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不到两年的时间, 拿到两个格莱美大奖,这对于外国人来说, 根本就是史无前例的。

  但同时, 也证明了C-pop在国际之上拥有了一席之地。

  程屹打电话过来恭喜了他们得奖, 随后,又安排好了六张机票, 四张给陆方知姚嘉瑞,韩呈谢雨洲, 飞回国内待命。

  两张给原晓和程锋,前往B国。

  “……”

  从曾华涵手中接过机票, 想了想, 原晓又将机票推了回去。

  “又要把我们分开?”原晓握紧了拳头,“这是什么意思?”

  回顾整个only we的发展史,原晓觉得, 就几乎没什么顺风顺水的时候, 每一次, 都是到达顶峰了,然后就被拆散, 分开,扔到A国。

  虽然每一次都能够逆风翻盘,但是次数多了, 原晓也是心有余悸的。

  说不好这一次如果再面临不公平,他会不会反抗。

  曾华涵看出了原晓脸上的怒意,连忙说:“不是不是, 怎么可能把你们分开?生意不做了吗?让你们去英国是去帮程屹取点东西。”

  “取点东西……?”原晓有些怀疑地看着曾华涵。

  曾华涵一脸真诚,努力地用表情表示:“事情真的是这样。”

  回头看了一眼程锋,又看了一眼其他的成员,大家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或者是谁都没看懂谁的眼神后,原晓还是接过了机票。

  回国那四张。

  “这两张……”曾华涵问。

  “把返程的机票一起拿过来,我就接收。”

  ·

  程屹确实并不是想拆散他们。

  曾华涵打了个电话后,马上把返程机票拿给他们了。

  三天后,几个人在机场和粉丝告别后分别上飞机,几小时后,原晓和程锋落地LD市。

  泰晤士河与塔桥勾勒出经典的LD城景,红色的巴士车穿梭在蒙蒙细雨之中。

  原晓和程锋撑着黑伞按程屹给的地址在狭窄的街头穿来穿去,中途碰见了两位认识他们的歌迷,终于挽救他们,带他们来到了要去的地方。

  那是藏在深巷之中,连个招牌都没有的服装店。

  他们走过去的时候,当初那个跟在程屹身边,穿着围裙的老人正拿着一小块仰望星空派,在门口思考人生。

  “位置给你们带到啦。”歌迷笑着说,“期待你们的下一张专辑。”

  “一定用心制作。”原晓感激道。

  送别歌迷,原晓和程锋才走近那位吃仰望星空派的老人,老人哀叹一声,随即将仰望星空派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有一个手艺很差的老婆,就这辈子都别想吃上好东西。你说是吧。”老人自然地和程锋抱怨,“不过我还是很爱她。”

  “厨艺不影响爱,我会做就行了。”程锋随口回答。

  老人家眯起了眼睛,看了一眼这位出言不逊的年轻人一眼,把他认出来了。

  “是你们。”老人说,“我记得你们是一对——我叫罗伯特。”

  “是的,我们是来……”

  原晓刚想说明来意,罗伯特就转身走进了他狭小的工作室内,触碰到处都是的布料之前,他先用一个绢布擦去了手上的油。

  不搭理原晓,老人用一根长长的晾衣棍,取下来了两套包装得非常好的西装。

  “试一试。”罗伯特将西装怼到原晓和程锋鼻子下面,不由分说地让他们试穿。

  “我们……”

  “我是说,试一试!”罗伯特脾气似乎并不是太好。

  程锋和原晓无奈地对视一眼,只能顺从地去尝试,片刻后,程锋后一个从试衣间的布帘后面走出来。

  原晓看过无数次程锋穿西装的样子,但是这一刻,他还是眼前一亮。

  这是一套非常经典的西装三件套,裁剪合身,在细节显示出贵气,任何动作都不会让袖口离开手腕。

  他的袖扣处配了黄金制作的玫瑰花袖钉,打领结的时候玫瑰花金光闪闪,就像是维多利亚那个时代刚刚继承了庄园的年轻绅士。

  而原晓……

  程锋看着他,忍不住也感觉到心动。

  原晓穿西装的感觉和他完全不同,栗色的头发柔软地披着,显得有点柔弱,但是又很帅气,不像是那种已经继承庄园的绅士,而像家中最为养尊处优的少爷,

  罗伯特显然也为他制作的作品最终穿在人身上的效果十分满意。

  “很不错。”罗伯特鼓掌道,“果然是我能够制作出来的作品。”

