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身上微微出汗,心底却无比寒凉,我被赶出了自己的家门,手中握着蔫掉的花,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我甚至因为这个原因讨厌哭起来很难看的九王爷,但我无法讨厌这个孩子。

  粉嫩嫩的皮肤,水灵灵的眼睛,肥嘟嘟的脸蛋,暖阳照在他的身上,圣洁地恍若遗落在人间的神子。小家伙感到有人影站在它身旁,乌溜溜地眼睛看向我,咯咯地笑了起来。

  “笑了,笑了,小皇子笑了!”产婆惊喜的声音恍若从另一个世界传来,我的眼中只能看见这个孩子。

  它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婴孩,也是第一个看见我就笑了的婴孩。

  更重要的是,它是主子的孩子。

  我好想将他抱在怀中,感知他的重量,直面他的情绪。唯恐吓到这个小家伙,我小声地对产婆说:

  “我可以抱抱他吗?”

  “当然可以了,大人,不过您要小心些。”

  产婆一边指导我如何抱孩子,一边将符志日交到我的怀中。我接过这个沉甸甸的小家伙,这家伙刚一落在我的怀中,笑得更开心了,大大的眼睛眯起眼,变成两个小小的月牙。

  连我这种家伙都忍不住跟它一起笑了起来,这孩子就是有这种魅力。

  “李大人,李大人?”

  魏公公嘱咐完了宫人,叫我跟他一同进去。

  “啊?等等我,我把小皇子给——”

  “不必了,”魏公公警惕地看了一眼奶妈,对我说道,“李大人你抱着就好,正好带这孩子去见见他父皇。”

  魏公公小心翼翼地捧着手中的汤药,对我怀中的孩子并不在意。在他的眼中,小皇子的价值比不过一碗能够减轻主子疼痛的汤药。

  我踏入了我无比熟悉的宫殿,这间寝宫好像很久没有通风了,浓重的药味与腐朽的气息充斥在鼻腔,我忍不住抱紧了怀中的婴儿,以阳光而健康的味道洗去令我深感不适的味道。

  我把婴孩带到主子床边,或许是这间宫殿过于压抑,这孩子还没有看见自己的亲生父亲就被吓得哇哇大哭起来,他闭着眼,努力地往我怀里缩着,想要把脸埋在我的怀中。

  “吵——”

  床上一个恍若死尸的身影颤动了一下,传出了沙哑至极的声音。

  魏公公心惊胆战地瞥了主子的身影一眼,从我怀中抱着了哭闹不休的小皇子,以手捂住小皇子的嘴巴,带走他前不忘嘱托我:

  “记得让皇上把药喝完。”

  “好。”我随口应道,胆战心惊地看着魏公公抱孩子的姿势,忍不住劝告他,“小心点。”

  现在,寝宫中只剩下我与皇上两个人了。

  我手中端着药碗,坐在主子的床边,伸手拍着主子的肩膀:

  “皇上,起来喝药了。”

  “李念恩?”

  把自己缩在被子里的主子探出头来,眸子因为疼痛而涣散。

  “嗯,臣在。”

  “念恩?”

  主子的细细地喘着,声音飘渺如烟,他的手悄悄地伸出被子,无力的寻找着什么。这是我们旧时的习惯,我知道他的意思,放下手中药碗,伸手握住他的手,以自己的体温来温暖他。

  “嗯,主子,我在呢。”我俯身,在他耳边唤着旧时的称谓。

  自从老皇帝给主子下毒以后,主子的肠胃就没有好过。我们在边塞一起打仗的时候,他偶尔会犯病,整夜地胃痛,根本无法入眠。那时候,是我陪在他的身边,不眠不休地照顾他,握住他的手,告诉痛到无法思考的他——没关系,我在的。

  听闻旧时言语,念起昔年感情。强撑已久的坚强与冷酷裂开一道细微的裂缝,死去许久的小主子展露出些微残影,那个怕疼怕苦的娇贵小王爷呜咽着跟我说:

  “念恩,我疼。”

