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是我先动心的140

  又狠道:“还有方戈,他就是一条狗,若不是为了藏匿身份,我何苦留着他,与他演什么兄弟戏码。”

  沈连庭察觉不对,神色一凛:“你说什么?”

  方映清几乎是用喊的,大声道:“我说,我吃过的燕窝,比他吃过的饭还多,我十指不沾阳春水,可他还要干粗活哈哈哈哈,瘦成那样,也没出个几岁,居然矮了那么多......”

  不敢相信心中所想,沈连庭心里冒气一团急火,连带着无心剑也爆出一声咆哮:“你把话说清楚!”

  而方映清见他这副模样,似在兴奋地发抖,掩唇低笑,口齿清晰道。

  “你说你忘了,我可不信,我不信你忘了,当年在运河桥上,分明有两个孩子啊。”

  沈连庭心中一震。

  “一个当然是落难的魔教小少主,还有啊,还有他那个普普通通的小仆人。”

  仿佛没有看到沈连庭及近狰狞的怒视,披在方映清肩头的外衣滑落,他身上被扯破的袍子皆有破口。

  不能说衣不蔽体,但也能隐约看清裸露的手臂和腰身的轮廓,而那上面,竟凌乱交错几道黑色鞭痕,似烙印般刻在身上。

  沈连庭不由得瞳孔剧缩,这些痕迹他是知道的,是为了惩罚最卑贱的奴婢,鞭打所指。

  而身为方映清,他的身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痕迹。

  沈连庭咬牙切齿,牙缝中几乎渗出鲜血:“方映清——”

  方映清丝毫不畏惧,好像故意刺激他一样:“方映清?呵,说起来,我早就为了自己叫什么了,被亲生爹娘卖掉后,早就不想记起从前之事了。”

  他似乎沉溺在往事的回忆中,眼神迷离:“后来被买回来陪小少主玩,我真的羡慕他的一切。”

  “小少主很漂亮,也很善良,但与其说是善良,不如说傻傻的。”说罢,他眼中闪过一丝疯狂。

  “我们在顾效成家藏了很久,终于有人递信来说我们可以回去了。我感觉时机成熟,用相应的代价换来毒药毁了他的脸,又把我原本丑陋的面庞也换了。”

  方映清的指尖在自己面颊处抚摸,但很快放下了手,他肩膀一卸,似没了力气。

  “都说这代价啊,我原本是不信的,但那个人说,假的就是假的,骗的了自己,终究骗不了别人,该是什么命,就是什么命。”

  “但是我不服啊,十几年的荣华富贵,说起来我没吃亏……”

  “你闭嘴——”

  沈连庭胸膛起伏,冰冷的声音化作咆哮之声,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所谓的“方映清”居然是假的。

  若不是他已经启动无心剑阵,无法抽身,他定要将这个“方映清”碎尸万段。

  但“方映清”也同样深知这一点,所以才敢把这些话全盘托出。

  而他说这些为的就是激起沈连庭的愤怒,因为无心剑,剑如其名,你若心中充满愤恨,亦或是情感,都将遭到剑灵的反斥。

  “方映清”道:“你现在恨不得剁了我吧?这剑你也休想拔出来。”

  只要沈连庭死了,他还可以倚靠顾效成,顾效成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还是方映清,那个与顾效成幼时相识的方映清。

  沈连庭不为所动,他压抑住心中愤懑,但无心剑气却犹如被激怒的野兽,诡谲幽光迸溅,剑鸣咆哮声冲向四面八方。

  无心剑不认同他,沈连庭想,并不是因为“方映清”话语的刺激,而是在来时他便知道,他是拔不出这把剑。

  因为他的一颗心,因为季晓光,早已不似前世冰凉,而是变得有温度,慢慢的学会了体会人情冷暖。

  “晓光……”

  沈连庭深深闭眼,手臂无意识轻颤,血液沿着剑身蜿蜒流入暗纹,金光乍现。

  他倏忽用力,手背骨骼凸显,猛地爆起青筋……

  “不可能……不可能!”

