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晖神48

  姜暮云有心事,一直没留意,倒是辛辰留意到了,来人似乎认识姜暮云,与其同行的还有他的同班同学。

  辛辰下意识地松开了姜暮云的手,停住了脚步。

  “师妹,真的是你啊!”来人已走至近前。

  姜暮云抬眼看去,喊她的人竟然是杨明远,姜润生的第三个研究生,现在是国内小有名气的钢琴家。

  她绽开笑容,略微诧异道,“二师兄,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

  “学校邀请我回来给新生做讲座,这位是?”杨明远看向一旁的辛辰,用审视的目光。老远地,他就看到他们二人牵着手。

  姜暮云介绍道,“他是辛辰,我男朋友。”

  杨明远上下打量着辛辰,微眯着眼睛,“辛辰,难道是……”

  “二师兄,你近来变帅了啊……”姜暮云急忙出声打断了他,朝他轻轻眨了下眼。

  杨明远是姜润生所有学生里最为机敏聪颖之人,姜暮云小时候也最喜欢和他玩,因为他总能洞察自己的想法,了解自己的意图,话都不需多说。

  此时也是,杨明远哈哈一笑,“哈哈哈,真的吗?我自己倒没觉得,只是小师妹,两年不见,你是越发好看了。”

  “我是阿暮爸爸的学生杨明远。”杨明远朝辛辰伸出手。

  辛辰与他握手,“你好。”

  “辛辰,你不愧是我们新生的骄傲,不禁钢琴水准高,这找女朋友的水准更高。兄弟,厉害了!”杨明远旁边的高个子男生忽然抬手重重地拍了下辛辰的肩膀,笑着道。

  他这话听起来似乎是在开玩笑,但却透着股酸溜溜的味道,难以掩饰的嫉妒之意。

  辛辰本就是心思敏感的人,闻言有些尴尬也有点不知所措。

  姜暮云亲昵地挽住辛辰的胳膊,没给说话之人一丝目光,只看着辛辰,“你同学?”

  辛辰“嗯”了一声,介绍道,“陈鹏。”

  姜暮云这才转眸看向陈鹏,微微挑眉,巧笑嫣然,“谢谢夸赞,我家辛辰以后注定是夜空中最亮的那一颗!”

  她话锋一转,又道:“不过若说挑人的水准,我若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三师兄,你说是不是?”

  杨明远笑道:“那是自然,想当年我报考导师的研究生时,一开始老师并不想收我,觉得我机敏过头,多亏师妹说了句话,老师才重新考虑了下。”

  “说的什么话?”同行的另一个男生总算逮着机会说话,好奇地问。

  “小师妹说,这个哥哥的手真难看,爸爸你不收他就对了。”杨明远说着伸出自己的手,

  手指短又粗,手掌很厚。

  大家都是学琴的,自然都明白姜暮云的意思,这说明杨明远不仅头脑机敏,还很刻苦勤奋。而姜润生最看重的就是学生的勤奋与刻苦。

  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积月累的练习下,手指的肌肉会变厚,手掌会往横向变宽,如果一个学琴之人的手是细软的,那么他绝对不够刻苦,不可能成为钢琴家,弹不出有力量的音乐。

  当然并不是所有学琴的手都是这样,就比如姜暮云和辛辰,他们的手天生就非常好看,又纤长又有力量,如果他们不学琴,手一定会更好看。

  “三师兄,我们有事先走了,等你走之前记得给我说一声,我们约个饭。”姜暮云道。

  杨明远点点头,“好啊。”又看向辛辰,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也相信小师妹的眼光,加油!”

  “好。”辛辰郑重地点了点头。

  在琴楼楼下,姜暮云又遇到了个熟人,这人辛辰也认识。

  老远地,辛辰就甩开了姜暮云的手,有点手足无措。

  那人头发半灰,戴着金边眼镜,一脸严肃,气质凌厉,正是钢琴系以严厉出了名的祁晟教授,是姜润生的同事,也是多年好友。

  “祁伯伯。”姜暮云乖乖地走到他面前,礼貌地和他打招呼。

  “阿暮,好久未见你了。也不见你来看看祁伯伯。”祁晟严肃的脸难得一笑,语气温和。

  “祁伯伯,这不是就见到了嘛。”姜暮云嘻嘻一笑。

  祁晟哈哈一笑,也就这丫头从小胆子大,从来不怕他。小时候还趁着他打盹的时候,把他的眼镜片给涂成黑色,他一睁眼以为天都黑了,吓得从沙发上翻下来,他跟媳妇儿约好了,6点要去接她,可现在天都黑了……

  想到这些,祁晟的笑容更大了,抬起手头摸摸姜暮云的头,才发现她早已经差不多与他一般高了,不由得更感慨。

  “这是要去琴楼?”祁晟颇有点小心翼翼地询问的意味,目光下意识地瞥向姜暮云的左手。

  “嗯,是去琴楼。我陪我男朋友去练琴。”姜暮云说着,甜笑着挽住了辛辰的手臂。

  辛辰一张俊脸霎时通红,朝祁晟鞠躬,“祁教授好,我是辛辰。”

  祁晟的妻子因身体原因,不能生育,他们没有孩子,在他心里,姜暮云就如同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

  此时听姜暮云说这是她的男朋友,脸立刻板了下来,锐利的目光落在辛辰的脸上,表情严肃,“迎新会上演奏《匈牙利狂想曲》的人是你吧?”

