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爱意

  对于如何劝说季柠夏,林致脑子里暂时也没头绪,他看了眼座位上正组四排的季柠夏,拿着保温杯离开训练室。

  温热的茶水随着喉结滚动暖了一整片肠胃,满足的低吁一口气,水杯放到桌面上,热水壶“咕噜咕噜”响动着,林致转身推开门去了对面青训生那边。

  最近一队训练少,于烨便整天泡在二队和青训生这边,见面的机会都少了不少。

  林致晃晃悠悠走着,路过青训生训练师,站在玻璃窗外跟个老大爷似的背着手看,视线盯得这群小孩脊背发毛,连驮着的背都挺得笔直。

  “干嘛呢干嘛呢干嘛呢?!”于烨看到林致,一脸嫌弃的走过来,看了眼林致的手,“怎么?手好了就过来折腾小孩?”

  “我就看看,哪折腾了?”林致懒懒散散的说。

  于烨瘪嘴,“你这一眼看过去,这群小孩骨头都绷紧了,能好好发挥吗?还敢说没折腾?”

  “???”林致瞥了于烨一眼,有些无语,表情中仿佛写着几个大字,“你这套理论我无法理解。”

  “行了,闲着无聊就到处转转,别死盯着青训生,最近烦着呢。”于烨摆了摆手,对林致说。

  林致看着他这副模样,知道于烨这家伙大抵是遇到烦心事了,想了想还是没多问,顺着他的话点了点头,“嗯。”

  离开青训生的玻璃,林致在到处晃悠了会儿,路过楼梯口时看到个男孩拿着手机坐在阶梯上打电话,男孩耷拉着眼睛,脸上还带着未干透的泪痕。

  林致脚步一顿,没走过去,听着男孩说话时带着哭腔的声音,叹了口气。

  “我也不是不想回去,可是我就这么一个梦想,就想拼一拼。”

  “妈,你们怎么就不能理解理解我呢?”

  “我不知道你们当初如何,也不想知道,我不可能沿着你们一生的轨迹走。”

  “如果明年还没成绩,我就回去。”

  ……

  断断续续的对话听不太真切,但语句拼凑着便能猜想出内容是些什么。

  林致看了眼台阶上摸泪的男孩,没走过去说些什么,而是转身离开。

  入行这些年他看过这样的场景太多次,家长不能理解自己的孩子为何选择这条路。

  “打游戏能有出息吗?”这样的话林致听过千万次,哪怕自身没经历过,但每次看着听着这句话时严重光便黯淡的其它人,心中也会跟着一起难过。

  他能理解父母的担忧,毕竟电竞这行能出头的人少之又少,太多人想要成为电竞选手,靠着一腔热血兴冲冲而来,但大多最后又被世俗尘埃淹没,最终能被世人看到的不过是其中的百万分之一。

  能被世人看到的选手,都是在一场场选拔中最后剩下的金子。

  但英雄背后那些前卜后继而来的其它人,又何尝不值得敬佩。

  追梦这条征途上,总会有失利者和成功者,但无论是哪种,拿出勇气追梦的都是成就一个时代的英雄。

  虽然这场景并不愉快,但林致好像在这儿找到了去劝阻季柠夏的途径。

  回到一队基地,林致打开门便看到正拿着热水壶将他保温杯倒满水的季柠夏。

  季柠夏抬眸看了眼林致,“回来了?”

  虽说场景不对,但从林致这会儿的角度看去,站在那儿倒水的季柠夏,就像是等着丈夫归家的妻子。

  比喻并不算恰当,心中的暖意却真是窝心。

  林致走过去接过季柠夏手中的水杯和热水壶,放到一边碰不到的位置。

  季柠夏看着林致的动作挑了挑眉,没说话。

  林致笑着勾住季柠夏的脖子,“放远点,免得待会儿不小心碰到手。”

  “要干嘛?”季柠夏问。

  林致将季柠夏更拉进些,低哑着嗓子说:“接个吻。”

  语气中是说不出的勾人。

  这个吻并未持续多久,但却是让季柠夏红了脸喘着气。

  他被林致够着脖子,背面压制到角落,林致似乎特别喜欢这样接吻,让激烈且温柔的吻中带着强硬。

  “小朋友体力似乎不太好。”指腹将季柠夏唇瓣的水光抹去,“这可不好办。”

  季柠夏被林致这话说得脸一热,脸颊的红润更甚,手不自觉揪住林致的衣角,“我会好好锻炼的。”

  争取……争取把体力练好些。

  耳边响起低声轻笑,笑意中带着说不出的愉悦,林致凑近些吻了吻季柠夏的耳朵,道:“好。”

  谈恋爱的好处大抵就是,恋人的甜美会让空气都变得甜滋滋的。

  别人是不是如此林致不知道,至少他是这样的。

  他的小少爷可甜可盐,实在让人爱不释手。

  夜里,林致洗过澡打算睡觉,摸黑上床才躺下便碰着了个软乎乎的东西,打开灯一看,某位小朋友窝在被子里一团,探出个脑袋对林致眨眼。

  模样倒是无辜纯洁,做出的事就全然相反。

  “哥,我想跟你睡。”季柠夏语气娇嗔道。

  林致看着这般模样的季柠夏叹了口气,捏了一把季柠夏的鼻子,很是无奈,只能说:“好。”

