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38

  孙迟羽一笑,朝着天空呵出一团气,惬意道:“你想说他们会相互打岔就直说呗?”

  他们治疗对方的方法,永远是面上的风风火火,身体里的涓涓细流。

  ·

  陈家在荆道故的问归地产、窦家和方家入股的思昀集团和恢安地产死扛的时候乘机拿下了印迹药业,虽然创造了几大房地产、服务业拼死抢药业的奇景,也造就了网络上久盛不衰的舆论热度,而印迹药业负责人的一则自白书则是引/爆了舆论的狂欢。

  自白书里清清楚楚列了印迹药业近几年的“送礼”和采购,乃至原料来源,而问题药物的来源,正是一家无名小卒,但仔细一查,却能发现背后恢安的蛛丝马迹。

  至此,报社炸了,网络炸了,整个社会又重新陷入了浩浩荡荡的筛查活动中。

  堪称“盛景”。

  而思昀和问归负责人出会议厅的时候,狠狠剜了两眼陈思媛小姐,后者混不在意甚至得体微笑回应,这便又是另一个小插曲。

  是哪家策动的窦、方、荆,这又不言而喻。

  许家的一只手足断了,接下来的自然好斩,等他们反应过来是谁在暗地里联合众人搞恢安的时候,对方已经成功把人救出,并拍拍屁股走人了。

  那是半个月后,陈思地重见天日,而与孙迟羽促膝长谈后,他放弃了背锅的想法,而陈家,也重新回到了陈思媛的手里。李缘,则是在一年之后才得以清醒,那时许择渊已经被定罪,而李缘居然还有心情去关系牢里的许择渊,饶是自诩“见多识广”的孙迟羽,也惊呼一句“斯德哥尔摩”,至此,陈思地彻底死心。这都是花叶二人力所不能及、目所不能视的背后故事。

  而至于叶思朝,他在周六开车上了回省的高速,也正式走向了一条来不及回头的路。

  番外

  花想暮是个中央空调,暖的;叶思朝也是个中央空调,冷的。

  花想暮是个水做的,男人说他娘气,女人说他儒雅;叶思朝就是个铁做的,女人说他冷硬,男人说他坚毅。

  花想暮外表上就是个史莱姆,戳一戳捏一捏,听话乖巧;叶思朝外表上就是个九连环,怎么拆都拆不开。

  只是没人知道,花想暮对自己人的确温柔,但脾气其实不小,你看花家上下最终没人反对他们的事情就知道了。也没人知道叶思朝对所有人冷硬,但肠子软得跟一滩水一样,你看他七八年都没能彻底拒绝唐逢久就知道了。

  花想暮身上有阳光,叶思朝身上有冰棱;花想暮心里有深海,叶思朝心里有岩浆。

  你可以用数十组反义词来形容两个人,甚至包括贫穷和富有,但拨开外面层层的硬壳子,你才会发现里面是如出一辙的温柔。

  大概就是这种截然不同的温柔最终吸引了花想暮。

  花想暮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叶思朝的,这个问题大概就和第一个人类是具体在哪年哪天哪月到哪分哪秒诞生的一样奇怪,因为人演变进化的,而爱情也是悄悄降临的。

  认识叶思朝纯属对方没事找事,当时被全家上下视为不谙世事的小孩子的花想暮其实心里想的是能避则避,温室里的花朵都知道要逃着阴翳,何况是能接触到文学里形形色色的黑暗的呢?他还不至于真的认为对方真的是“拍花子”,谁没事要他一个大男人?就算是仆人都要十四五岁养大了的好吧?

  前来搭话的叶思朝眼睛底下是浓重的黑眼圈,精神看上去很不济,花想暮在转身离开和暗中观察两个选项里选择了后者,也适当地装了个蠢,两名“失恋病友”一起到外头咖啡厅喝咖啡解忧,至于为什么是喝咖啡,他当时也是懵的,只是对上叶思朝意味不明的眼神,大概是对方把他当作没出过家门的小朋友了。

  花想暮一天之中第二次想要摔了手里的咖啡,第一次是女友抱怨他老是需要她照顾的时候。

  到底谁照顾谁?

