪郜调侃:“撒个尿怎么慌成这样?难道是那玩意儿被咬了?”
  郑必武警惕地看向四周,像是提防着暗中窥伺的某些东西。他一把抓住离他最近的何承慕:“不是!你们跟我来,快!”
  陆旋略思索,决定跟他去看。几人被带到撒尿的树边,郑必武扒开遮挡的叶子,露出藏在叶片后的弩。
  “这儿还有根线,刚才我的腿碰到了,好悬没直接冲我脸上来。”他满脸气愤,还带着些许劫后余生的庆幸。
  陆旋沉默不语,对这里的事还不了解,目光投在那两位老兵身上,看他们如何处置。
  “哼。”周锷冷笑一声,拎起那张弩看向汪郜。汪郜嘴角往下垮,露出嫌弃又烦恼的表情,嘴里嘟囔一句谁也没听清的话。
  汪郜接过弩,卸下箭,拨弄两下弓弦:“走吧,咱们。带你们去认识认识老朋友。”
  那张弩外观多处有磨损,是张旧弩,造型简单,显然不是出自精工细作的军器局。仅凭目测,陆旋就可以判断弓弦张力远不如他们所装备的武器。
  莫哥山动物种类繁多,是上好的猎场,骆忠和就喜欢隔三两月来一趟,不少猎户会在山上设伏做陷阱,但一般不会在人常活动的范围内。一是山里的动物更警觉会主动远离人,二来也怕误伤。这些路巡山常走,一旦发现陷阱巡山人会及时清除,从一旁枝叶折断的痕迹看来,是新设下的。
  周锷手里的弩上好箭,语气漫不经心,目光截然相反地警觉:“你们注意着点周围,干这事的说不定还没走远。”
  两个老兵在前,几人加快脚步跟上,忽然听见林中有动静,不像是小型动物发出的,陆旋叫了声:“什长。”
  周锷汪郜敏锐捕捉到声音,武器紧握在手中,向声音传来的地方疾奔而去。
  一开始,陆旋速度快些,但没跑多远,就被毫无规律可言的树干限制了发挥。被他们的动作惊扰,一道身影从灌木中蹿出,在树林间跑得飞快。陆旋模糊看到,那背影看起来并不壮实,像是个少年。
  周锷大喝:“站到!克哪点!”
  越喊,那身影跑得越快,他对树林十分熟悉,显得整个人像一只灵活的猿猴,闪现般一下出现在更远处。
  新上山的几人速度未必比他慢,却被树木枝叶阻挡,不想撞到树上去步伐不得不放缓。何承慕更是被枝条抽了好几下脸,他下矿干活可没遇到过这么多障碍物!
  周锷看起来体格壮实,却一点儿也不迟钝,独自领先到了最前头。这会儿就显出经验的重要性来,那小子快,周锷熟悉地形,且速度更快,追上一招后发制人,抓小猫似的把人揪了回来。
  果真是个少年人,汪郜上前就是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亮了亮旧弩:“这各是你干嘞,土贼?”
  郑必武和何承慕面面相觑,土贼?这小子是个贼?
  虽然能大致猜到汪郜说的什么,但陆旋的确不太懂土话。军营里汉人居多,也有不少本地人,但在军营里说的都是带口音的官话,汪郜这一口标准的土话少有听到。
  少年看起来十五六岁,衣着不像汉民,在周锷手里不断挣扎,用充满敌意的目光看着眼前所有人。
  仔细打量一番,周锷道:“嚯,又是征日寨子里的小娃娃,她手底下专出这种刺头。抓了现行,我看她今天还有什么好说的。”
  陆旋记得,越泽的女头人,就叫征日。
  那少年狠狠瞪着周锷,往地上啐了口唾沫。
  “你拽哪样!”汪郜又在他头顶不轻不重拍了下,“憨不碌出,真伤了我们弟兄,咋个整?”
  “他还能咋个整,当然是找到征日,问征日咋个整噻。”周锷用力一扯,少年被拉得一踉跄,暴躁地嘴里冒出一串土话。
  在场四个汉人听不懂,但不妨碍从语气判断不是什么好词。听不懂有个好处,那就是不仅不会生气,反倒能当看了个乐子,跟炸了毛的小动物似的。
  六个身着戎装带着武器的士兵逼近寨子,手里还抓着一个本族少年,无疑会给人能带来巨大威胁。他们抵达越泽人的寨子外,寨里的人开始呼喊传讯,慢慢聚集到大门前。紧张与防备的目光出现在那些越泽人脸上,人群中一个女人面色焦急,担忧地看着被擒住的少年,若不是身旁的人拉住她,几乎就要冲上来了。
  很快越泽人一阵骚动,从人群后面走出几个拿刀的高大汉子,还有一个个子高挑的女人,站定在所有人前方。
  女人年纪不过三十岁上下,身着当地部族服饰,腰间别一把雕刻精美花纹镶嵌宝石的匕首,身上的银饰折射光线,让人有些不敢逼视。她的肤色很深,令手臂、身体曲线看起来富有力度,就五官而言,容貌不算顶尖的美人,双眼却明亮锐利,散发着振奋的神采,似乎永不会疲惫。
