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冬日的云一点点沉下来,叶思朝看着外面的云有些出神。他侧脸上的阴影真实而美好,恰似一首美妙的十四行诗叙述它的人生时那种优雅而从容不迫的感觉。

  叶思朝在几个发小之中都是极为出色的品貌。

  正在唐逢久沉浸在用目光描摹对方侧脸的时候,叶思朝突然开口。

  他道:“如果让你和他们之中的一个在一起,你会选择谁?”

  “……”

  “或者……他们之外的人?”

  陈思地的案件犹如一只趴在他肩膀上吸食脑髓的恶魔,夺走了他全部的心神。

  唐逢久黑沉沉的眸子有些吃力地抬起来,那目光火热得让叶思朝不自在地闪躲了一下。

  唐逢久扯了下领子,有些焦躁。

  沉默良久后,唐逢久扔下一个字:“你。”

  叶思朝嘲讽地一笑,他将手中的咖啡放下,手肘撑在膝盖上,身体往前倾。阴暗的室内有些许阴天的天光落在他的半边,另一半沉在黑暗里,看不见细节,只有隐约可以被形容为清矍的一个轮廓。

  唐逢久往沙发后仰了仰,眼前这个男人怕是还不清楚自己有多大的杀伤力。

  简直是光与影的完美结合。

  唐逢久的脑子里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呵。”对面的男人单薄的双唇往左侧一拉长,越发显得凉薄。

  这正是唐逢久迷恋的样子,自虐一般迷恋,只是他的冰凉刺骨又将他拉回现实世界。

  然后对面男人下一句话在脑中轰然炸开:“那我想要你。”

  对面的男人抬了眼皮子,道:“你给吗?”

  唐逢久怕是永远也记不清那天自己是怎么落荒而逃的,踩了心中那根线,然后就被敌人击退得一塌糊涂。

  叶思朝从沙发上站起来的时候很高,而且瘦削,他的阴影落在他身上时,唐逢久心里头没由来的一阵惶恐。

  绝对不能说是兴奋的惶恐。

  然后就在他脑海里一片空白的时候,叶思朝双手撑在他的上方,俯身下来。他以为叶思朝冰凉的嘴唇会将他冻僵,凉丝丝的呼吸会在他皮肤上留下一阵阵鸡皮疙瘩。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那人错开了,在他的耳边留下了似笑非笑的一句话。

  “你在发抖。”

  唐逢久在那人眼里看见了笑意,一种他读不懂的笑意,也许可以理解为看他慌张的嘲笑。

  然后唐逢久就愤怒地走了。

  “朝哥这个时候打来不用上班吗?”

  “公司里有些事。”电话那边的杂音被切断,但还留着对面的人的呼吸声。

  公司里的确有些事,有人不嫌舌头大,乘着他请病假胡咧咧。

  正如他所想,被他压下的报道突然出现在了王编的桌子上,那位新人正是年轻气盛,自然将王编当做了正义的使者。王编与他不对付也有两三年,二人愣是掐着一位总编辑的位子争先恐后了一年,最后却被老板家的亲戚夺了位。

  听闻消息,他是冷冷淡淡应了一声了事,王编也揶揄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这个毛头小子当出头椽子。但这世上又不是所有毛头小子都和小说里说的一样?

  编辑部那边王编似乎说了什么话,弄得底下的人心躁动不已。而从楚州大学回来的第二天,他的感冒又来了一次突袭,这下的情况更重。这里头,主治医生孙迟羽,某个极力撺掇大冬天外边撸串的这次倒是三分钟一个电话打来慰问,并深刻表示了自己的悔意和关心,弄得叶思朝哭笑不得,再也没办法好好怀疑孙迟羽有没有什么不良目的。

  这么多年的相处不是白搭的,而且他已经确定了孙医生并非凡人……

  他的手指在沙发上扣了扣,在对面的人的千呼万唤下才回了神。

  他应了一声,不急着挂电话,他将扬声器贴在耳边,听那人的呼吸声,就好像这样就有人与他处在同一个经纬、同一个时间。

  叶思朝透过窗看唐逢久离开的背影,脸上没有表情。

  “唐逢久来了。”

  他听见电话那边的花想暮呼吸都失了衡,还笨手笨脚地将书打翻在地上。

  他突然觉得心情不错。

  “窦班和方暮云打起来了,因为他。”前男友和现任追求者之一打起来了,怎么看都不大好,更何况两者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听上去简直像是言情小说里的剧情。

  而这样的剧情的主人公也劝了,也努力了,努力来努力去努力到了白月光这里。

  “朝哥……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

  “他已经不爱我了,他爱的不过是痴情的自己。”

  叶思朝站在窗户边,冬日冰冷的气息透过玻璃扎了他的骨。

  “所以我仗着他不爱我玩了点,”这话的逻辑倒是和别的恃宠而骄相反,“他果然逃了。”十来年的感情其实可以很脆弱,脆弱到一个小小的颤抖就能暴露已经名存实亡的“爱”。

  “你说,我是不是很过分?”