  我高高在上的主子啊,我万人之上的主子啊,他曾能拉强弓,骑烈马,在朝堂上十步吟诗,一鸣惊人。他曾奏乐曲,做舞剑,在觥筹交错的宴会中长袖善舞。

  我仍然记得,弦月之下,他身披淄色蟒纹氅衣,身形颀秀,冰冷矜持,却以价值千金的七弦古琴为我一个奴隶奏乐。

  曾经,他耀眼,俊朗,意气风发,鲜衣怒马。

  而今,他干枯,瘦弱,药石罔救,无可救药。

  他蜷缩在龙床上,被无休止地病痛折磨着,疼痛消磨意志,摧折身体,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身体逐渐衰败,死亡一步步驾临。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感觉,但我知道我什么感觉。

  我没有怜悯,也没有疼惜。

  怜悯是给自己的爱宠的,疼惜是给自己最为亲密之人的。可惜,他既不是我的宠物,也不是我的爱人,他是我此生最大的对手,是我不得不翻过的高山。

  当他不可触及之时,他是高山之上的佛陀,我只能仰望他,为他周身的佛光迷醉,磕着长头,一路从山脚爬到离他最近的地方,虔诚地匍匐在他的足下,只求他施舍给我一个眼神。

  但当我可以触及他的位置之时,神圣的辉光被撕破,巨大的佛身之中,是一个与我一样的凡人。

  他不过是一个凡人,一届凡夫俗子罢了。

  我终于能获得了平视他的资格。

  “念恩,我疼……你能抱抱我吗……”

  主子被病痛折磨地神智不清,流露出自己的脆弱,说出了本不应该说出的话。

  我无声地脱掉鞋袜,坐在床上,将他揽在怀中,怀中的主子轻飘飘地,骨头有些膈人,他蜷缩在我怀中,发出微弱的呻吟,轻轻地揪住我的衣襟。

  我怀中抱着他,眼中看着他。

  眼神是冷漠的,无机质的,就像是看待无关紧要的死物。

  165、

  离开主子的宫殿以后,我拒绝了魏公公专门给我准备的马车,步行回家。

  看到主子的那副样子,我感觉,我已经没有着急的必要了,主子凭着这样一具身体勉强走到现在,他已经什么都做不到,再难有力挽狂澜的机会了。

  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了容妃昔日的宫殿,自从容妃死后,这间承载了无限荣华的宫殿便一直被禁止入内,从老皇帝掌权之时到主子执政之刻,所有人都默契地对那个风情万种的一代宠妃避而不谈。

  新来的宫人们通过老人的描述想象着容妃的容貌,幻想着老皇帝与容妃刻骨铭心的爱情。与只能妄想的他们不同,我这小人物曾亲眼见过这两位人物。

  故事行到终局,我终于能想起开篇的记忆。

  史书中没有记载,宫中也少有人知,老皇帝其实很喜欢画画,但他画得很是难看,所以他不敢再外人面前做画,只有自己一个人在书房的时候,才能偶尔放纵自我。

  某一天,主子带我去见老皇帝的时候,老皇帝正在画画。老皇帝姿势摆好,大笔一挥,看着倒煞有介事,可若细看他手底的大作,那可真是不忍直视。

  一副无法辨认的大作完成,老皇帝自觉满意,对主子招了招手:

  “来来来,来猜猜朕画的是什么。”

  主子凑了过去,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肯定地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是驴。”

  “驴你妈的驴。”老皇帝气得口吐脏字,一巴掌扇在主子头上,“你小子看清楚,这是麒麟!”

  那时候的主子没大没小得厉害,一点都不怕他爹,梗着脖子坚持自我:“你撒谎,这分明就是驴!”

  就在父子俩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容妃踢开了御书房的门,打断了父子俩的争执,风风火火地冲进来了。

  “烦死了烦死了,你这还有点心吗,分我一点!”她气愤至极地抱怨着,“朱青说什么怕我长胖,把我的零嘴都收走了,该死的!”

