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7

  他长叹一声,跟着向元墨长揖一礼:“这全都是我的过错,是我失礼了。今日损坏之物,我会全部照价赔偿。”

  元墨打铁趁热:“明天我就把单子送到府上。”

  卫子越点点头,转身往外走。

  元墨道:“你还想不想知道她的名字?”

  卫子越没有回答,哂然一笑:“我自然想知道,但更想她亲口告诉我。”

  元墨笑了,笑得很灿烂,毫无疑问,这位将是乐坊最受欢迎的客人。

  第二天她就送了份单子到卫子越所住的扬州会馆。

  她一晚上搜肠刮肚,添了许多莫须有的东西进单子,明摆是漫天要价,就等着卫子越落地还钱,然后她再来据理力争。

  结果卫子越只是看了一眼,就让下人准备好厚厚一沓银票,送到元墨面前。

  元墨平静地接过,平静地收起,平静地告辞,平静地离开会馆。

  平静地走进某条安静小巷。

  “发财啦!”

  元墨一蹦三尺高,大喊。

  坐在门槛上洗菜的大妈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元墨身轻如燕,一溜跑出了小巷。

  小巷外就是正街,一辆马车正飞驰而过,她冲得太快,险些撞上,幸好身手灵便,一个翻身躲开。

  车夫也吓了一跳,马死死勒住缰绳,马车剧烈地一顿,车帘子“刷”地被撩开,里面的人骂道:“找死啊?长没长眼睛?不看路的?我告诉你,想死找别的地儿去,别脏了老娘的马车!”

  车里的人五十岁上下,身子肥大,几乎占满了整座马车。

  她脸上盖着厚厚的脂粉,唇上涂着鲜红的口脂,破口大骂之际,整张脸上只见一张血盆大口,嘴唇上下翻飞。

  是会真楼的坊主夏金仙,人称夏婆子。

  夏婆子身边还坐着一位美人,冰肌玉骨,眉目如画,身上穿着最上等的玉荷裙,唇间点了圆圆的一点鲜红口脂,衬得肌肤越发赛雪欺霜,正是会真楼的花魁玉菰仙。

  元墨笑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啊?”

  “哟,是二爷呀!”夏婆子立刻满面堆笑,“对不住,方才没瞧清,还以为是哪个想不开的寻死呢,毕竟这年头欠债的人太多了,总有人为了逃债想出各种各样的法子。”

  我这么大个人你也瞧不清你眼眶里那两只玩意儿到底是眼珠子还是绿豆呢?

  肚子里虽嘀咕,元墨面上依然笑容不改:“可不是?我确实太急了,幸亏是遇上夏姐姐,要是遇上旁人,身量轻,压不住板,这马车肯定刹不住。”

  别人的腰是水桶,夏婆子的腰可以抵得上两只水桶,因此最恨人家说她胖,闻言立刻要变色。

  元墨不等她翻脸,马上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

  夏婆子咬咬牙,笑道:“啊哟,不说这个倒罢,说起这个我就头疼。这不是快要评花榜了嘛,我家仙儿前年是花魁,去年是花魁,今年说不准还是花魁,你说堂堂花魁,凭是什么好衣裳、好首饰,穿戴过一次哪能再用?给人家知道岂不要笑话死?所以可苦了我喽,隔三岔五就得带她去挑新衣裳、新首饰,费钱不说,腿都快跑断了。这不,又得上麒麟阁去。二爷你就不一样了,家里的姑娘都俭省得很,一年也添置不了几件,就算把一件衣裳连着穿一年,人家也不见怪,多好!”