  原晓&程锋:“……”

  这也过于自卖自夸了一些,虽然这是事实。

  “那么脱下来吧。”罗伯特道,“我为你们打包一下,到时候,我也会去观礼。”

  “观礼?”原晓不明白他的意思。

  但罗伯特显然也不准备解释,他哼了一声 ,将刚才摆在窗台上的仰望星空派取下来,整个都扔进了垃圾桶。

  ·

  拿上了打包的服装,坐飞机回到久违的C国,刚一落地,两个人直接就在机场被程屹抓住。

  让人将西装运送回他指定的地方,程屹二话不说,直接将两个人抓上另一架宽体飞机,四个多小时候,他们降落在S省省会D市,一个拥有熊猫和宽窄巷子的城市。

  下飞机,上房车,披星戴月,车辆停步在郊区的独栋别墅边。

  这个独栋别墅,首先从气势上,就有了一种很不得了的感觉。

  它是一串完全仿古的建筑群,大门处,飞檐上翘,似乎能够冲到天上去。

  程屹没有从大门进去,而是按照礼仪,走的偏门,偏门一入就是后花园,引活水养鱼立假山,走在这里面,似乎回到了古代那般。

  两侧,是如萤火一般点点的灯笼光,仅够照亮脚下的一条小路。

  有管家出来接待,穿着周制的汉服,彬彬有礼把他们领到室内。

  然后,曾经也是出现在程屹身边的那位西服老太太,今天穿着明制汉服,领着几个同样制式汉服的女孩子走出来。

  “秦老师。”程屹对老太太很尊重,原晓想起来,上一次他介绍秦老师的时候,也是用的“老师”这个称呼。

  “我们已经制作好了你要的服装,请跟我来。”

  程屹很恭敬地点头,带着原晓和程锋不做声地走进偏房,那里同样放着衣服。

  但是,空荡荡的一间屋子里面,只放了两件衣服。

  雕工精美的木头架子将两件衣服撑起来,平面展示,这两件服装都是上黑下红,配了冠做头饰。

  不需要过多的介绍,外行人也能看出,这两件衣服很不一般。

  不开大灯,它们也溢彩流光,而上面的刺绣更是巧夺天工,卓然天成。

  “云锦蜀绣,都是按您的要求来的。”秦老师对程屹说,“请他们试一下?”

  程屹轻轻点头,原晓和程锋被不同的女孩拽到不同的房间里面,试过,很快就出来,没有打照面。

  一套西装,一套汉服,原晓脱衣服的时候,隐约察觉到了程屹究竟安排了什么。

  但程屹没有给他提问的机会。

  程屹只是又将他们带回了机场,再一次踏上了这匆忙的行程。

  ·

  飞机落地后,程屹带他们回到的是他和程锋的家,位于B市二环的一套四合院,二月初,院内正在落雪,老树落光了叶子后被积雪覆盖,古韵盎然。

  原晓奔波了几天,正困得人神共愤,但看到院子里坐着的人时,瞬间就清醒了。

  程石同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坐在院子里,脸上写了“兴师问罪”四个大字。

  “你带这两个人回这套房子是什么意思?”程石同沉声到,威严十足。

  程屹根本不怕他,满脸平静:“把妈妈留下的戒指拿给程锋。”

  “你说什么?!!”程石同站起来,“你要把你妈妈——你真的要让他们两个结婚?!”