  父子俩都知道,缺吃少食的容妃很可怕,被朱青断了粮且无法反抗的容妃更可怕。父子俩也顾不上驴不驴的问题了,主子识趣地端着点心盘送到了容妃手边,老皇帝亲自给容妃倒凉茶,像个丫鬟似的守在容妃旁边,唯恐她噎到。

  容妃也不客气,气鼓鼓地咬了好几口的绿豆糕,这才看向老皇帝,询问道:“对了,你们爷俩是不是在吵什么?”

  老皇帝把茶水塞到容妃手中,拿手帕擦了手以后才捧出自己的“大作”。

  “朕与小八正在讨论,这幅画上是什么生灵。”

  “啊,这麒麟画得真像,是送给我的吗?”

  容妃瞪圆了眼,主子同样瞪圆了眼,母子二人表情如出一辙,却是截然相反的含义。

  老皇帝以不屑的目光扫了主子一眼,故作高深地咳了两声:

  “这是朕今年最好的画作,本来准备是私留的,但既然爱妃喜欢,那朕就只有忍痛割爱了。”

  “谢谢皇上!”

  容妃甜甜地笑了,神色间满是少女的娇憨,这种神色本不应该出现在容妃这种生过孩子的少妇身上,放在她的身上却不会让人觉得违和。

  然后,容妃一边吃着糕点,一边和皇上赏了一个下午的画,后来还拿出了自己雕刻的木雕送给皇上作为回礼。

  我和主子对着那只个据说是凤凰的不明物体看了许久,有些明白这两个家伙为什么能恩爱这么多年了。

  眼光烂得如此相似的夫妻,世上着实少见。

  从御书房会裕王府的路上,被父皇和母妃折磨到怀疑自我的主子问我:

  “李念恩,你跟我说实话,你觉得刚刚那两个玩意是什么。”

  “回主子,一个是麒麟一个是凤凰,皇上和娘娘很准确地抓住了它们最显著的特质,并传神地刻画了细节。”

  我作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其实就是在捉弄主子,我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闻言,主子惊愕的看着我,本就怀疑人生的他忍不住去揉自己的眼睛。见他这幅样子,我没有憋住,笑喷了出来。

  主子立刻就明白了我是在耍他玩:

  “好啊,你这个家伙,竟然敢骗我。”

  根据我对主子的理解,他接下来就要跟我算账了,于是我扭头就跑,一边跑还一边说道:

  “我没有!主子,我对您说得都是实话!”

  “我信你就有鬼了!”

  主子大喝一声,撩起袖子就像我冲了过来。

  宫中有宫中的规矩,步子要小要轻,说话不能大声,走路要低着头,不能冲撞到别人,所有在宫里的人都需要遵守规矩,违反规则的人需要受到处罚。

  但有主子在,规则束缚不到我们,没有人敢惩罚我们。

  在追随着主子的日子里,他带领着我们打破了无数的枷锁,破坏了数不尽的规律,他一个被抛弃的皇子带领这一群血脉低劣的贱民从最偏远的幽州开始,一步步篡夺了整个国家。

  一路上,我们赢下了不可能赢的战争,创造了无数传奇,谱写了属于一曲足以留名青史的史诗。

  最后,我们推翻了注定继承大统的太子,将我们的主子扶上金光闪闪的皇位,一同建立了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家。

  这一路走来,即使在最糟糕的时候,我也为能够与主子相遇而感到荣幸。我李念恩如果没有遇见主子,永远都是乌巢的那个目光短浅的贱民,卖身为奴后最好的下场不过是混成一个管事,成为贵族脚下一条忠心耿耿的老狗。

  是主子给了我一个机会,带来见识了另一个世界,他让我见到了贵族们纸醉金迷的生活,也与我一同走过了漫天飞沙的铁血战场。荒野与平原,险地与峡谷,血海与刀山,我们领略了无数的风景,明白了什么叫做不枉此生。其中最重要的是,他让我知道了这世上,依靠个人的努力,真的能够拥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而他也给了我这个机会。

  没有符锦,就没有李念恩。

  遇见主子,是我此生最大的机遇。

  但与主子真正相遇之前,我对主子没有什么好感。

  在到主子身边之前,我身边所有关于主子的消息都是负面的,大家都说他是一个凶残暴戾、任性使气的小阎王爷,他有三对眼睛八只手,青面獠牙喜食人肉,宁愿得罪小鬼也不要得罪这位爷。

