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代替黎姑娘想替你送死。161

  当年天锋军由沈成业率领,为先帝暗中铲除了不少世家势力,全都是依着天锋军的功夫。因而入天锋军之人,皆会配备彰显身份的木符,用以便宜行事。

  奚泽怎会有这一块木符?

  沈清容瞬间变了脸色。

  “你是天锋军人的?”

  奚泽摩挲着木牌,“不是。但阿月是。”

  “你是说之前的蛊王?”

  他记得奚泽当初便是这么称呼的蛊王,不由得不震惊,“这是怎么回事?”

  “始作俑者,是我。”

  沈清容惊了半晌,正要回话,奚泽又道:“以及,槐槐是她的孩子。”

  “......”

  这回沈清容是彻底说不出话了。

  他震惊地看着奚泽,对方面色不动地瞧着火池,神色中带了几分释然。

  “当年并非师父把我驱逐出的医馆,是我自己走的。因为我知道,自己已经不配再做一个医者。”

  若放在之前,沈清容大抵会骂一句“叛徒”,并就近把这人踹入火坑之中。

  但看着奚泽苦笑的神情,他的话在唇边一转,“为什么?”

  “因为我从学习医术的第一刻起,就不是为了救人,而是为了当嘉王的棋子。”

  奚泽的家境本并不差。

  他父亲考中了举人,在会阳城中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

  那时嘉王势力犹存,会阳城中官员或多或少都受了贿赂,向朝廷隐瞒嘉王私练军队等行为。

  先帝登基后,一心想革除这些弊病。

  由此,他们家没等来荣华富贵,等来了抄家的天锋军。

  虽没下狱致死,但他爹削职为民,家境更一落千丈,一家人流落街头乞讨为生。

  城中百姓只当他们是被天锋军抄家的贪官,百般蔑视,不仅不给施舍,还踢碎了他们讨钱的饭碗,打死了他的爹娘。

  “我走投无路之下找到了嘉王。本以为他不会收留我,可他答应了。”

  嘉王说,他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帮助过他的人。

  于是他将奚泽召入府中,让奚泽做了府中的小杂役。

  对嘉王而言,这是举手之劳。

  但对奚泽而言,这已是他的全部。

  只因在他被所有人唾弃、责骂时,还有人愿意尊重他,愿意救他。

  纵然用一辈子效忠嘉王,他也觉得是理所应当。

  “先帝在位那几年,有天锋军的威慑,嘉王不敢轻举妄动。但他曾请过一位道士,算了两卦。其中一卦,是说若想制服天下,就必须利用众蛊之王。”

  火光在奚泽脸上明灭,沈清容心里一跳,“那为何,蛊王会与天锋军扯上关系?你在报复?”

  “不是。”他眼中渐渐黯淡,“我想报复任何一个天锋军的人,但绝不会是她。”

  彼时,南疆的毒术颇盛,蛊术却并无多少人知晓。

  唯一能学蛊术的途径,是追随南疆最为著名的医者。

  那名医结识过大理友人,也会些简单的蛊术。若能通过他的引荐前往大理,是再好不过的办法。

  于是奚泽去了。

  作为嘉王的一柄刀,潜伏在医馆之中。

  他自幼聪慧,也不愧是学医的好苗子,未及数年,奚泽便得到了名医的认可。

  名医每年会带最器重的弟子走访大理,一连七年,机会都被奚泽独占。

  十年后,鸿熹夺位,天锋军被迫南迁,地位一落千丈。

  某日,名医外出时,他们救下了一个队伍的人。

  奚泽起先以为是会阳城的寻常守军,如往常般为其中一个卫兵疗伤。

  然后,他发现了那卫兵手中一直攥着的牌符。

  是天锋军木牌。

  ——这是他的仇人。

  奚泽的呼吸重重停顿了下,视线紧盯在那木牌之上。

  那一瞬间,所有的记忆都涌入脑海中。

  抄家时,百姓口中叫嚣着的“贪官”“小人”。

  乞讨时,他娘从垃圾堆里捡来瓷碗,还来不及高兴,就被人一脚踩住手,“恶心。”

  以及,他的父亲为了去要吃食,跪倒在曾经有过嫌隙的人面前。

  那人道:“你要是敢撑下我一棒子,我就施舍给你们一粒米。”

  于是父亲看着碗中的米,咬牙撑下一百闷棍,被生生打死。

  死后还被曝尸街头,所有见到的百姓,都会过来踩一脚出气。

  他娘护在他爹尸首前,遭受了同样的命运。

  直至二人都被踩得血肉模糊。

  ——那时,奚泽甚至想杀人。

  可理智让他压抑住怒火,如寻常医者一般静坐在他对面,为卫兵诊伤。

  这人小腿上中了箭伤,箭尖淬了毒,所幸就诊及时。将伤口周遭的腐肉剜去,还有恢复的可能。

  可奚泽想着十年前天锋军所做的一切,到口的话,变成了“这毒毒性甚烈,若非截去中箭的这半截腿骨,恐会危急性命。”

