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以为留住光就可以留住你 - 分卷阅读44

色的小拖鞋一下子毁了这画面。天啊!好惨。前几天把家里的拖鞋都换成了粉色。自己暗自骂自己,抽风。
其实她家里没有准备男人的拖鞋,司马穿的是她的,39码的粉色拖鞋。看上去也没有很小。推算他的脚最多43码。
她这里还真的没来过男人,蜗牛都没进来过,只送到过楼下。房子是租的,不过住了好多年。里面的家居也有些是自己的。看着不像是一般的出租房。整个房间整洁明朗,所有线条都是直的,没有曲曲弯弯的,零零碎碎的。墙上的画是自己临摹的莫奈的《睡莲》和《野罂粟》。李云儿从小学画,临摹的还是有模有样。她喜欢莫奈画里面的光。
那句“我以为留住光就可以留住你”听到后就再也没有忘记。
茶几上杯垫都是方形的。有二只大型的黑土陶罐落在地上,陶罐里插着干枯的树枝。遗憾的是这屋子里确实缺少水分,少了一些绿色的花花草草。
窗帘是雪白的透明的薄纱,隐隐约约的透着外面黑色的夜。白纱又轻又薄,质感感人,恍惚间不知道这层白纱是遮挡了夜的黑,还是夜的黑穿透了这层白纱。房间里颜色整体都是黑白灰色系的。各种细节让你觉得这是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日子。只不过这种日子少了日子的烟火气。整间房子更像是一个样板间。
司马又点燃一支烟,他们二个人成45℃角坐在沙发里。喝酒,抽烟,唠嗑。
司马淡淡的问:“喜欢莫奈”口气不像是问,更像是自言自语。
“喜欢啊!还真的特别喜欢呢!”
李云儿起身打开电视机:“看DVD吗?”说完把电视旁边的柜子打开,里面满满一柜子的DVD。甚是壮观。
司空惊吓道:“大姐,谁还看,这个啊!”
“咋了,这看着多有质感,多实在,多有看片的感觉。DVD你会用吧?要不要我教你你们年轻人都不用这些了?”
“谢谢!我会。”
李云儿离开客厅走到厨房,拿出一份花生米,她坐在沙发上岔开双腿开始唏哩哗啦的嚼着花生米喝着红酒。此时电视里播放着《迷墙》。
李云儿想不起这是多少年前看过的了。那时候自己也是痴迷摇滚乐,Pink Floyd,涅槃,枪花……李云儿看着司马,觉得他们在某一个角落有着一样的燃烧与迷茫。
她吃着花生米,他听Pink Floyd。
李云儿一边吃,一边喝,一边擦嘴,一边说:“红酒陪花生,预防脑血栓。你可以试试,真的。你知道世界上死亡率最高的不是癌症,是心脑血管病。什么脑梗心梗啊,脑血栓脑溢血啊!这些才是分分钟要人命的东西。”
司马:“我还年轻,谢谢关心。”
李云儿翻着白眼大声道:“啊!呸。”
“你,怎么,老喜欢,骂,骂人呢”
“你才是杀人不见血好不好。”
不知道是不是被电影里的画面音乐所感染,屋子里一切也忽然迷幻起来。还是酒精的作用,李云儿不会喝醉,微醺而已。她觉得女人灌醉自己的样子很丑。男人喝醉也一样。总之醉酒的样子很丑就是了!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不过是一句自我陶醉的话。人真的会喝醉,喝醉后你会吐,浑身散发着恶臭,你会难受,跟病了一样。你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而她面前的这位美男竟然不喝酒,这让他很是喜欢,男人不喝酒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啊!就像女人不嫉妒一样难得。
李云儿摇晃着酒杯:“你为什么不喝酒呢?”
“喝酒,会得肝癌。”
“呦,小小年纪那么惜命啊!抽烟还得肺癌呢!”
“得,一个,比二个,好!”
李云儿忍不住哈哈大笑:“你大爷。你见过得二种癌症的人吗?哎呦,你别说,好像还真不会一个人同时得二种癌症吧!这不会是医学常识吗?有这事吗”
司马站起身了,夺下李云儿手里的酒杯放在桌子上。拉起她站起来,双手按住她的肩膀:“在,骂人,把你,扔出去。”
李云儿故意躲开他的眼睛:“好好好,大哥,大哥,你别碰我,我还没准备好。你跟雨到底什么关系,你还没老实交代呢!我不想死的不明不白的。”
司马的手很大,手劲也大。他们之间就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司马身材高大魁梧,虽然远看着有点单薄瘦弱。李云儿169的身高,100斤的体重,一尺八的腰围。她已经是很多人眼里的那种完美身材了。可她一直认为自己人高马大,身材瘦扁。特别是那双39码的脚伸出去有点夸张。
烟味伴着酒味在他们周围缠绕。
司马:“你,看着我,我,告诉你。”
李云儿脸已经通红:“别别别,今晚不行。”
司马:“你,看着我。”
李云儿嬉皮笑脸的抬起眼睛看着司马的眼睛,他们不是第一次四目相了,但这么近,这么正经严肃的对视还是第一次。而且还是被他胁迫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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