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5

  两人就这么不说话,一站一坐地玩了会儿木头人游戏,凌琅突然站起身,走到一个上锁的柜子旁。

  迟炀也跟着走了过去。

  凌琅打开柜门,从里面抱出一堆照片和画纸,很明显,都是珍藏。

  迟炀看了眼照片,全是凌瑾的,画纸上也都是凌瑾的画,但画的基本上都是他和凌琅。

  小时候,凌瑾总爱抓着两个帅哥弟弟做模特,以至于他俩只要看到拿着画板的凌瑾,第一反应都是逃跑,虽然跑也跑不掉。

  “你想我姐吗?”凌琅突然发问。

  “偶尔会想到。”迟炀拇指摩挲着画上跟他耍赖皮的小凌琅,回答得有些漫不经心。

  凌琅觉得自己问了个傻逼问题,迟炀怎么会不想凌瑾呢?

  他说不定比自己更想她。

  “那你就挑几张照片吧,留作纪念。”

  这是凌琅能想到的给迟炀最好的见面礼。

  迟炀没拒绝,不过,他没要凌瑾的照片,而是要走了几张他和凌琅的双人画。

  -

  春假还没结束,零点过后的夜市依旧热闹非凡,四处翻滚着热腾腾的白雾,连气温都被迫升高了好几度。

  凌琅坐在小桌前,安安静静地吃着烧烤,而对面迟炀则一动不动。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迟大少爷第一次坐在这种油到难以下脚的地方。

  凌琅往迟炀盘子里扔了几根牛肉串道:“姐夫,尝尝招牌。”

  “?”迟炀差点儿没被空气噎住。

  他一直以为,小时候凌琅喊他“姐夫”是孩子太小不懂事,爱瞎起哄,没想到时至今日,凌琅居然还在曲解他和凌瑾纯洁的友谊。

  不过眼下这种气氛,刻意解释反倒不好。

  迟炀只得无奈道:“以后别这么叫我了,叫炀哥。”

  迟炀比凌琅大一岁半。

  “也对,免得勾起伤心回忆。”

  凌琅扯扯嘴角,没笑,不敢再多说。

  他怕自己说漏嘴,怕迟炀知道真相之后会恨他。

  憾恨如同滚雪球,总要找到一个合理的人或物做发泄口,不然肉体凡胎,最终会难以承受。

  就像他恨自己,也恨他爸一样。

  “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整整五个小时过去,凌琅终于问了第一个有关他回国的问题。

  迟炀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到庆幸,还是该为自己在凌琅那里所剩无几的存在感而叹息。

  他捧着热水喝了一口:“暂时不走了,明天去你班上报道。”

  “啊?”凌琅一时没反应过来,愣在风里,以为迟炀在和他开玩笑。

  “怎么这副表情,不欢迎么?”迟炀问,脸上是一贯的温和笑意。

  凌琅摇头:“没不欢迎。”

  没有人会不欢迎迟炀。

  他只是有点措手不及。

  这时,五十多岁的矮个儿男老板抱着一盆土豆片从后厨出来,带着一身油烟气,路过他们桌的时候停下脚步,乐吟吟道:“小凌兄弟,今天的味道还满意吗?”

  凌琅:“有进步,姐……炀哥,你觉得呢?”

  迟炀现场吃了一口:“不错,就是牛肉老了点儿。”

  “好嘞,下回注意。”老板喊来学徒,把迟炀的口味拿本儿记下了,“这位小帅哥以前好像没见过噢。”

  凌琅:“我发小,刚从国外回来。”

  老板惊讶:“外国友人啊,难怪眼睛是绿色的,像狼眼睛。”

  迟炀笑笑,纠正他:“混血。”

  “喔喔,混血好啊,混血娃娃都漂亮。”

  老板聊嗨了,一个人在那儿抑扬顿挫了半天,凌琅偶尔会回应,但语气全都是一个调调。

  结账的时候,老板捂着二维码,死活不肯收钱,凌琅二话不说,现场表演黑脸,吓得老板双手奉上微信和支付宝。

  “您随便挑!楼上还有POS机,要不我给您一并拿来?”

  迟炀双手插兜,站在门口等,心说这小狼崽子面露寒光的样子还真的挺能唬人的。

  凌琅结完账出来,脸还垮着。

  他对上迟炀温和的笑意,烦躁的心冷不丁被什么搔了一下,痒痒的,脸上的沉郁也趁机随一阵夜风散去了。

  离开烧烤店,迟炀问:“你跟刚才的老板挺熟?”