  花想暮没有回答。

  阴天的光线比晴天公平,所有的阴暗角都不至于同阳面差太多。唐逢久的车上也是灰蒙蒙的一片,车跑得有些快,像一团雾。

  看着车驶离这片废旧的老城区,远处是新建的大厦。

  叶思朝将向下的视线往上移,有几分脏的玻璃上有外头大团大团的云,以及他微笑着的脸。雨丝打下,恰好撞在他倒影的眼睛上,像是盛满泪,然后溢出来。

  他才发觉衣服湿了一小块而电话还没断。

  电话对面的呼吸声未断,忽地传来一声短促的笑声。对面的人用他天然的优势诱惑道:“想听什么?”

  “《风居住的街道》,不要二胡。”叶思朝的每一句话都像是鬼使神差,每一句话又都像是精确地计算过。

  他听见一声“好”,一阵脚步声后,屋子里便充满了钢琴优雅的呢喃。

  他还是现弹的?

  叶思朝挑眉,将声音外放后放在了客厅的中央,端起桌上根本未动的咖啡去厨房倒了。

  ?

  “儿子?怎么突然想起来弹钢琴?”

  他走下楼梯的时候,女子正坐在沙发上陪那只大金毛玩耍。

  即便是玩耍,女子眉眼间的忧郁也不曾消失。

  他的母亲果真人如其名:林郁,无论是忧郁的气质,还是幽林里的淡雅。

  这个典型的江南女子是一位爱哭的大家闺秀,心情常常有如江浙一带四五月份的雨,当初二十多岁的花想暮离家出走也不是没有受不了母亲的眼泪在里面。

  他过去抱了下母亲,伸手揉揉金毛的头顶。这只金毛还是他们家一位小侍女说像大少爷才留下的,顺带给心情常常低落的林郁做玩伴。

  “朝哥打电话过来。”说着他还看了眼母亲,果然看见后者的眼眶又有泛红的趋势,立即接到:“他今天是来像我炫耀的,嗯……心情不错?”

  “怎么了?”

  “解决了青梅竹马,亲爱的老妈说呢?”

  说完他朝林郁眨了个眼。

  林郁破涕为笑:“知道你护着你朝哥,如果他能和青梅竹马断了就再好不过。”她的神色有些无奈。

  花家上下都知道是这位“朝哥”将人从离家出走劝回来的,也都知道他们这位大少爷如果不是放了个新的人不会回来,更是知道这位大少爷有多少执拗,一点也不比他的母亲差。

  这是一个林郁用眼泪都降不住的儿子。

  而这位大少爷也向他们证明了什么是顽固,而什么是痴情。

  林郁大多数时候都是无奈,谁也不会让自己儿子奔着那条路去,即使她不是思想落后的人——被这个社会当做怪物,有谁会开心?

  林郁盯着儿子头顶的发旋,最后还是没忍住伸手揉了揉。

  “你大伯家的话你不用去听,代孕不用在意,如果你不喜欢掺入别人的基因就去领养。”

  花想暮一愣,没忍住笑出声,再次抱了下他的母亲,拥抱是他们母子间最让人安心的信号。

  “放心,他们只还当我是几年前的木偶也好,别伤了你和老爸之间的感情就好。”

  花家的大伯其实是个老实得不行的木头桩子,和他爸到的确是系出同源,只是下面的小子被他母亲拔弯了苗,整天遛鸡斗狗,男男女女都调戏了个遍,小时候还把好奇打到了他的身上。

  这事估计要被花想暮记一辈子的仇。

  顺带一提,他那堂弟小他几岁,是个直的,年少不懂事还当他是个姐姐,而且这不妨碍他一时兴起调戏一下小男孩。

  而花想暮小时候听话归听话,却不是不明理,说实话,他早就想和大伯家闹掰一回了。

  花家早在十年前就分了家,这个书香门第不大,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豪门,只是有些小钱,而花家最大的影响力从来不是金钱,而是一脉相承的文化渊源。

  花想暮同林郁说了声就出了主宅往后宅的独立楼栋去,那是他们家老爷子住的地方,也是花家真正的核心所在。

  佣人见是大少爷,也没有通报就让他进去了。他轻车熟路地走到二楼的书房,从书架上取下典藏版的山海画集,翻倒上一次还没看完的地方。

  约摸十来分钟后,他们楼梯上就传来了咳嗽声,老人最近行动也有些迟缓,一副垂暮之像,让好些蠢蠢欲动的人都开始觊觎老头子的名气和地位,扒着老头子好让他把自己推销到各个富商名流那边去。

  花想暮对扶着老头子的佣人略一点头,接过了老头子的胳膊。

  老头子瞥他一眼,精明的眼睛里没有一丝迟暮的迹象。

  “你小子今天很高兴?”坐到转椅上时,花老爷子没有像往常一样询问他做的功课,让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这么明显吗?”

