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1

  驻守西北的军队名唤玄甲军,是早年间老皇帝陆承景御驾亲征时所领的军队中的一支分支,玄甲军铁骑曾踏遍中原,声名赫赫。

  自陆承景重文轻武,在皇宫中日日耽于享乐时便没落了,到如今更是不受重视。

  军中没什么吃的,平日里只能吃些糙米,能有白面都是一种奢侈,若是朝廷里粮食送来的不及时,糙米都吃不上。

  陆辞珩在军中半年,第一次吃到肉是因为他们将戎人打退至西北边境外五十里,收缴了一批活羊。

  二十五人为行,每行人都分到了半头羊。

  西北的天幕和黄沙一样,旷阔无垠,一眼望不见边际,其上缀着数不清的繁星,华美异常。

  生出来的篝火将羊肉烤得滋滋冒油,缕缕青烟朝上飘起,散在无边天幕中。

  洒上孜然的羊肉烤得焦香,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打了胜仗后开怀的笑。

  刘伍长拎着一壶酒,喝得烂醉,坐到陆辞珩身边,大着舌头说:“小陆,你家在上京,我们还不知道你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我……无父无母。”篝火烧得树枝噼啪一声炸开,陆辞珩的脸被通红的火光映着,和着酒吃了口羊肉,咧嘴一笑,同刘伍长说:“其实我是宫中的三皇子。”

  “小陆你是宫中的三皇子?”刘伍长酩酊大醉,酒喝得上了头,抚掌大笑道:“你是三皇子,那我还是天王老子呢,你们说是不是啊?”

  有人应和道:“那我就是天上的神仙,施个法就能让咱们在军中天天都能喝酒吃肉。”

  “你都是神仙了,那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来当什么兵?”坐得离篝火最近的那人笑着反驳他。

  底下人笑作一片,这些人无一不是穷苦出身,若非实在走投无路,谁会愿意为了三石米,来这种地方过朝不保夕的日子。

  这里被马革草草裹了的尸体,不知是谁家父母日夜期盼的儿子。

  夜半捣衣声中,亦会有妻子思念已经埋在黄沙里化作尘土的丈夫。

  一旦参军,就是十五年为限,期间有人过不下去这样的苦日子,乘着月黑风高,无人放哨时逃了,便成了逃兵,一辈子都活在朝廷官府的追杀中,被抓到就是死罪。

  哪怕十五年时间到了,只要仗没打完,就依旧回不去。

  夜风将木柴烧出的灰烬卷上天,一个兵士用胳膊肘推了推刘伍长,带着艳羡说:“伍长,再还有半年你就该满十五年了吧。”

  “去掉今天,还有一百五十一天。”刘伍长将日期记得清清楚楚,又有些失落地说:“但若是仗没打完,我还得和那帮戎人在这耗着。”

  “但好歹有个盼头,再说照咱们今日这种打法,只要戎人不再来犯,剩下的这半年你只需安安稳稳地守在边境,等半年后无战事,不就可以回去了。”

  “是这个理!”刘伍长拍了拍那人的肩,从自己的怀里一封家书,对那人道:“你给我读读,这信上最后八个字是什么?”

  那人映着篝火照出来的光,缓缓读道:“——家中无恙,盼君早归。”

  刘伍长笑得开怀,“都听见没,我妻子在家中盼我早归呢。”

  “听见了听见了。”

  “谁不想早点回去啊。”

  “我家中人也给我写信了。”

