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嫁给男主他小叔 - 分卷阅读20

能并不是厌恶性,大抵也只是因为她没有遇见一个足以让她撕毁底线的男人,只是很可惜齐伯彦这个人和她无论是优秀程度还是身份上的距离都太远了,他们的可能性大概比火星撞地球、彩票中了一个亿的几率还要小。
所以,在脑海里胡乱地臆想后过个瘾,桑榆仍然是选择谨守自己的本分,永不跨越那条楚河汉界。
她是另一个世界灵魂自由自在的桑榆,也是这本小说里喜欢齐天逸的桑榆。
就算是小说后期,桑榆跳了楼,和齐家断了关系,那时她恢复了自由身,她也不会和齐伯彦有什么牵扯。
因为那时的桑榆已经回了自己的世界,而留在这本小说里的桑榆大抵不是一具尸体就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吧。
时也命也,这样的极品男人不能属于自己,桑榆也只能认清现实,让欲望止步于欣赏。
道理谁都懂,但是食色性也,要是连本能都能完全压抑得住,人类早在原始时代就灭绝了。
齐伯彦冷着脸走出健身房的时候,刘姨恰好路过,见先生一身低气压,还以为是桑榆软糯笨拙又惹得先生不高兴了,“先生,桑小姐虽然是胆小了点,但是为人周到又守本分,您也别对她太苛刻了。”
齐伯彦忍不住又回想起桑榆刚刚手心里……
“简直荒唐!”
刘姨一脸疑惑的看向先生,只见他难得脸上有了些表情,虽然不知是怒多些还是羞多些。


第18章
你这人不知羞耻
桑榆一下子戳到了齐家两位爷的肺管子,本来就没什么人气的饭桌上,这回是彻底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对此,桑榆表示非常完美——
不过,这手里攥着的风筝要是放的太远了,也有可能会收不回来,当天晚上齐天逸依然没有回来吃午饭,桑榆优雅地用完晚餐后,便和小七通了气,决定去将这只跑远了的风筝抓回来。
小七很少会主动说话,除非是当剧情展开时才会冒泡。
原着里第一次提到女主袁薇,其实并非是和男主的第一次会面,而是在今晚。
小说中描述女主袁薇出身书香世家,奈何家道中落,欠了一屁股债,从千金小姐沦为市井小民。
但是女主就是女主,拥有强大的主角光环,她不仅没有被挫折打败,反而努力考上了A大,一直位列年级第一,并且吃苦耐劳,一天打三份工,上午在肯基基炸薯条,下午在胜必克烤披萨,晚上还要在酒吧当啤酒推销妹,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桑榆简直无力吐槽,所以她哪来的时间读书呢?A大可不是什么野鸡学校,天才云集,卷不死你它就不叫A大了,不花时间在功课上,就算是智商200也得挂科。
但是我们不能带脑子看这本《总裁轻点爱》,因为它不需要脑子。
因此,在狗屎作者的一通狂吹下,这女主袁薇简直是闪着金光的新时代巾帼女英雄,炮灰女配桑榆在酒吧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狠狠地震住了!自惭形秽了!
这个女人竟然辣么美丽端庄!辣么气质逼人!辣么……反正就是一股子正宫味儿,这才是天生锦衣玉食命的主儿。
于是炮灰女配的危机雷达滴滴滴地响了起来,她害怕这么高质量的女性会勾走她的天逸哥哥,当机立断,使了手段将袁薇调开了齐天逸所在包厢的服务区,推迟了男女主第一次见面的时机。
啧啧啧,谁知人算不如天算,男女主最终还是碰了面,甚至还第一次见面就上了本垒,一个小时赶上了桑榆五个月的奋斗,还一举超前了。
桑榆心里感慨不已,却又有些小小的激动,她其实也很想见识一下这位将齐天逸收走,造福人间的女勇士,为了表示她的敬意,桑榆当晚便换了一条素的不能再素的裙子,准备做好她绿叶衬红花的本职。
小说中,桑榆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打听到齐天逸的去处的,但是现在有了小七,她就能随时掌握齐天逸的行踪,知道他人在哪后,桑榆便让王叔将她送到了酒吧门口。
“王叔,你先回去吧,我可能得要一会儿。”
桑榆让王叔先回青山后,就慢慢走进了酒吧,酒吧里的人很多,音乐也放的震天响,各种各样的香水味和酒水味混到了一起,让她忍不住皱紧眉头。
就在她顺着小七的指示往里面的包厢走的时候,突然被两个拉拉扯扯的人堵住了路。
“小美人……跟爷进去喝一杯呗?看你这制服,是这里的啤酒妹?妹妹,只要你让爷高兴了,多少瓶路易十三,爷都依你!”
“我不要!请你放开我!”
矮胖的男人紧紧地抓着女孩儿的胳膊,完全无视她的拒绝,男女之间力量悬殊很大,这个女孩儿眼见着就要被拖了进去,转过头看到桑榆,她双眼突然一亮,大声道:“救命啊!这位小姐你救救我!”
【宿主,女主角袁薇已上线,请注意。】
袁薇?!
面前这个女人竟然就是袁薇?!
大眼睛,方圆脸,肤色白皙,身材娇小玲珑,倒确实是个漂亮大方的女人,齐天逸的艳福还真是不浅。
桑榆心里嘀咕着,脚下一动就冲了上去,一把将矮胖的男人推进了包厢里,趁着那人一个倒栽葱倒下去的瞬间,她拉着袁薇就往前跑了个没影。
小说里没写到这一段,但是现在既然发生了,她也不能置之不理,总归是齐天逸的未来老婆,这五个月的革命友谊,她也不是那见死不救的无情人。
当然,逃跑的路线也是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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