  “你都快开花了!”老头子有些恨铁不成钢,“还是那叶家小子吧?”

  他的脸有些烧,拉了拉高领的线衫。

  老头子看一眼自己选好的继承人,怎么也搞不懂怎么就两三年就被人勾走了。

  花老爷子叹一口气,开始了例行的问答,花想暮也收敛越来越上扬的嘴角,一一回答。

  指针走到下午五点之时,管家进来通知晚餐,老爷子瞧一眼还沉浸在书海中的孙子,毫不留情地敲了下他脑袋,将人从精神世界里□□。

  花老爷子最终还是留了他吃饭,花家没有食不言的习惯,和寻常人家一样,而花老爷子爷乘着这个机会将孙子的近况扒了一遍,最后等孙子胆大包天地喊出“话痨爷子”才哼了一声表示不满,悻悻停下,在晚餐结束后把人赶出了屋子。

  出宅子的时候老人才有些凝重地说了句:“花家是书香世家,但也不是传统的书香世家,你的思想比什么都重要,你思想的传人才是真正的继承人。”

  他听到这话便已明白是母亲已经来说过前因后果,心中一暖,点头应下。

  有这样的家人该是他积了几辈子的福?

  他离开之时,还是没有看见老头子眼睛里的落寞。

  所有事情都是被逼无奈之举,所有事情都是顺势而为,真正的认同?不存在的。

  花想暮离开了院子之后没有回到他家的别墅,转而进了车库,驱车离开了花家。

  ?

  郑骥归不会想到出来晚跑也能遇上先生的撮合对象之一的。

  最近孙迟羽有些沉溺撮合剧本中被抛弃的痴男怨女,听415说,他间接撮合成功的已经有十来对,而相比较于他去过的百来个世界,这么点真的不作数。

  孙迟羽原话是:“年纪大了看不得生离死别。”

  生年不满百的郑骥归站在后面默默不语。

  只是“生年不满百”的下一句是“常怀千岁忧”。

  郑某也只能默默看着他近千岁的先生为他准备九十六岁的生日,他还记得孙先生扬着菜刀说:“不过以后就不会记得了,在驿站里你能记得是白天黑夜都不错了。”

  他想说415可以计时,而且能好好说话不玩菜刀吗?

  于是一言不合,他就溜出来晚跑了。

  又是一个没想到,他遇到了花想暮。

  “花老师?”

  花想暮已经习惯了郑骥归对所有人都那么疏离,他还算是比较亲近的,除了郑骥归的老师孙迟羽以外。他一直默契地没问为什么一个医生可以当中文系老师的老师,也没问为什么不叫老师而是先生,心中不免存疑,却也没贸然开口。

  他对着郑骥归摇摇手中的钥匙,郑骥归反应过来后点头同意,坐上了他的车。

  郑骥归坐上车后第一件事做的便是拿出手机通知孙迟羽,花想暮瞥一眼手机的亮光,会心一笑。

  “车已经拿回来了?”

  “我爹的。”他昨天是大早上起来跑去坐公交到了叶思朝家的,骤然没了汽车,他坐公交时也有几分不自在,好在他还不算是那种娇生惯养的。

  沉默一会儿,车已经驶进了繁华的城区,五彩斑斓的灯光在他们脸上掠过,照得两个人的表情都有些沉寂。在繁华中更加容易找到那种无法形容却无处不在的落寞。

  良久,郑骥归开口:“花老师应该不会没事找我?先生已经说了。”

  这是没头没脑的一句,但花想暮却是轻笑一声,完全没有应该有的那种傻样:“只是缘分罢了,我也不会知道孙先生认识朝哥比我还早。”

  都是因缘巧合而已。

  花想暮的表情很沉静,不是家里的乖宝宝,不是在钱辰面前装腔作势的老师,也不是叶思朝面前莽撞的大白花。而是只为了某个目的而努力的机器,所有的冷静都是程序运行的必需环境。

  “朝哥觉得没有问题,我也不会有问题,郑老师你放心。而且……我来找你的确另有要事。骥归你怎么信不过我呢?”随着话音落下,他们在一间会所面前停下,那如同亚历山大酒一般的灯光落在二人脸上,郑骥归有些诧异地转头看他。

  “先生,欢迎来到佩拉之乡。”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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