  顾效成的脸因极度诧异而狰狞扭曲,他两手嵌在方戈的脖子上,逼的他剧烈地咳出一口血丝。

  “我,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

  拔出噬神钉的反斥过于强烈,不然顾效成不是方戈的对手。但对于方戈来说,能记起这些,对他而言并无遗憾了。

  “你骗我,你肯定在骗我!”

  顾效成嘴上这么说,但他深知,阎王犬自古以来假以神兽著称,一生只认一个主人,这是亘古不变的原则。

  人的声音可以变,长相可以变,但独属于自己的味道无法改变。

  这么多年方戈被噬魂钉牵制,但他却冥冥中通过气味判别,当年这个从顾效成家接回来的“方映清”,到底是不是他的主人。

  所以他厌恶,烦躁,打心底排斥这个冒牌货,但他失去记忆,只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来反抗。

  他在看到季晓光的时候,仅是一瞬息就闻出来,这才是他的主人。

  而当方戈说出真相时,顾效成自然而然明白这个道理。可他无法接受,他为“方映清”做了这么多,到头来居然是错付的?

  如果今日不是来救“方映清”,他大可不必冒险前来,他虽追名逐利,但他是爱方映清的啊。

  钳制方戈脖颈的手渐渐收紧,他想放开,但却控制不了身体,看着方戈的眼眸逐渐上翻,他的咽喉也喘不过气。

  “铛!”的一声,顾效成如被电击,他徒然松开了手,身体竟无力地向一旁倒下。

  季晓光出现在他身后,惊魂未定,手里举着个染血的石砖,沉甸甸的几乎拿不稳。

  把石砖一扔,季晓光越过一地狼藉和断手断脚的尸身,跪在地上焦急道。

  “方戈!方戈!你怎么样?!”

  方戈伤的很重,不过并未危及性命,如果不是阎王犬自愈能力强,他估计已经被顾效成掐死了。

  “嗷呜……没,事,主人……”方戈喘息未定,嘴里含混不清。

  季晓光拍了拍他的脸,但准确的说已经变成毛脸了,方戈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变为犬态,不多时完全变成了一只体型硕大的巨型犬。

  方戈死不了,季晓光长吁一口气,可他这口气还没吐完,手腕突然被人抓住了。

  这两人缠斗许久,都早已体力不支,全靠最后的力气强撑着。

  顾效成被他这死命一砸站不起来,他用沾满血液的手抓住季晓光,复杂的神情里裹挟着不知所措。

  “你!你松手!”

  季晓光一只手被束缚,另一只手捡起掉落的匕首刺过去,被顾效成很容易地打落。

  顾效成的眼神好像要把他看穿,欲言又止的道:“你,咳咳你别怕……”

  季晓光在心底翻了个巨大的白眼,怎么可能不怕,我不得趁你病要你命吗?

  顾效成抓住他的手腕就不动了,直勾勾地盯着眼前这张十分熟悉而又陌生的脸。

  以往总拿他和“方映清”比较,觉得并没有差别,可今日一看,确实完完全全不一样的。

  当年那个会叫他哥哥,白白嫩嫩的小男孩,渐渐与眼前少年重合,顾效成顿时幡然悔悟。

  季晓光则一脸戒备之色,他手心藏着捡来的碎铁片,紧紧握在手中,他搞不懂顾效成犯什么毛病,但这人必须死。

  他这点小伎俩骗不过顾效成,顾效成发现他握拳的手沁血,立刻扒开他的手心。

  “你干什么!”顾效成扔了铁片,他以为季晓光要自杀。

  季晓光一言不发,眼神古怪地看顾效成竟撕了衣摆的布条给他包手。

  他不敢动,也不必动,因为顾效成的双手就有几道口子,他的血液粘在顾效成的手上,很快融进顾效成的伤口里。

  【作者有话说】:勾勾原型类似于藏獒一类,还有这段完就可以谈恋爱啦,今天还会有一更(。 ? ? ?。)

第七十九章 是我先动心的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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