  他是有些单纯,却不至于连社会常识和基本经验都没有。

  其实第一次见面是不欢而散的,叶思朝只是请他喝了一杯咖啡,而两个人从头到尾说的话都不超过十句。

  之后花想暮问起这件事的时候,叶思朝只是拍了下脑袋,恍然道:“当时只是想要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找点意外的事情做。”虽然这个“意外”真的很不意外,花想暮还是忍不住感叹生活这个小妖精,什么时候循规蹈矩,什么时候出人意料都没有定数。

  第二次见面是在酒吧里,就是被窦班他们匡去的那一次,恰好叶思朝也陪着上司来处理一些事情,在包厢对面,叶思朝就站在门口,上司正在同一位老板讲话的时候,叶思朝无意间瞥见了敞开的大门里一阵阵喧哗。

  富二代们的世界本不是叶思朝愿意卷入的,但此时此刻,在他眼里,那些人就是在欺负一只小绵羊。

  这只小绵羊怎么看怎么像当初为了生计去会所当服务生的唐逢久,只是他没有救到唐逢久,让姓方的捡了个便宜。

  花想暮其实还能灌得下去,毕竟家里老爷子就是喜欢白酒成打灌的,有一位服务生进来说花先生请花公子出去的时候还愣了好半天,他没有想过自己的行踪会被暴露在父母眼皮子底下,当然,在场所有富二代都愣住了。

  窦班叫着要出去帮他解围,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是幸灾乐祸。

  花想暮只是一笑:“也好,爷爷正好有东西要还给窦老爷子,窦少直接随我父亲去拿也好。”

  窦班便不说话了,找了几个中下层的富二代将人半推出去了。

  只是到外面一看,并没有什么花先生,那位服务生还一脸纳闷:“刚才还在的?”

  花想暮只是转了个视线便明白了怎么回事,索性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等,他在赌帮了自己的人自己认识,而且还在这会所里头。期间,他还打了个电话报告了自己的位置,果然家里的大人一听就炸了起来。

  “没事,有人帮我。”他说,那边又问了什么,他把眉头皱得死紧。

  最后在他的沉默下,对面似乎是退让了一步。

  他挂了电话,捏了捏眉心,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对还是错。

  对待至亲之人,这样真的可以吗?

  花想暮还没有思考出一个结果,从走廊里就晃悠出来几个烂醉的人,他眼尖,一眼就认出了萍水相逢的“恩人”。

  这是个值得结交的人,他想。

  “我来吧。”他说,只听见后面传来一声小小的吸气声,伴随着一声听了十几年的中二叫法“花少”,他笑着点头解释道:“朋友。”

  叶思朝大概不会清楚他进入职场后第一次冲突的成功解决里就有花想暮两个字的威力在里头,因为之后这件事情的功劳就被当时的上司揽走了,他只是陪喝了一顿酒,并弄得胃有些难受而已。

  叶思朝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家,宿醉让他脑子有些胀痛,他出了房门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直到看见从沙发背后捡了东西起身的花想暮才恍然大悟——他把人指到自家来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叶思朝吃着早饭含糊不清道。

  花想暮咽下最后一口豆浆才说:“我记得你。”一个怪人,却不是一个坏人。

  “你比我大,我可以叫你朝哥吗?”

  第三次转折,大概就在叶思朝劝离家出走寄宿在他家的花想暮的时候。

  当时他是真的不想听朝哥再说些什么,他以为叶思朝会清楚他的想法,那种自由被剥夺却无力反抗十来年的感觉,应该是每一个按部就班成长的乖孩子、好学生能够理解的。

  更何况是叶思朝这样被过度剥夺的。

  花想暮错得离谱。

  叶思朝见几次提起无果,干脆拿了本书看。

  沉默蔓延在不大的房间里,花想暮从恍惚之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外边的电缆正有节奏地敲打着旧玻璃窗,房间里的空调开得有些高,让人昏昏欲睡。而他刚才也的确是差点睡了过去。

  而叶思朝还是坐在窗边看书,光线在他的脸上变得模糊,晦暗不清的影子让他有些阴郁。仔细看,才发现叶思朝脸上的灰色从来没有消下去过。那么,这样的叶思朝,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说出“家和万事兴”的呢?

  家和万事兴,这句话听上去其实很粗糙,里面包含的,是被家庭牺牲掉的自我。

  而脱离了这个小团体,却又无比想念,矛盾,而且无赖。

  花想暮突然对叶思朝皮囊下的灵魂产生了无比强大的兴趣,就像是所有学者在面对他们挚爱的科学时一样。

  “朝哥,你在看什么?”