  元墨也被戳到痛处,恨得牙痒痒。

  会真楼在红馆隔壁。当年双璧坊盛极之时,会真楼里统共只有三五个人,是个濒临关张的小乐坊。而今风水轮流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大乐坊,红馆却已经藉藉无闻,举步维艰。

  夏婆子一直垂涎红馆的亭台楼阁,元墨也时不时向她抵押点钱花,让夏婆子遗憾的是,每每以为元墨还不上的时候,元墨都还上了。

  两人友好地交流了一番,元墨笑眯眯说也去麒麟阁。麒麟阁是平京最大的银楼,也是最贵的银楼,夏婆子一听便撇了撇嘴,心想元墨定然是打肿脸充胖子。

  玉菰仙在车内不耐烦地道:“妈妈,还买不买了?”

  “买买买,这就去。”夏婆子向元墨笑道,“那咱们就在麒麟阁见啦。”

  马车驶动,夏婆子放下帘子,道:“哼,穷鬼,这辈子也别想踏进麒麟阁一步。”

  玉菰仙皱眉道:“一个破落户而已,妈妈何必这般在意?”

  夏婆子道:“我的儿,你不知道,瘦马的骆驼比马大。咱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了,可外地来的人,还总是要去一去红馆。为什么?就因为双璧坊名气实在太大了!好在这会儿红馆不成气候,威胁不到咱们。可万一红馆要是有一天捧出个像样的人来,又有双璧坊的名头,红起来就是说话间的事。所以咱们不得不防。我想尽法子想把红馆弄到手,不单是要红馆那些房子,更是要双璧坊的名头。再说了,真把红馆盘下来,最好的屋子还不是你的?我的仙儿是全京城最好的姑娘,就该住最好的屋子不是?”

  玉菰仙矜傲一笑。

  到了麒麟阁,掌柜忙迎进雅间,将时新首饰一一拿出来给玉菰仙挑,玉菰仙扫了几眼,道:“掌柜的惯会拿这些不值钱的货色出来糊弄人,那些有份量的、能见人的,都放在屋子里压箱底不成?”

  掌柜笑道:“这是江南最时新的样式,刚刚打出来的,京里的小姐姑娘们,还没有一个戴上呢。姑娘既喜欢贵重的,且请稍候,我立即取来。”

  掌柜说着去了,夏婆子清了清嗓子,笑道:“我家仙儿花容月貌,那怕素面朝天呢,比能把那起狐媚子全比下去!要我说啊,这些就很不错!你看看,一个个又别致,又精巧,没得买那些死沉死沉的死板玩意儿做什么?戴着老气不说,累也累得慌……”

  玉菰仙打断她:“妈妈,古世子说,姜家的家主今年会回京过生辰,你知道吗?”

  “哦?哎呀,算起来,姜家家主今年该有二十了,是要回京行冠礼的!”夏婆子立马坐直了,声音都忍不住发紧,“那今年的花魁献艺——”

  “不错,今年我要在姜家家主面前献艺。”玉菰仙深深道,“妈妈,我的对手可不是以往那些庸脂俗粉,而是安宁公主、文惠郡主这等人。你说,我该穿什么戴什么,才能在这些贵女面前脱颖而出,让那姜家家主看到我呢?”

  “我的天爷啊!你怎么不早说!”夏婆子激动不已,“姜家家主!那跟皇帝也没什么分别了!早年间,还有谣传说什么皇帝都微服去过双璧坊,我看根本就是她们自己吹嘘,现在你要是真能把姜家家主哄上手,我的娘啊,我看以后还有谁敢在我面前提双璧坊!”

  玉菰仙微微一笑,并不答言。

  真能得姜家家主垂青,她还会留在乐坊吗?

  “掌柜的!掌柜的!”夏婆子扯着嗓子叫,“把你们这儿的好货全拿出来,要最好的!最贵的!”

  掌柜连忙答应,就在推门进来之际,透过他身后,夏婆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走出麒麟阁厅堂。

  元墨竟然真的来了。

  不仅来了,走的时候还颇拎了些大盒小盒。

  夏婆子忍住有些犯嘀咕,这小子哪儿来的钱?不会把红馆卖给别人了吧?

第十四章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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