  众人一时喧闹异常,陆辞珩独自一人坐在那里,仰躺下去靠在歪倒着的枯树枝干上,看着远处天幕中的皎洁圆月出神。

  他们的欢欣与他无关,从来不会有人给他寄信,也不会有人盼他早归。

  甚至连写信,他都不知道能写给谁。

  陆辞珩到西北后,曾经给沈明安写过一封信,寄去了国子监。

  但沈明安没有给他回信,或许他没收到,亦或许他收到了,但不想回。

  这封信仿佛石沉大海。

  之后他就再也没写过。

  “家中无恙,盼君早归。”因着这句话,陆辞珩无端有些羡慕起刘伍长来。

  刘伍长的家书每年八九月,必有一封寄来。

  他将这十几封家书仔细归拢在一处,思乡时就拿出来看,信纸都已经被他摩挲得泛黄发皱。

  信上落款前的最后一句,都是这八个字。

  但刘伍长没能归家。

  他死在戎人军队的夜袭中。

  那次夜袭是在半月后,戎人趁着他们夜中睡得正酣、放松警惕之时,领着一骑人马,直捣军营。

  陆辞珩是最先发现营外有人的,他夜里睡不着,坐在营外吹风,忽然听到远处似有异响,像是人的脚步声,但被猎猎风声掩去,根本听不真切。

  漆黑空中火光忽闪,陆辞珩心中一跳,若是偷袭,最好的地点是军营的侧门,那里地势偏僻,守卫也少,最好突破防守。

  但那一小队人影却隐在黑暗里,弃简从繁,绕了一个大圈子往西北角去。

  西北角放着军中的粮草。

  陆辞珩当机立断,拿起鼓槌用力击打军鼓。

  鼓声刺破长空,阵阵往外传去,吵醒了不少人,戎人情急之下,丢出去的火把失了准头,只烧到了小半边粮草,但火光依旧冲天。

  “——粮草着火了,快去救火!”

  刺眼的火光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句,许多人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光着膀子就开始用木桶取水救火。

  喊声、吵闹声四起,顿时混乱一片。

  陆辞珩没去救火,他转头闯进了校尉营中,把呼噜打得震天响的校尉从棉被里拎起来,一把薅起他的头发,冲他吼道:“还他妈睡呢?再睡戎人都要冲进来把你给剁了!”

  “你反了天了……”校尉痛呼出声,待看到外头着火的粮草,顿时慌了神,胡乱套上军靴,对那些急急忙忙跑进来向他请示的兵士说:“让他们都去救火!”

  陆辞珩凶横地将校尉拽回来,眸中带着狠色,厉声说:“救什么火,你先给我去整兵!”

  校尉心中焦急,偏生还被陆辞珩拽着,恶声对他道:“粮草要是烧光了你们这群人都得跟着饿死!”

  “没粮食吃还能撑几天,你现在不去整兵,戎人打进来,大家都活不过今晚!”陆辞珩指着帐外那些慌里慌张救火的兵士道:“粮草只烧到了小半边,现在火都已经被灭的差不多了,烧粮食的那队戎人骑兵只是虚晃一枪,主军肯定在后面,就等着我们救火一片混乱时出击,你现在去外面组织令两行人去救火,其余人都编队整装。”

  因为校尉的打压,陆辞珩在军中摸爬滚打了大半年,只做到了伍长的位置。

  若非手中无权,他也不至于在这里和校尉废话耽搁时间。

  陆辞珩气势凌人,眼神狠绝,像是天生的上位者,校尉在自己的兵面前被他这个小小的伍长发号施令,顿觉颜面尽失,“我凭什么听你的!”

  陆辞珩抽出那柄摆在案边的剑,横在校尉的脖子上,冷声道:“就凭你若不去,我现在就让你死!”

  案边的剑做装饰用,剑柄上镶着的宝石硌手得很,剑刃也不似一般的剑那样锋利,但陆辞珩用的劲大,校尉的脖子上立时出现了一条弧形的口,血滴在雪亮反光的剑刃上。

  钝刀子磨肉甚是难忍,校尉强装镇定,“你先把剑放下,我这样被你挟持着出去,外面那些兵还肯听我的吗?”

  “我不信你。”陆辞珩道:“我放开你,你第一件事就是先找人来把我制住。”

  陆辞珩扔开长剑,从自己靴后摸出一把匕首抵在校尉背后,“我和你一起出去。”

  校尉磨蹭掉了不少时间,戎人主军打进来时,他站在高处不急不缓地整着兵,被一箭正中心口,整个人坠在沙地上,扬起一片尘土。

  玄甲军顿时军心大散,在整齐有素的戎人军队面前仿佛一盘散沙,一击就溃。

  橙红的太阳从天际缓缓露出,撕开了漆黑夜幕的一角,视线渐渐明朗起来。

  陆辞珩用长枪格开往面前射来的箭,他和其余五六个兵士一起抵着肩,被戎人团团围住。

  他的脸上溅满了血,背上一道伤口深可见骨,眼神却凶狠异常,浸出一种令人胆寒的血性来。

  包围圈越来越小,陆辞珩蓄力后突然暴起,掷出长枪插进了离自己最近的戎人兵士的胸膛里,戎人兵士反应不及,被他一击而中,陆辞珩在他向自己这边倾倒时,迅速夺下他手中的大刀。

  近距离搏杀,大刀是最占优势的武器。

  武器趁手了以后,陆辞珩很快将包围圈豁开了一道大口子,将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玄甲军编整起来,把未跟着主力军撤退的戎人兵士一一绞杀。

  待到天色大亮,荒茫的大漠上,只余横七竖八歪倒的尸体和浸渗在沙子里的满地鲜血。

  秃鹫盘旋在空中,叫声桀桀,久久不去,就等着随时俯冲下来,落在尸体旁吃人血肉。

第10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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