  凌琅:“不熟,上月有人闹事,我出手摆平了一下,这老板就讹上我了。”

  “你管请你吃霸王餐叫讹?”迟炀有些难以理解小朋友现在的脑回路。

  “他们在我隔壁撒酒疯,抡酒瓶照脑袋砸,玻璃渣溅我身上了……”凌琅看着迟炀略微震撼的表情,顿了顿,“我说这些不会吓着你吧?”

  迟炀委婉地笑笑:“有点吓人,不过听听还好。”

  凌琅把手揣进衣兜,不再讲细节:“总之打扰到我吃烧烤,不然我不会管。”

  “你不想人家感激你,是因为受之有愧。”

  迟炀一语中的。

  凌琅未置一词。

  过马路的时候,迟炀慢了一步,在凌琅斜后方摩挲了一下下巴。

  无功不受禄,看来打起架来六亲不认的小狼崽还是有原则的。

  -

  再次回到宿舍公寓,已经凌晨两点。

  迟炀没有直接睡下,而是打开了台灯,坐在书桌前。

  凌琅的书桌很干净,干净到灰尘和书都没有。

  他掏出手机,翻到最近一张照片,是六个小时前他在巷口拍的。

  凌琅一手揪着小流氓的头发,一手抡着拳头,表情凶悍到近乎失控。

  迟炀最近有点轻微近视,他取下隐形眼镜,做了会儿眼部按摩,拿出金边眼镜戴上,像个动物行为研究员一样,目光来回扫着刚才的照片和凌瑾的画。

  画上的凌琅搂着他的肩膀,朝气蓬勃,初露少年锋芒,照片上的凌琅也很蓬勃,但蓬勃的是狂躁又森冷的野性。

  一头羊,在几年的时间里变成了一匹狼。

  生物学奇迹终于在21世纪发生了。

  迟炀的眼镜片在灯光前闪烁了一下,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和凌琅相关的过往。

  两人的缘起还要追溯到十四年前。

  那时刚刚失去父母的迟炀搬来叔叔家住,对面的凌家盛情邀请他去做客。

  凌瑾只比迟炀大一岁,年纪相仿,理所当然地被两家家长撮合到一块儿玩。

  那天,凌瑾穿着白色公主裙,坐在小花园里画画,安静到忘我的地步。

  迟炀在旁边陪了会儿,实在无趣,就四处走动了两下,转角的时候,遇到了三岁多的凌琅。

  琅崽崽肉嘟嘟的,个头还不高,像个灵活柔软的白面团子。

  他先是在不远处停下脚步,好奇地打量了一番前方绿眼睛的陌生大哥哥,然后发现新大陆般无比激动地走到迟炀面前。

  三秒后,左脚绊右脚,“咚”的一下跌进迟炀怀里,差点把迟炀裤子给扯掉。

  碰瓷技术堪称一流。

  被不认识的小屁孩心安理得地霸占怀抱,迟炀哥哥表示非常无语,虽然小屁孩身上奶香奶香的,但他还是满脸嫌弃地低下头,对上了琅崽崽浑圆的大眼睛,里面水光濛濛。

  他以为小屁孩碰完瓷准备哭,顿时如临大敌,刚要提着衣领把人丢开,只见琅崽崽把手伸进兜里,努力地掏了半天。

  “哥哥吃糖,姐姐说小朋友要学会分享。”

  琅崽崽的小胖爪上,躺着一枚小熊糖果。

  迟炀没接,绷着下巴矜持道:“谁是小朋友?我才不是小朋友。”

  对于一个三岁多的幼儿来说,迟炀这句装成熟的话大概有点难懂,但男孩子的胜负欲让他立刻奶声奶气地改口:“那我也不是小朋友!”

  迟炀微笑:“不,你是小朋友,以后就叫你小朋友。”

  被叫“小朋友”的凌琅气哼哼,但无法反驳,因为迟炀比他高一个头。

  有天他问:“迟炀哥哥,我什么时候可以不当小朋友了?”

  迟炀哥哥摸摸他的头:“乖,等你长到和我一样大的时候就不是小朋友了。”

  如迟炀所料,天真幼小的琅崽崽相信了他的话,暂时接受了“小朋友”这个称呼,直到再长大一点儿才终于悟了这句话所包含的数学逻辑,只可惜为时已晚。

  作者有话说:

  本文不虐,是温暖轻松向的

  迟炀从小就是套路王,套小朋友一套一个准

第2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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