  除了答应还能怎么办,自己男朋友自己宠着。

  季柠夏一喜,眸子都笑弯,骨碌碌凑过来一把抱住林致的腰,“最喜欢哥了。”

  话说得直白又讨人喜。

  林致摸了摸季柠夏笑弯的眼角,“你啊,依着你便笑的眸子都成了月牙,若是不依着你,便耷拉着眼睛成一条直线。”

  “怎么?”季柠夏歪头,脸上有几分傲娇,“不喜欢?”

  这副小模样实在可爱,林致哪里敢说不喜欢,满心满眼的爱意分明都快溢出来,只能按照本心说:“喜欢。”

  虽说是冬日,但房内空调打着暖气,温度并不算低,两个大男人抱着一会儿便耐不住热松开。

  “我身上怎么像个火炉似的?”季柠夏从被窝里拿出个手,第一次对自己不怕冷的体质表示嫌弃。

  “证明你身体好。”林致抓着季柠夏的手放回被窝里,虽说身体好,但也不能为所欲为,万一感冒了可不好受。

  季柠夏瘪瘪嘴,“可是这样都不能抱着睡觉了。”

  “那就不抱着。”林致再次直男发言。

  季柠夏默然。

  林致见此,拿起遥控器将空调温度调低些,对季柠夏说,“现在就可以抱了。”

  季柠夏喜笑颜开,滚进林致怀里。

  两人正值恋爱最粘腻的时候,恨不得成为连体婴,二十四小时粘着对方。

  “哥。”季柠夏感受到林致摸着自己脖后颈的手。

  “嗯?”

  季柠夏看向林致,“我的胎记好看吗?”

  “好看。”林致不假思索便答。

  的确好看,这块胎记生的好,在季柠夏身上仿佛成了特色性的东西,有种说不出的韵味。

  很多粉丝在画同人图时都会特意强调季柠夏脖颈后的胎记,这胎记似乎生了花,美不胜收。

  “我也觉得它好看……”季柠夏低了低脑袋,靠到林致怀中,眼眸低垂,分明是在夸自己,却看不出欣喜。

  林致看着这副模样的季柠夏没说话,他知道季柠夏后面还有想说的。

  “我出生时便带着这块胎记。”季柠夏抬手摸了摸胎记,“他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

  “哥。”季柠夏胸口剧烈起伏了几下,似是在做着某种心理建设,“一直以来都是我问你曾经的事,今天轮到我来说说了。”

  林致眸光微闪,最终只点头轻声答,“嗯。”

  他是个合格的听众,过多的情绪会影响到诉说者。

  “我有个弟弟,叫季薄秋,哥你之前见过的。”

  林致想起赛前那日来找季柠夏的男孩,那是季柠夏的弟弟,林致知道。

  林致:“嗯。”

  “我弟弟出生那天,我失去了我的妈妈。”季柠夏缓缓说道,语气中听不出什么情绪,话语落在林致耳中却是各种滋味。

  他垂眸看着季柠夏,小孩面上也很淡然,但林致脑海中却是想起一句“哀莫大于心死”,很多时候,悲伤并不是单调的眼泪。

  “在我不多的记忆力,妈妈是个很温柔的人。”季柠夏笑着说,“她总会带我在后院种花,我最喜欢向日葵,她便带着我种了一大片向日葵。”

  “那时候我不知道妈妈喜欢什么花,看她种我喜欢的向日葵便也以为她也是喜欢向日葵。”

  “后来她去世了,我爸在花园另一边种了许多木槿,我才知道她原来喜欢木槿花。”

  季柠夏回忆着记忆中母亲的模样,那些记忆太久远,但却很多细节都刻在心里。

  “因为妈妈的去世,很多人都曾问我狠不狠弟弟,因为他的出生母亲才会离开。”

  “我从来不回答这样的问题,因为我一点也不恨薄秋,无论妈妈怎么去世,都怪不到他身上,况且……”

  “况且……”

  “我知道,若是她在世,一定会像爱我一样去爱薄秋。”

  “哥,你知道吗?”季柠夏话说到这顿了顿,“每次我遇到些事,便会去摸摸脖后颈的胎记,那样,就好像她还在陪着我。”

  季柠夏说完,看着林致笑了笑。

  分明是笑,林致却是说不出的难过。

  他喉结微动,翻身紧紧将季柠夏抱住。

  季柠夏只觉天旋地转,再回神已经被林致压在身下,脖颈间敏感察觉有呼吸拂过,牙齿擦过肌肤的感觉太过敏感,惹得他一阵轻颤。

  “从今往后……”

  季柠夏听到林致说。

  “我不会离开你。”

第四十三章 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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