  奚泽是会阳城第一名医最器重的弟子,名医不在,他便是医馆中最说得上话的人。其余小弟子听了他的结论,纵然吃惊,也不敢质疑他的水平。

  此言一出,那卫兵的眼神瞬间黯淡。

  奚泽看着这卫兵的脸色,心里涌上些近似报复的快感。

  砍去腿骨,意味着他只能借着拐杖残活,也意味着他将永远不能再入军中。

  便如当初天锋军毁了他的人生一样,他毫不留情地毁了他的希望。

  可奚泽失败了。

  这人只道了句“是吗”,便毫不犹豫地抄起手中沾满血的长剑,朝自己膝处砍去。

  他的剑杀了许多敌人,被血沾染得有些钝。第一次剑落,他没有砍断,而后是咬紧牙关的第二次,第三次。

  鲜血飞溅,那腿被他砍得血肉模糊。卫兵右手攥剑,左手紧握着木符,从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

  直到他疼得昏过去,众人才回过神,忙乱地将他抬走包扎。

  奚泽瞧着满地鲜血,终于舒出口气。

  但他还是恨。

  卫兵的小腿成功被他自己废掉。南疆的条件并不算好,砍断腿骨与半只脚踏进阎王府没有区别。果然那卫兵不仅失血,还在夜里发起了高烧。

  一盆又一盆的血水从屋中倒出,奚泽听屋内人忙碌的声音,忽道:“你们去照顾其他人吧,这里由我来。”

  等人散后,他瞧着桌上早被熬好的药,面无表情地打翻在地。

  瓷碗碎裂的一刹,另一个想法在他脑海中冒出:“若就这么让他死了,岂不是太过便宜?”

  是啊。

  毕竟他爹当年是挨了一百闷棍才被打死的。

  毕竟他娘是被无数人踩了数千脚的。

  死一次,太便宜了。

  于是奚泽皮笑肉不笑地换了副药。

  那副药能吊住卫兵性命,却不会让他好得那么快。

  第三日时,卫兵真的醒了。

  他见是奚泽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声音带着感动:“谢谢。”

  奚泽内心冷笑,面上不动声色。等他说完目下的情况后,又和煦道:“我得为你去除腐肉,可能会疼,你忍耐一下。”

  事实上,这过程不是一般的疼。

  奚泽为了折磨他,没有用麻沸散,还特意选了柄钝刀。于是卫兵几度疼晕过去,牙齿都咬碎了三颗。

  最后他清醒过来,嗓音沙哑,第一句话依然是“谢谢”。

  奚泽收拾好刀具准备离开,行至门口忽被他叫住。

  他从怀中抹了许久,摸出几枚铜板。因着颤抖,铜板掉在地上。

  “这些钱给你。”他吸着冷气,说话艰难,“我只有这么多钱了。”

  “......”

  奚泽顿住了。

  他也不知怎么,忽然想起了师父说的话:“我们行医,不为钱,而为命;不为一己私欲,而为让更多人活下去。”

  那是他刚入门时,随众弟子跪在药师佛像前的誓词。

  数十人齐声高颂这句话时,他曾有一瞬触动,曾有一瞬觉得,自己也应当成为一个合格的医者。

  可惜他不是啊。

  他只是一把刀而已。

  所以奚泽没有拒绝。

  天锋军在南疆滞留不了多长时日。

  按计划,他们会继续往南进发。队伍走的那日,卫兵的伤还没好。

  这些天内,奚泽从众人口中,知道这卫兵叫“三月”。

  天锋军中的人大多是平民,而在这个时代,更多数的平民是没有名,甚至不知道姓氏。

  三月便是如此。

  他也是个难民,从入军中之日起,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只知从小到大旁人皆用“三月”唤自己。可能他生日是三月,也可能捡到他时是三月。

  在没有断腿之前,三月是个曾单枪匹马取敌首级数百的勇士,对天锋军忠心耿耿。

  然而得知天锋军要走时,他忽然摸出牌符,掷向了不远处的火炉之中。

  砍断腿骨时都不曾流泪的人,在那一刻泪如泉涌。

  奚泽没有阻止。他把这一切告知了当时的分队首领。

  首领听闻三月把牌符烧了,一言不发地进了屋。等他走时,奚泽才发现首领腰间少了块牌符,而三月手中多了一块。

  “首领说他的结局无非是一死,他用不到。”三月摩挲着纹案,喃喃时眼角微湿,“可如今早已没有人会相信天锋军,没有人相信我们可以像以前一样为民除害,我们分明都用不到了。”

  “我们这支分队从邺京南下,一路平贼反叛,三千弟兄只剩了三百人......也不会人知道。”

  奚泽哑然。

  他觉得心里像被轻轻扎了一下,片刻触动后,他还是默想:“报应。”

  谁也没料到,他对天锋军的一切怨气,终止在了某个雨夜之中。

第74章 .代替黎姑娘想替你送死。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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