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14

  裴渡的作息向来不怎么规律,吃饭也不定时,有点像是昼伏夜出的动物。

  来到桑洱身边之后,她发现了他有不少坏习惯,就有意识地带着他改。

  比如说,每次到了饭点,如果裴渡没出现,桑洱就一定会不厌其烦地过来喊他吃饭。

  殊不知,对此,裴渡的评价是——这傻子真好笑。每天为了“吸引”他起床,居然会傻乎乎地隔着门板念菜名,告诉他今天有什么好吃的。这是把他当三岁小孩在哄呢?

  平生第一次被如此督促和管束,裴渡起先还有点儿别扭和不快。让他更不爽的是,有些时候,这种笨方法居然能奏效——听着她说的菜名,他居然真的会饿。

  可渐渐地,或许是习惯成自然,他居然开始惯了她温柔的催促,也有点儿享受这样的待遇了。

  大概是因为,这让他感觉到自己被重视。

  况且,他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报复秦桑栀。那么,让她为他多跑几趟也不错。

  所以,裴渡如今虽然已经有了定时起来吃饭的习惯,但还是会偶尔“拿乔”,装作没醒,等桑洱过来。

  只是今日,事情却有点不同。

  日头缓步至高空,将树木的影子缩成一条团。裴渡吃完了两个橘子,往门口看了几回,也没等到桑洱来。

  按她自己说的,这个时辰,她应该已经办完事了吧。午饭时间也到了。怎么她还没过来叫他起床?

  又等了好一会儿,裴渡腹部打鸣,难得的耐心终于宣布告罄。他“啪”地推开了门,沿着走廊前行,所到之处都静悄悄的。

  裴渡在廊下停住,有些狐疑,自言自语:“难道还没回来?”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见,隔着几面矮墙、约莫是府邸前门的地方,传来了喧闹的说话声,便快步走了过去,定睛一望,就愣了下。

  朱漆大门开了一扇,忠叔和几个奴仆涌了上去,被他们簇拥在中间的,是早上独自出门的桑洱。

  她居然带了一个小孩回来。

  说是小孩,其实年纪也不是很小,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一身破旧衣裳,脚上是一双穿了孔、鞋底也磨白了的草鞋,一动不动地侧着小脸,趴在她的后背上。

  一种莫名的直觉,让裴渡拧起了眉,有点儿嫌弃。

  这谁?

  哪个旮旯冒出来的穷酸乞丐?

  “忠叔,你叫厨房去做一些清淡的食物,尽量要粥这种容易吞咽的。还有,去烧一盆热水过来。”桑洱并没有注意到裴渡在看着自己,跟几个仆人交代了几句,就背着谢持风,去了客房。

  裴渡眼珠一转,拨开了仆人们,快步跟了上去。

  来到了客房,房门开着。桑洱已经将谢持风放到了床上,并没有嫌他会弄脏被子,轻轻托着他的头,放到软枕上,还摸了摸他的额头。

  裴渡冷哼一声,走了进去。他的步子声音不小,桑洱听见了,回过头来,看见他,就露出了微笑:“裴渡,你起床了。怎么样,你的头还晕不……”

  裴渡抱着手臂,盯着床上的小孩,语气不善地打断了她的话:“他是谁啊?脏死了,臭死了。”

  桑洱简要地解释道:“我在路边见到他被人欺负,还生病了,就带他回来了。”

  说完,桑洱便低头给谢持风把脉,又用灵力探了一下他的身子。之后,才走到书桌旁,提笔写下一张药方。

  在她背后,裴渡不满地眉头一抽。

  这人怎么天天都那么喜欢救人?

