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米虫前妻后成了男主的跑友 - 分卷阅读136

虽然不是名山大川,但是这些年也被列为旅游景点了,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做向导,你可以住我家。”
庄书仪:“住你家?”
郑海:“呃……我家,我是说,我家正好经营一家旅馆,你去了可以住那里,不收你钱!就是简单朴素了点,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庄书仪:“那太棒了!我记下了,你到时候可别反悔啊!”
郑海:“绝对不会!”
两公里后,休息的时候,庄书仪和郑海继续聊他的家乡。
那是坐落于南方的一群山峦,郑海的家就在拥有最高峰的那座山的山脚下。
小时候,那里还不是旅游景点,被外人视为“荒山野岭”,但是不乏一些具有探险精神的驴友会来。
他们,有的是一个人来,有的是几个人结伴而来。这些人,个个都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
他们路过郑海家的时候,有的人会进来歇个脚讨杯水喝;有的人会向郑海的父母打听一下上山的路怎么走;有的人会借宿一晚,养精蓄锐,第二天再上山。
小郑海总是对他们那个大大的双肩包充满了好奇,因为那些包里总能掏出他从没见过的东西,比如折叠帐篷、睡袋、瑞士军刀、速溶咖啡……
那些叔叔阿姨有时候会送他一些小玩意以表感谢,还告诉他,要好好读书,长大了就可以去山外的世界看看。
可是家里条件有限,他只读完初中就没再读了,跟着一个亲戚去城里打工。
他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山里人,早些年,那些驴友在他们家吃住,或是寻求帮助,他们从没收过人家一分钱。
郑海在外打工,从不乱花钱。妹妹大了,要读书了,他不希望妹妹像自己一样辍学,妹妹应该有更好的未来。所以每次一拿到钱,扣除自己的基本开销后,他都会将剩余的钱第一时间寄回家里。
后来,路通了,家门口的山被列为旅游景点。父亲便专职做起了向导,母亲用多年的积蓄开了家小旅馆,给游客们提供食宿。
所谓靠山吃山,经过政府的大力宣传,以及游客们在网络上的传播,当地的旅游业发展迅猛,没两年,家里的生活条件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父母打电话给他,叫他别再往家里寄钱了,自己赚的钱就留着娶媳妇用。
他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城市,A市是他待得最久的一个城市。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至少目前不会。
郑海:“前任老板人很好,他不介意我学历低,教了我很多东西,还提拔我做店长。我听了他的意见,去报了夜校,参加了自考,拿到了本科文凭。”
庄书仪:“海哥,你真厉害!真有毅力!”顿了顿又道:“话说前任老板人很好,那,现任老板呢?”
郑海别开眼,没敢看庄书仪,轻咳了一声:“……也很好。”


第95章
最后两公里跑完。
万小麦弯着腰,扶着膝盖,喘着气,抬头看向陆娜:“你疯了吧,干嘛跑那么快,一开始不是还嚷着‘跑不快’吗?”
祝彤:“陆娜,你什么时候这么能跑啦?”
陆娜:“我也不知道,跑着跑着就停不下来了。”
简慧:“你不会是学老板,要减肥吧?”
陆娜:“没有,我想,我可能只是失恋了。”
众人:“!!!”
某间餐馆的包厢内。
一群人围坐在一桌,本该替万小麦庆祝的快乐情绪,笼上了一层不知名的忧郁,各自默默吃着菜。
忽然,陆娜给自己的杯子里倒满啤酒,举杯说道:“干嘛呀,一个个闷闷不乐的,今天是替小麦庆祝,难道就不能顺便也替我庆祝一下吗?”
一旁的庄书仪小声对她耳语:“陆娜,你不要勉强,要不我先送你回家?陪你单独待会儿?”
陆娜:“老板,我是说真的!必须得给我庆祝!因为我终于摆脱这个渣男了!”说着一口气喝下一杯酒。
庄书仪见状:“好!那我们今天就好好庆祝一下!”她也给自己倒满一杯啤酒,“来,庆祝小麦拿到驾照!庆祝陆娜甩掉渣男!庆祝我们顺利跑完五公里!”
众人举杯:“耶!!!”
陆娜倒是放得开,一点儿也不掖着藏着:“你们想知道些什么,尽管问,我保证有问必答!”其实,她也想借此机会找人倾诉一下,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将一段扰人的感情憋在心里,任它随时间消逝的。
谁知万小麦竟然收敛起平常的嬉皮笑脸,站起身郑重其事地说道:“陆娜,对不起!你的男朋友是我介绍的……这一杯,我干了!”
等他坐下,郑海对他说:“小子,你还是学生呢,少喝点!”
他却不听,又将杯子倒满,郑海瞧出他心里很过意不去,拍了拍他的肩。
祝彤见陆娜不避讳,索性直接问道:“什么原因?”
陆娜:“他出轨了!都说了是渣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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