  “汪队长,你咋个来了?”
  汪郜不和她废话:“征日,你们族的人,你还管不管?”
  征日目光落在少年身上,神情威严:“拉哈,你闹哪样?”
  拉哈没了刚才的折腾劲儿,这回低着头不说话了。
  征日看着汪郜,自然也看到他手中那张旧弩,不动声色,扬起笑脸:“汪队长,他还是个小娃娃,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小娃娃?十六岁在我们那儿都能准备当爹了。就算他是小娃娃,你总不是吧?”汪郜拿着弩在掌心里拍了拍。
  身后站着的是族人,征日顿了顿,再次开口,已是一口流利的官话:“汪队长,我不知道我们做错了什么,要被这样质问。拉哈他再不懂事,我相信他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事。那张弩是他带出去的?其实弩是他哥哥的,不过拉打这阵子受了伤,拉哈或许只是想试试自己打猎。”
  周锷嗤之以鼻:“这话只能唬你们自己吧?他在我们巡山的路边设的陷阱,可不像是猎普通的动物。”
  征日语气重了些:“拉哈无意冒犯,我以头人的身份担保。汪队长,周什长,你们是朝廷的官兵,在你们眼里,我们和山里的动物没什么两样,只允许你们的总兵大人来这儿打猎,却忘了,这是我们越泽人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地方。你们把这儿当猎场,从没经过我们的允许,怎么我们在自己家抓几只野鸡野兔,反倒要被你们问责?”
  “你不该打猎,该去种地。倒打一耙使得这么好,多荒的地都能给你翻肥了。”周锷提高了声量,身后几个小兵憋着笑,漏出几声噗嗤来。
  他不以为意,抬手将拉哈推了出去:“我们不是来挑事的,但我得警告你,你们自己几个部落打打没事,如果伤了我们的人,你们最好想想岢人的下场。”
  提到当年因反抗朝廷而被灭族的岢人,摧毁整个部落后,朝廷震怒难消,下令追杀余孽,不留活口,言语中的威胁不言而喻。一个小小的什长都敢对她这么说话,征日脸色微变,身后几个壮汉表情愤怒,手中的刀提了起来,却被征日拦下。
  看着拉哈回到面色焦急的母亲身边,征日昂起头,神情高傲:“越泽人从来不是无事生非的歪货,放心,我们要是反了,一定是被逼到了没有活路的地步。那时候,所有人都不会指望能苟活,拉一个垫背算一个。只要活着一天,我们的仇人,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会杀了他。”
  像是在附和她的话,身后的越泽族男女老少,面容皆是凛然,注视几个外族人的目光坚毅果决。
  “我们走。”汪郜面无表情,招呼一声,转身向来路走去。
  走出一两里地,那些目光残留在身上的感觉才完全消失,方大眼反应稍显迟钝,何承慕郑必武两人接连甩甩胳膊,晃晃脑袋,放松了些。连陆旋也不得不承认,那位女头人的气势足够有压迫感。
  当地山民勇猛彪悍,有自己的武装,土兵战力惊人,尤其擅长山地作战,真打起来,他们六个未必能全身而退。
  郑必武感慨:“想不到他们竟然选一个女人做头人,岂不是和我们太后……”察觉自己差点失言,连忙闭上了嘴。
  “太后?那你可太小瞧征日了。”周锷道。
  话不能明着说出口,但周锷对征日的了解,让他发自内心尊重这个女头人。西南部族不少女人当首领,各个都是风里来雨里去、亲身披挂上阵的女巾帼。而那个稳坐京城养尊处优靠着儿子当上皇帝才能有权力的女人,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第55章 土贼
  征日是越泽前任土司的大女儿,幼年时就随同父亲狩猎,力大善射,十二岁时凭一己之力射杀一头成年熊,土司大为赞叹,将这个女儿视为天赐神女,宠爱有加,病亡前将头人的位置传给了她。
  而征日所继承的,不止是部族的村寨、族民,还有一支六千余人的强大私人武装。这支因每个战士腰间都系有一块熊皮,而被称为“罴兵”的队伍,只听从头人号令,子孙相继,誓死效忠。
  罴兵中战力超群的精锐便有两千余人,曾几次被朝廷调去剿匪、平叛,战绩不俗,甚至有两次是征日亲自率兵。
