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他靠在母亲的肩膀上交代了那个晚上,关于自己,最漆黑,肮脏,可怖的经历。

  母亲只是无助地哭着,她本以为自己在患病之后丈夫离弃已是最大的不幸,但仍未想到自己的孩子还要经历这些。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早点告诉我——”

  她知道自己并不能为儿子做什么。

  安潜这次,却连哽咽都没有。

  告诉母亲,等于心里最后一块石头也落了地。

  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他是夏元凌的经纪人,在自己失去工作的时候,是夏元凌给了他机会。

  他不会什么公关,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公关,就是真诚。

  告诉大众真相,将这个以“爱”来遮羞的强奸犯的真面目,公之于众。

  他们之间没有爱。

  有的是强迫,犯罪,屈辱。

  事到如今,安潜唯一后悔的就是,那天应该是自己出手,而不应该让夏元凌去打那一拳。

  他编辑好微博,读给了母亲听。

  “大家好,我叫安潜,很抱歉以这样的形式和大家见面。

  今天早上发布视频的人叫辛翰,是我曾经的上司,也是在9月30日强奸了我的人。

  我们之间没有爱情,没有故事,有的只是强迫。

  在我刚进入公司的时候,辛翰作为同大学的学长对我很是照顾,我也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我没有想到,他对我的照顾,关心,指导,背后都以我的身体和感情作为代价。

  9月30日公司团建,我们一起去另一个城市旅游,当天晚上辛翰敲开了我房间的门,趁着我喝酒意识不够清醒,强迫我与他发生关系。

  发生这件事之后我感到屈辱,难堪。我的母亲得了罕见病,我的父亲卷走家里的现金抛弃了她,我没有办法报警,甚至提不起勇气辞职。我需要工作,需要钱,需要给我的母亲续命。

  但是辛翰却一次一次要求我和他恋爱,以我已经脏了,我之前对他态度很好为理由,在强暴了我的身体之后,还要再一次强暴我的灵魂。

  我无法忍受,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在家里情况稍微好转的时候提出了离职。

  但还好,或许老天终于肯眷顾我们一次,阴差阳错之下,我成为了夏元凌的经纪人。

  而在不久前,我因忍受不了压力,向夏元凌坦白了自己被强奸的事实。

  小夏安慰了当时濒临崩溃的我,小夏当时便提议报警,但我以母亲生病,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拒绝了他的提议。

  但我没想到,辛翰依然不肯放弃对我的纠缠,就在昨天,辛翰来到我家楼下,我与他拉扯之时,被赶来找我商量工作的夏元凌撞见。因其出言不逊,为了保护我,夏元凌才打了辛翰一拳,这之后我便将他拉开。

  辛翰先生在视频中说,小夏以权力压迫人,当时作为上司逼迫我发生关系的你是否是以权压人?以“你也很舒服”“你脏了”等话语侮辱我的你是不是在践踏我的尊严?强奸下属的你真的算老实本分的普通人吗?犯下强奸罪,多次纠缠的人,打你一拳是不合道理吗?

  我本不想将这件事公之于众,但辛翰先生颠倒黑白的举动让我愤怒,污蔑他人的言语让我忍无可忍。

  我已与母亲沟通好,强奸是强奸犯的罪,不是我的罪。

  脏掉的人是他,而不是我。

  今天说出真相,是为了还小夏一个清白。

  感谢大家对这件事的关注,这一次,我不会再懦弱了。”

  随着微博,还贴了几张两个人的微信截图,骚扰电话的记录,还有短信中辛翰亲口承认强奸的部分。

  发完所有的消息,他缩在母亲的怀里,任凭网上洪水滔天。

  夏元凌万万没想到,安潜会说出真相来保住自己的名声。

  但也正因为安潜的出力,舆论的风向立刻倒转,不少人开始指责辛翰是强奸犯,骚扰被害人。

  舆论的风暴已经不再集中在夏元凌身上,而是在讨论安潜和辛翰之间的恩怨。

  大多数人都觉得安潜是受害者,而且微信聊天记录里辛翰已经承认了自己强奸,但仍有部分人在观望,毕竟安潜事后没有立即报警,这种行为让人很是怀疑。

  夏元凌看到微博就知道安潜一定在家,他赶紧开车跑到他家来,敲了门后是安潜过来开的门。

  “哥,你干嘛把这件事说出来!你不是——”

  安潜低着头回答:“没事,我总归要面对的,这下好了他再也没有威胁我的把柄了。”

  “可是——”

  “陪我做件事吧,”安潜抬起头来看着夏元凌,“报警。”

  他回房间拿出了一个大的牛皮纸信封,看起来有段时间没动过了,上面的收件人写的是安潜。

  当年发生这件事时,安潜的母亲正在手术的关键时期。他不敢告诉母亲这件事,也不能失去工作,失去经济来源。所以当时的安潜没有报警,而是将所有证物都放在了不同的塑料袋里,通过邮件寄给了自己。

  他知道男性对男性的性暴力无法被定义为强奸,但是可以按作猥亵处理,并且这之后辛翰一直在对自己性骚扰,结合这些东西,虽然可能没有足够的把握让辛翰坐牢,但也能让他被抓进去几天。

  夏元凌陪着安潜去报警,做笔录,将证物提交给警方。

  所幸证物保存得比较好,警方很快做出反应,并向社会公布了案件调查的进展。

  尽管现有法律不认定男性对男性的强奸,但是在证物上发现了辛翰和安潜的体液,以及安潜多次拒绝辛翰的追求,辛翰在聊天记录中多次承认自己强奸安潜,都可以证明辛翰对安潜曾经实施了暴力性行为。

  最后,辛翰被警方拘留。

  “律师说最后结果只是拘留,就算坐牢,也只能是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这样的结果,安潜自然是知道的,在这件事被说出之前,安潜就曾经在网络上咨询过律师。

  但无所谓,只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辛翰是个强奸犯就够了。

  作者有话说:

  狗男人报应后面还有,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的。

  关于法律的部分是我在综合了网络案例后写出来的,可能不够权威,大家随便看看就好

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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