  辛辰点了点头,“是我。”

  祁晟对他印象深刻,那日他的演出的确很惊艳,技法纯熟,但也有一个致命弱点,太过追求技法,丧失了本真。

  “以后有什么问题,随时可以找我。阿暮有我电话,你回头存一下。”祁晟说,然后又对姜暮云道:“你云姨最近一直念叨你,改天来家里坐坐。”

  姜暮云乖巧应承下来。

  琴房里,辛辰今天练琴很不在状态。

  姜暮云正想让他休息一啾恃洸会,杨明远打来电话。

  姜暮云悄悄地出去接电话,“二师兄,咱们默契不减啊。”

  杨明远嘿嘿一笑:“那是。你男朋友辛辰是不是老师资助那个孩子?”

  “嗯,是他。”姜暮云朝琴房的方向看了眼,怎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你不打算告诉他吗?”杨明远问。

  “他性格有点敏感,等我再想想,过段时间再和他说吧。”

  “看来你很在乎他啊。”杨明远笑道。

  姜暮云笑了笑:“二师兄,我也很在乎你的好不好。”

  “我哪里敢和他比啊。”

  “二师兄,辛辰是个好苗子,有天赋又努力,以后还要拜托二师兄多提携。”

  “那得看他对咱家小师妹好不好了!”杨明远说。

  姜暮云心中温暖,微微笑了,“还是二师兄对我好。”

  “小师妹,不管遇到什么事,别一个人憋着,要记得你还有我们啊,我们这些师兄师姐永远都会在你身边,别说是什么星辰了,哪怕你想要太阳,我们也给你弄来……”

  姜暮云笑,“我只要星辰就够了,不要什么太阳,我可不想变成黑炭。”

  “哈哈哈,好,只要你喜欢就好。”杨明远大笑道。

  **

  暮色时分,姜暮云推开餐厅门,立即感觉此处与外面的喧嚣热闹隔绝开来。

  绿色欧式复古装修,漂亮璀璨的吊灯,桌上摆着各种怀旧小摆件,皮质椅子,窗台上粉紫色的花,播放着的轻柔音乐,让整个餐厅充满了文艺复古和安静的气息。

  林玫这审美还是不错的。姜暮云环顾了一圈,都没看到林玫,正想给她打电话。

  “阿暮,这儿!”这时,林玫起身朝她招手,她坐在靠窗边略微有点僻静的角落。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她会选择坐在这种角落里。

  姜暮云走过去,盯着林玫看,差点没认出她来。

  她棕色的卷发变成了黑长直,剪了个齐刘海,画了淡淡粉粉的妆容,穿着件水蓝色的连衣裙,白色细跟皮鞋。

  “你没病吧?”姜暮云坐了下,蹙眉看着她,为了个男人把自己弄成自己平时最不喜欢的样子。

  “你不是说晖神喜欢那种乖巧安静的女生嘛,我想给他留下好印象。”林玫不知何时起唤孟朝晖作晖神。

  不过姜暮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在高中时,那些被唤作“某神”的的确没有一个比得上孟朝晖的神仙颜值。

  林玫原地转了个圈,问她:“好看吗?”

  姜暮云不想这个时候打击她,便委婉道:“好看是好看,不过没了灵魂。”

  林玫属于那种娇艳的长相,宛如热烈的玫瑰花般,现在偏偏打扮得跟朵小白花似的,跟她的长相和个性都很不搭。

  “哎呀,好看就行,才第一次正式见面,谁能看穿你的灵魂啊。”林玫不以为意,她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哎呀,还有十分钟就七点了,我猜他肯定不会迟到,我先去补个妆哈。”

  姜暮云翻了个白眼,真是没药救了。

  这时餐厅门被推开,姜暮云发现很多女生的目光都看了过去,且再收不回来。

  姜暮云不禁转过身,看向门口,也微微愣住。

  孟朝晖穿了套湖蓝色的西装,修身的款式,勾勒出完美流畅的身材,尤其是那双大长腿,修长笔直,看起来有两米长,再配上他那张俊美得不像话的脸,冷峻沉稳的气质,任何女生都难以不心动。

  姜暮云一直觉得穿西装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小时候就很喜欢爸爸穿西装。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孟朝晖穿西装,万万没想到是如此帅气好看,瞬间秒杀了她所有喜欢过的偶像明星。

  孟朝晖无视众人的目光,很淡然地走到姜暮云面前,优雅地拉开凳子,坐了下去。

  不少女生朝姜暮云投来无比羡慕的目光,还有一个女生不顾男朋友在场,当即拿出手机拍了照片,迅速传到校园论坛上,写道:偶遇晖神,果然名不虚传!

  姜暮云也从那种闪瞎狗眼的状态中解除,偏头挪开目光,端起杯子喝了口水,喝得急,一不小心被水呛到,咳了起来。

第二十四章 晖神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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