  咸吃萝卜淡操心,真无聊。

  就在这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声由远及近。那条名唤松松的松狮犬,脖子上系着漂亮的金铃,似乎知道府里来了客人,撒开四腿,跃过门槛,跑了进来。

  来到床边,它有点好奇地嗅了嗅谢持风从床边漏下的手,湿润的鼻子顶了顶他的手背,甚至还伸舌舔了舔。尾巴也欢快地摇了起来。

  “……”

  裴渡眯眼。

  这条不知死活的蠢狗,第一次见他时,就满是威胁地冲他“呜呜”低叫。后来,不管他怎么逗弄它,它也是爱理不理的,眼睛长在了额头上。

  怎么现在见到这个脏兮兮的小子,就一反常态,亲昵地摇头摆尾,居然还主动舔他的手。

  玩这么一手区别对待,是几个意思?

  下人很快烧好了水,捧着一个铜盆进来了,袅袅生烟的热水里,浸着一张柔软的布巾。桑洱把药方递给了下人,让他们去熬药。但很快,下人就回来说,其中的两味药,家里的库房已经没有了。

  分明事不关己,裴渡不知为何一直没走,还站在旁边。桑洱心想正好,就将药方递给了他:“裴渡,你有空的话,去帮我把这两味药买齐吧。”

  她说着,松松忽然抬头,冲裴渡龇了龇尖牙。

  裴渡见状,脸色登时一黑。

  似乎看出了他不情愿,桑洱笑了笑,柔声说:“你的脚程最快了,人又机灵,派你去我最放心。就帮我一下,好么?顺便再买点水果回来。”

  “好么”——又是这种哄小孩的语气。

  但很奇异地,裴渡居然消了一点气,容色微缓,将药方往怀里一收:“行吧,等着。”

  .

  打发了裴渡去跑腿后,桑洱拧干了布巾,给谢持风擦了擦脸和手。

  抹去了脏兮兮的灰尘,一张苍白的小脸就露了出来。即使脸颊被人扇过,尚有几分红肿,也不影响其漂亮。

  桑洱停顿住了,看着这张脸,有些出神。

  谢持风天生就是一副好相貌,秋水为神玉为骨。可以说,是这一类相貌进化到了极致的水准。

  仙门百家之中,俊秀人物辈出。可在初出茅庐时,就美名远扬,被称作“少仙君”的,就只有谢持风一个而已。

  如今的谢持风,年纪还小,尚未修炼出那种小仙君一样的清傲之气,但已能窥见其隽秀风骨的雏形,活脱脱就是未来的他的缩小版。

  擦完脸,桑洱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心里微动,拎起了谢持风的手,小心地折起衣袖,仔细检查了一番。

  当年,在昭阳宗,桑洱首次和谢持风一起进入九冥魔境时,曾在梦魇的幻境里看见了他差点被艄公猥亵的过去。

  那会儿,大概是因为精神刺激和黑暗封闭的环境相叠加的应激反应,谢持风曾将自己的手臂咬得血肉模糊。

  到了十七八岁时,这些疤痕仍在,足见当时伤得有多重。

  由于幻境里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提示,桑洱一直不知道,这是谢持风遇见白月光之前发生的事,还是在他离开泸曲后发生的事。

  如今,在床帏的昏光中,她看到谢持风的小臂皮肤,是光滑而平整的,并没有那些牙齿撕咬过的丑陋伤痕。

  看来,谢持风是在离开了她以后,才遇到那个恶心又变态的艄公的?

  桑洱沉思了片晌,放下了他的衣袖,又来到了床尾。

  由于连年流浪,又没钱换一双好的鞋子,谢持风的脚掌,早已被砂石磨出了血泡,也有皲裂。血凝结后,鞋垫与他的皮肉黏得死紧,无法就这样脱下来。

  如果强行拉扯,或许会活生生地撕掉他一块皮,想想就疼。

  桑洱感到有些棘手,拎着他的脚,研究了一下。

  这肯定不能硬来。看来要拿点温水和丹药,慢慢泡化了血痂,再分开才行。

  就在这时,谢持风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被人摆弄,胸膛猛一起伏,轻咳一声,睁开了眼眸。

第64章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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