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 迢迢有礼 同一张床54

  宁欢闻言,下意识跟着她的思路,脱口而出道:“要是这次比赛的反方也看了新国辩,岂不是可以抄他们的作业了?可是抄作业这种行为会不会不太好啊?”

  “宝贝,国关他们是肯定会去看这几场比赛的,才过去一年,打法啊事例啊根本不过时,傻子才不抄作业呢,”路佳叹了口气,又道,“再说了,即使论点一模一样,辩论场上也不会有一模一样的局面,总会有自主发挥的地方在。所以即使借鉴了一些观点和打法,也没什么好不好的,更何况一个辩题本身就不存在无穷无尽的论。”

  “啊这……”宁欢一时语塞,想了想道,“不过这样有利也有弊吧,要是对面抄了作业的话,你们就照着这几场比赛的反方来准备,不就是敌在明我们在暗了吗?”

  路佳被这话逗笑,回答:“谢谢,有被安慰到。”

  她们的一番闲拌结束,才听庄慧主动开口:

  “我也看了那几场比赛,这个题对正方而言确实不太有利。偶像‘买单’这种行为本身是不能给定强制义务的,即便我们在‘应该’的定义上削弱这种强制性,但单从利弊上去比较,也很难行得通,毕竟买单后‘脱粉’带来的损失是可观的,但路人缘向好并不是一种可观的数据,甚至可能只是一种幻想。”

  这话出来后,赛前讨论一下子滑入正轨,苏迢迢调整了姿势,开始在平板上做笔记。

  谬荷随后反问:“你这里的利弊比较是站在偶像个人的立场上考虑的吧,那站在整个社会层面上呢,偶像的买单行为能够有效地规劝粉丝,给社会风气带来向好的引导吗?”

  “这个需要例子来举证,那几场比赛的正方也确实举了一些,比如偶像要求粉丝不要在线下大规模地聚集、不要接机之类的,还比较了某某某的粉丝群体和某某的粉丝群体,前者几乎年年发理智追星倡导书,所以粉丝群体相对后者而言更加冷静。”庄慧回答。

  “啧,饭圈之间,亦有不同。”路佳看过那两场比赛,当然知道某某某说的到底是哪个某某某,这会儿吃瓜吃到自家,语气也跟着微妙起来。

  毕竟是沾上了娱乐圈的论题,讨论很容易跑偏,也很容易夹杂私人情感。陆礼一路听到这儿,这个会议的框架仍然没搭起来,才忍不住出声提醒:“如果我们今天的讨论真的要复盘那几场辩论赛的话,那就从头开始盘,不要想到什么说什么,大一的小朋友理解起来会很困难。”

  “好的好的。”路佳这才想起来会议里还有新生在听,第一时间答应下来,总算开始看自己昨天熬夜做的笔记。

  “其实这道辩题的战场主要就是两块,一个是“应该”的定义,另一个是偶像买单的个人利好和社会效益。当然华政那场的反方设计得更巧妙,还提出了一个粉丝自律组织加以对抗,虽然我个人觉得这个构思在论证的性价比上不是非常高,但确实打了正方一个措手不及。”

  “从定义上看呢,三场比赛的正方都试图定义“应该”是一种非强制的倡导,还分了几种情况来讨论。反方则认为“不应该”不等于“绝对不能做”,而在于偶像有选择的自由,而不必要尽某种必然的义务。”

  “所以其实从定义上我们就可以看出来,正方在很小心地避免对偶像进行道德绑架,避免成为圣母。因为一旦将买单行为和义务绑定上,偶像好像就平白无故地要承担一些不利的后果,这是不符合大众的道德认知的,反方也很能方便地在这一点上对我们进行攻击。

  “而反观反方的定义呢,他其实对正方的一个点做了回避:因为没有办法完全否掉正方所谓的社会利好这一层,所以提出了“不是绝对不能做”,随后站在“选择的自由”这样的道德高地上,就很容易让过于正义和理想化的正方陷入不利。

  “但同时,他们的论证也存在薄弱之处,花费了很多功夫去拆解‘应该’,却没有完整地论证‘不应该’,即偶像买单这个行为对于偶像个人和社会而言,它的弊害在哪里?”

  路佳说完这长串,总算有机会喘息,喝口水润了润嗓子。

  庄慧第一时间跟上思路,补充:“其实对于社会而言的弊害,华政那一场里有提到,当然是基于我们并不可能认同的‘买单’的定义。他们当时强行推定了买单会造成责任的转移,所以这种盲目买单不仅会让粉丝有恃无恐,还会有人浑水摸鱼在其中发泄情绪,进而使网络暴力更加猖狂。”

  “不过这一点在我们看来当然并不成立,偶像的买单行为不会使过错粉丝逃脱自己本应承担的责任,没办法规避风险,也就没有更加猖狂之说了。”

  “至于对于偶像个人的不利后果,大概就是偶像在买单之后,或许还要承受粉丝的“脱粉警告”,造成人气的下滑,并且要背负经济上的损失。”

  “所以人气下滑和经济损失这两点,反方有什么明确的数据吗?”谬荷提出疑问。

  “我再去看看那几场比赛里的反方是怎么论证的吧,当时忘了记下来了。”庄慧道。

  “不过我觉得应该还是定义上的问题,‘买单’这个词太含糊了,还是带修辞义的,存在很多可以讨论的空间。如果只是对粉丝加以引导和劝阻的话,以我现在的理解来看,好像也没什么损失吧?”路佳提出。

  这个问题出来后,在场没有人武断地下结论,几个大一新生的思路早在一开始就因为跟不上讨论节奏而熔断了,这会儿更不敢吱声。

  于是路佳把锅推给陆礼:“队长你觉得呢,你倒是说句话啊?”