  季清霜用我跟主子换了他身边的貌美小厮,强把我塞进裕王府以后,由于传言,我其实是不大敢接触主子的。

  在我认定他是唯一的主子之前,我一直在暗中悄悄地观察着主子。

  主子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跟其他的贵族都不一样,哪怕受过良好且严苛的教育,依旧跟大部分贵族格格不入。

  主子时不时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举止,他会穿着下人的衣服与一众公子小姐一起踏青,会在宴会上突然抢过乐师的乐器,跟那群低贱的乐师一起奏乐,各种仪式与典礼也经常缺席,气得老皇帝吹胡子瞪眼。

  在众人眼中,主子的行为是不合规的,是没有贵族气质的,是疯子般的举止。但我感觉,我能够理解他,甚至欣赏他的行为。

  因为我跟他是一样的,我们都是注重实用大于形式的人,也不会被他人的目光和言语而改变自己。

  在季府的时候,我与学着老爷们奢靡做派的下人不同,我是一个吝啬、小气、不近人情的存在,白天能干完活不会拖到晚上点蜡烛,破衣服能从绝不会随大流购置新衣服。我是氏族仆从中的异类,在那些故作矜贵的下人眼中,我从来都是不合群的乡巴佬。

  主子的很多行为也可以以此解释。踏青是需要走路爬山的,贵族的礼服除了看着华丽以外没有任何用处,又闷又热又不好行动,百姓的衣服虽然粗俗,但确实是最适合长途跋涉、劳动工作的衣服。工具最重要的方便好用,一个注重实用性的人,会把自己也当成一个工具,工具没有什么合大流之说,也没有什么高贵低贱之分,在最合适的场所,打扮成最合适的模样,做出最合适的举动,如此的便够了。

  我们的这种观念与这个被世家门阀支配的朝代是不相融的,世家子弟为了证明自己的高贵性,需要用一套虚无缥缈的形式把自己和下等人区隔开来,这套形式或者说贵族的礼仪是虚无缥缈的,是不讲实用性的。

  有这种本质的区别在,就算主子有一副贵族的样貌,有着贵族的爱好和脾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礼乐射御驾轻就熟,他依旧无法真正地融入“皇亲贵胄”。 他与我是一样的,我们无法理解氏族对虚名的热衷,不能领悟一副空荡荡的华贵皮囊有什么可留恋的。我们只能理解舌头上尝得到的,耳朵听得见的,手能触碰得了的,以及能够给我们了带来真正利益的权势。

  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人人看重的血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滑稽可笑的东西。人的价值由他的能力决定,哪怕是豪门之子,重臣之后,如果庸庸无为、难成大器,那也是个废物,和别的废物,没有任何的区别。

  我一直偷偷的观察着这个少年,在这个顽劣怪异的少年身上,我看见了季清霜口中的希望,一个我这种小人物也能命运的希望——

  不以血统论英雄,仅以能力定成败。

  166、

  我与主子结缘,是他把我打了一顿,还把我给打伤了。事后,主子对我说他就是这样的,未来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问我要不要解了卖身契,放我走离开裕王府。

  我拒绝了他。

  我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主子,我相信,在他的手下,只要我做的够好,他会给我一个“人”应该获得的机会。

  我想要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

  最初跟在主子身边的时候,主子喜欢打我。

  他手黑的程度跟铁匠不相上下,但我并不讨厌主子。我对铁匠的厌恶源于他对我人格的蔑视,铁匠只把我看做物品而不是人类。主子虽然打我,但他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人来看待,他对我的惨叫和哀嚎有着孩童般的好奇,这种好奇是残忍的,但这种好奇同样是纯洁至极的。主子对我的伤害不掺杂任何的恶念,他对人,尤其是与他不同的人很好奇,他只是想要在我身上看到一个人受到伤害以后的种种反应。

  他喜欢我,所以他伤害我;他稀罕我,所以他欺负我。在裕王府中,除了我这种早已习惯疼痛的人,几乎没有人能够承受主子这种变扭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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