  “他们已经结婚了,我能给他们的不是结婚,而仅仅是一个婚礼。”

  程屹的脸被藏在高高竖起来的风衣立领中,显得冷峻。

  “婚礼!他们凭什么有一个婚礼!他们只是一对令人恶心的同性恋!”程石同崩溃地叫喊起来,恶毒的语言直指程屹身后的两个人。

  程锋刚要反驳,程屹却摆摆手,把他拦在身后。

  “不能保护好自己爱人,让她吃苦,到死亡时都后悔一生,这种丈夫,我觉得比较恶心一些。”程屹淡淡道。

  程石同瞬间闭嘴,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

  原晓即使不了解程锋家里究竟发生过什么,现在也能明白,程屹刚才是在说他们的妈妈和爸爸之间的事情。

  有些心疼地,原晓握住了程锋冰凉的手指。

  “当然,如果你的意思是同性恋令人恶心的话。”程屹说,“我也是同性恋,我拥有我的爱人了,很快,我们也会结婚。”

  程石同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个令他骄傲的大儿子。

  半年以来,他感觉自己已经早就不认识程屹了。

  “父亲,请你不要再妄图横加阻拦了。事实上,你也阻拦不了。”程屹说,“这是程锋自己的人生,只有他可以做选择,他的人生究竟要怎么度过。”

  程石同:“……”

  “天气太冷,今天晚了,您可以在这里住下。”程屹尊敬地说。

  “我在这里住下?!”程石同憋疯了的情绪终于找到了一个发泄口,他冲程屹怒吼,“你放心吧,我不可能住下,也不可能去婚礼——你想让他选择?!我才是他父亲,我才有资格决定他的人生!他的婚礼不可能得到我的祝福。”

  说完这些话,程石同变快步从他们身边擦过,出门,重重地摔上门扉。

  之后,院落又归于安静,原晓听着落雪的声音,确实也不知道这件事情中,他究竟应该说些什么。

  他只能紧紧地握住程锋的手指,想把自己的温暖也传递给他。

  过了一会儿,程屹让两个人跟着他进去。

  屋内有暖气,温暖如春,三个人脱掉了衣服,放到一边滴水。程屹拿出一只古朴的匣子。

  “哥……这个是……”

  “嗯。”程屹打开匣子,里面是褪了色的丝织品,丝织品的中央放着一只玉石戒指,经年清澈,显然华贵非常,“就是妈妈留下来的那个戒指。”

  “我们母亲的家族曾经非常显赫,但是……不过,她最后还是留下了这样一只戒指,给我们之间最早结婚的人。”

  “不是给最早结婚的人。”程锋摇头,“是给长子,哥,这个……”

  “这个,是给原晓的。”程屹避开程锋,把匣子一转,放到原晓面前。

  “原晓,我很欣赏你。”程屹说,“你是很强大的人,把你放在逆境里面,你会更强大。”

  顺风顺水的人生出不了好作品,也不能把人塑造得强大。

  无论是强迫程锋了解市场,或者是把他们扔到A国,再往前追溯,程屹一直看着他们,如父亲一般,催促着他们成长。

  刹那之间,原晓全都懂了。

  他看着程屹,而程屹的目光却在程锋身上。

  他心中其实还有很多话想要跟程锋说,包括那一年他羽翼未丰,阻拦不了程石同将程锋从A国逼迫回来。

  他一直对这件事情感觉到歉疚。

  以及,现在的弟弟令他非常骄傲,还有弟弟选择的爱人,他也觉得非常满意。

  目光从程锋身上回到原晓身上,程屹认真说:“我把我的弟弟交给你了。”

  “好。”

  原晓接过匣子,放在程锋面前,伸出自己的手。

  “为我戴上它。”原晓轻声说,“我永远承担,在你身边的任何责任。”