  此次并未在寨中见到罴兵的身影,都是些普通百姓,仅有几个守卫在征日身边,不知道背地里做些什么。
  陷阱的事虽然吓人一跳,但不宜太计较,更不能变成越泽与朝廷的冲突。汪郜和周锷明白这个道理,说那话只是吓唬他们,这次只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到寨子边上探探情况,确认他们是否安分。
  暗自思索半天没想起来,周锷手臂搭上汪郜肩膀:“拉打这名字好耳熟,谁来着?”
  “是耳熟,像是就前几天听到过……”汪郜仔细回想,一拍大腿,“想起来了。越泽和蜑邦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有个冲在最前面,闹得最凶的,就叫拉打。钱参军带人去镇压,拉打冲击在前,受了伤被带走,换了个说得通的,那帮人才能那么快消停。”
  “哈哈,原来是他啊!”周锷恍然大悟,笑起来,那拉哈的动机就一目了然了。
  哥哥在朝廷镇压中受了伤,弟弟不服气,于是把拿他们撒气当成为兄报仇。就是太嫩了,经验不足还沉不住气。
  周锷晃着脑袋:“拉打,拉哈,一家子出了两只虎。难道他们就没听过,一山不容二虎么?”
  何承慕好奇:“什么两只虎?”
  汪郜哦了声,解释道:“在越泽人的语言里,拉打是猛虎的意思,拉哈是俊虎。”
  方大眼挠了挠头,呵呵一笑:“我还以为他们姓拉,或者,是拉字辈的。”
  周锷大笑出声:“哈哈哈,拉字辈?亏你想得出来,他们可不和咱们汉人似的按辈排字。”
  到了吃饭的点,几人清理出一块空地生火,将身上带的粮食拿出来,填饱肚子再继续上路。
  火堆生起,浑身上下暖和起来,郑必武搓了搓手:“队长,怎么从昨天到现在,就见到你们俩?”
  “你还想要几个人?”汪郜反问,“就咱们这几个,都让一村老弱妇孺如临大敌。再多几个人,是巡山还是找事?”
  “这倒也是。”郑必武想到刚才那场面,募来的兵本就鱼龙混杂,若是管束不到位,难保某些混账不会干出格的事。
  不过整个山营并非只有他们两个,莫哥山范围太大,分散在几个地点而已,并无定员,看上头安排。
  嘴里嚼着烤热的大饼,就一口壶里的水,陆旋忽然开口:“汪队长,那些土话,能不能教我?”
  汪郜:“想学啊?”
  陆旋:“我们几个恐怕得在这里待一段时间,难免要和本地人打交道,语言不通恐怕有诸多不便。若是因言语误会产生冲突,那是不必要的麻烦。”
  “这话你说到点子上了,就是因为这个我们才学的。”汪郜夹了块酱菜,咬了口饼,看着其他人,“是该学学,西夷小部落繁多,除了与汉民通婚的几个族,多的是大字不识的山人。也就大部族的那些土司要和官府打交道,还知道让贵族子弟们到京城读书,底下那些百姓,出个识字的都是稀罕,更别提让他们学官话了。谁让咱们是讲究人,还得是咱们迁就人家。”
  周锷笑得很贼,打声招呼:“有什么不懂就问我,我也会。”
  何承慕立刻问出自己疑问:“抓到拉哈的时候,为什么叫他土贼?你们也不像认得他的样子。”
  “土贼呢,是打招呼的时候的称呼。你见到这儿的人了表示友好,就可以叫他土贼。”周锷挤挤眼,“比如你们,就是四个土贼。”
  这也胡说得太明显了,陆旋笑笑,不搭这个话茬。郑必武却故意去接:“什长,那您必然是大土贼啊。”
  周锷直起腰:“诶,岔巴狗,就你话多。”
  “什长,虽然我听不懂土话,但我还是能听懂狗字的。”郑必武认真道。
  汪郜喷出一点碎饼,笑得前仰后合:“哈哈哈哈!”
  周锷说:“那就叫你日龙宝,可有意见?”
  郑必武傻眼,听不懂没法反驳,只能闷声做哑巴。
  陆旋眼带笑意,目光从那两个老兵身上收回,低头吃着手里的食物。
  年纪不小,参军多年,却只挂着低阶武职,不记功只领赏,自愿留守山营。孙校尉特意对他提起这两位,必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既然让他来山营,那便既来之则安之。

岁事当长贺_分节阅读_第42节

-/-

上一章 下一章

更多好书

岁事当长贺大结局章节

正文卷

岁事当长贺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