  陆礼应了声,停下手头的笔记,顺势击鼓传花:“咱们一辩选手有什么想法吗?”

  他注意到苏迢迢刚才一直没说话,所以有点担心她第一次参加赛前讨论,可能会跟不上这种快节奏并且极具跳跃性的思路。

  好在苏迢迢冷不丁被点名后,只是愣了一下便划开自己的平板,找到她们刚才在讨论中没有提到的一个点,道:“我个人觉得在这个辩题里面,粉丝行为这个词本身就可以帮我们切掉很多东西。”

  “嗯,怎么说?”陆礼示意她继续。

  “因为粉丝行为和粉丝的行为并不完全一致,后者是指某个主体的行为,前者则是一个偏正短语,指怎样的行为,所以不是所有粉丝的行为都是粉丝行为,粉丝行为应该专指与偶像密切相关的活动,比如维护偶像、撕番、拉踩对家等等……像混入某个饭圈卖娃结果卷款潜逃的,这种显然不算粉丝行为,最多是披着粉丝皮的诈骗犯。” 苏迢迢解释道。

  陆礼听到这儿就放下了心,翘起唇角,尾音忍不住跟着上扬:“这个想法很好,可以切割掉反方某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举例,就放在一辩稿里吧。”

  “嗯。”苏迢迢答应下来。

  “那下面我来简单讲一讲我对这个辩题的看法吧,我们回到这个辩题最初诞生的那一刻。”

  陆礼一开口就有四辩总结陈词那味了,那几个本来都已经开始放空的大一新生也一下子清醒过来,开始听他发言:

  “事实上当我们谈到‘粉丝行为偶像应不应该买单’的时候,我们的初衷只有一个,不是要提升偶像的形象、积攒路人缘或者任何别的什么东西,仅仅是希望那些疯狂的粉丝行为可以被某一种力量所约束,希望这个圈子可以更加理性、更加平和、更加规范。

  “然而当下,没有任何一个官方机构可以像保洁公司一样帮助我们清朗饭圈,政策更多的是对平台和网站的约束,对于粉丝的约束力仍然是很低的,于是在无奈之下,我们把目光投向了偶像,我们寄希望于偶像。”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口中的“买单”绝不是要让偶像背黑锅,让偶像成为粉丝的替罪羔羊,更不是想借粉丝行为这把刀杀死偶像,而是出于一个朴素的认知,觉得粉丝多少会愿意相信并且听从他们所喜爱的、所珍视的偶像的劝导。

  “所以呼吁偶像应该为粉丝行为买单,本身就是想用偶像的知名度和收到的关注度将他架上道德高地,偶像当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但作为公众人物,他们仍然是社会风气一个重要的风向标,我们朴素的道德认知不情愿一个冷漠的、自私的、软弱的偶像作为受到万千追捧的公众人物存在。

  “至于道德上所要求的‘应该’,它的强制力相对法律而言当然是弱的,甚至不具有强制力。而我们今天到底能不能拿下这场比赛,要看的就只是大众对于公众人物的道德要求到底是高还是低,看大众是更愿意把偶像架上高地,还是把他从神坛上释放下来。”

  苏迢迢听着,顺手在笔记上有关“买单”和“应该”这两个关键词的定义问题后面打勾。

  与此同时,也不得不承认陆礼不愧是马佳和颂学姐选出来的队长,实力很强,仅凭刚才的那段发言,从语言上的修辞到说话的重音和停顿,再到逻辑思维,他的风格都确实非常契合四辩的定位,要拔高有拔高,要感染力有感染力。

  只不过她这头还没夸完,陆礼紧接着就给自己拆起了台:“不过刚才的这些都是我站在正方立场想当然的推论,想要真正推到这一步,我们还需要解决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甚至更像是一个新的辩论,但我们要深挖下去,那就是偶像作为公众人物,到底有没有任何需要去引导和约束粉丝的道德上的义务?

  “我发现那几支队伍在打这种义务时,更多地是理所当然地从一种公众人物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出发,就像我刚才那样,却都没有先去剖析粉丝和偶像之间的关系。

  “因此第二个问题就是,粉丝经济下的偶像和粉丝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们理想中的偶像和粉丝之间又应该是什么关系?”

  “如果我们能解决第二个问题,那么第三个问题也就顺势解开,那就是偶像如果为粉丝行为买单、它的社会效益究竟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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