  ·

  第二天,原晓就见到了他的爸爸妈妈,从他们的口中原晓知道,程屹带了很多昂贵的礼物去拜访他们,相当于帮自己家那位傻瓜弟弟提亲。

  然后把他们接到这里,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是的,程屹为他们准备了一场大婚。

  是一场准备非常用心,十分精良的婚礼。

  分汉制和西制两种,西制在前,然后,则是非常隆重的汉制婚礼。

  在原晓和程锋的同意之下,这场婚宴全程转播,让世界都可以见证他们之间的大婚。

  程屹花费甚重地为他们打造了一个古朴的成礼台,专门请了国学大师,按礼制主持他们的婚礼。

  原晓和程锋穿着华美的周制婚服,架婚车而来,先在银盆中净手,随后,才缓步走上高台,相对而坐。

  两个人戴着同样的冠,都有同样的假发包,高台边种了冬日仍在开花的树,落座时,花瓣纷纷扬扬,就真的好像到了古时候那样。

  有人送上烤肉与青铜酒杯,两个人举起筷子,象征吃了一块肉后,又交换杯子,饮合卺酒,这杯酒微微有些苦涩,入口却又回甜。

  饮下合卺酒,同甘共苦意尽,至此,礼成。

  ·

  三月中旬,阳光明媚,草长莺飞。

  趁着天气好,大家随便收拾点东西出去,背着乐器去郊游。

  only we没有合上的电脑摆在窗边,插着电源的电脑经久而亮着屏幕。

  下午三点四十一分,一封新邮件跳出在打开的工作邮箱里。

  【尊敬的only we组合:

  您好!

  我是XX平台,选秀节目的总制作人,我很喜欢你们的音乐,诚邀你们加入我们本季度的选秀比赛,成为练习生们的导师,如有意愿,请在……】

  后面的内容,便看不见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章完结。嗯,满足了我的强迫症哈哈哈。

  再见啦??我们下一篇文再见!挥舞小手给《爱豆做了我同桌》打广告!甜甜的冬日爱情故事,每天看了心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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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有点长的后记。

  感谢一路大家的支持。伴随着他们拿到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音乐奖项,终于大婚,再一起回到起点。这篇文章落下了帷幕。

  其实这篇文章成稿于很久很久之前。

  我本来想用星星发出的光芒要走漫长的路才能被地球上的我们看见,而且仅仅一个夜晚,就再也看不到了来形容这件事情。

  但是2333这也太不要脸了。自比如明星究竟是什么高高在上的态度2333。我不是,我们之间其实也不是。

  但这篇文章确实成稿于很久很久之前。

  当时我看了很多本书,书里面都说一个作者应该存稿,然后再反复修改。读完之后,我深以为然。

  当作者最重要的究竟是什么,我在想。

  最后,我认为,第一,是不要辜负自己的初心,永远保持热情地去讲故事,探讨自己想要探讨的主题。第二,是永远对支持自己的读者保持敬畏感,永远要对他们负责。

  不要把未经深入思考的潦草作品轻易放到读者面前,我应该做到的,尊重你们的方式。

  即使我目前回头看会发现,它原来有那么多的不足,但至少在完结的9月,这篇文章是我那时候的最佳了。是花费了许多心血,然后才完成的作品。

  不足是受限于能力,态度没问题,能力就一定会提高。

  再谈谈原型。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在我的两个主角身上发现一些别的人的影子,每次这个时候我就会想,完了,我会不会被撕!!!

  但是仔细想想,我觉得其中内核的原因是因为优秀的人总是相似的。

  纵观娱乐圈,那些能够被人喜欢,追随的明星们,他们身上有的闪光点,是人性中我们本来就喜欢的部分。

  所以,我也不用怕。

  因为他们是独一无二的。

  原晓,是我在他给方云华说希望自己降到F班,换来程锋在A班时,是我在他带领A班争取舞台时真正认识的男孩。

  我一开始认为我会写一个热血笨蛋,但是他自己用行动告诉了我,他不是。他有智慧,很聪明,但也非常体量别人,有点小圣母,却也不是毫无原则。

  程锋,是我在他冲下舞台抱住原晓,拿着早餐去和江心他们讲和时真正认识的男孩。

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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