  叶思朝拿着书的手动了一下,露出了书的封面。

  《玩偶之家》。

  他有些不解。

  叶思朝也似乎是看出了他的不解,回答道:“易卜生……其实也不是那样的人。”花想暮知道,他说的是《知识分子》里的易卜生,也是《玩偶之家》里的易卜生,一个通过写作显现出灵魂的某个方面的人。

  “家庭本来就是一个驳杂的系统,有时候甚至无关乎‘家人’,只是个人的满足。”叶思朝说。

  不知不觉,他的全部精神都被叶思朝所说拖入深渊,他忍不住反驳,忍不住争辩,又忍不住赞同,此时已经无关乎是否回家这一浅显的问题,他只是想求知。

  他甚至没注意到在不久之前,叶思朝一开口所说的就是他应该排斥的。

  后来林郁发现他的感情时哭着问他为什么,他柔声回到:“妈,你能想象一个与你灵魂完全契合的人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吗?”

  三观、理想,乃至人生信条,他们的一切都在诡异地拐了一个弯后撞到一起去。

  那时候,他想的,是“就这么争论一辈子也很好”。

  纯知识分子式的幻想。

  最后,叶思朝说:“你真的要叛逆一次?”

  他鬼使神差地点头,叶思朝嘀咕道:“还不如剃个光头。”

  剃光头是这辈子都不会剃的,颜控的花家都不会接受一个和尚,哪怕这个和尚比有头发的还帅,所以他就成了“金毛”。

  故事有起承转折合,他的情感也来到了“折”。

  花想暮早就知道叶思朝有一个小伙伴,也正是叶思朝面孔上的阴郁常年挥之不去的原因之一。他一开始真的没有嫉妒,他只是有些不喜欢这一位不懂得自尊自爱的“发小”。但是傲气使然,他不会在叶思朝面前说对方的坏话。

  这也就造成了朦胧之中的酸味。

  从相遇到他明白自己的想法的那一天一共过了五年,期间他与叶思朝争论了无数次各种天马行空的问题,看上去两个人就像是分分钟要飞出太阳系直捣宇宙内核,虽然有些可笑和中二,两个人却幼稚地沉浸其中。

  而日常生活中,他已经把收拾叶思朝的家当成了习惯,而叶思朝也已经把在外头护着他当成了责任。

  当然,在叶思朝看来,前者就是后者的报酬,而后者就是“多护一个无所谓”。原来的那一个是谁不言而喻。

  自认为是“命中注定的老妈子”的叶思朝也没有注意到每次知道唐逢久来过的花想暮都会有磨牙这一个小动作,大概是某人好面子,只在电话对面磨牙。

  某日,挂了电话,林郁站在门口已经看了好一会儿,他有些羞赧,只好走过去接过母亲手里的果盘,双手接触到母亲那一双不沾阳春水的手时才发现在抖。

  林郁曾是不食烟火的仙子,但却因为这个儿子沦为了普通的家庭主妇,会为了儿子与他人争吵的那种。连双手都不如曾经细腻了。

  “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林郁问他。

  他扯出一个笑容,只是笑肌有点闹罢工:“我有怎么了吗?”

  林郁只是看着他,但那双眼睛却将他所有的装腔作势指出来,十分无情。

  “叶思朝那边怎么了吗?是他……”

  “朝哥?能有什么问题?”他抢着问,林郁只是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你和叶思朝是不是走得有些近?就算是救命恩人也不可能这样赖着对方。”

  “这不挺正常的吗?朝哥还有个发小也和他走得近……”他说到这里突然卡壳了,他这不是把自己比作唐逢久吗?

  唐逢久对叶思朝是什么感情?

  他对叶思朝又是什么感情?

  这个念头恍如一道晴天霹雳,此后的两三天,他的精神一直是恍惚的,林郁急得又开始没日没夜地掉眼泪,最后将叶思朝请了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封为“专业治暮想小能手”的叶思朝一脸状况外地盯着花想暮在看到他之后一张脸慢慢变得爆红,然后锁进了屋子当乌龟。

  林郁哭得更大声了,最后还是花想暮舍不得自家母亲的泪腺,乖乖从房间里滚了出来,只是还是同叶思朝保持着一段距离。

  叶思朝从头至尾就没有对接上这家人的脑电波,最后还是思考着自己为什么会成一名“花医”,一天结束入睡之前得出的结论大概是他叫“朝思”,而他叫“暮想”。

  这么一说,还真有宿命论的味道。

  无论叶思朝脑海里怎么波涛汹涌,花想暮这边就是秋雨淅淅,雨脚乱如麻,而与唐逢久正面对杠的计划,也被花·计划通·想暮提上了日程。

  比如说如何让唐逢久知难而退,或者移情别恋。

  起初叶思朝也是有些反对的,但被唐逢久烦得多了,也答应了在唐逢久和他人之间周旋。这绝对是叶思朝一辈子最忙最累的一段日子,没有之一。

  成果不能说没有,唐逢久虽然还是在烦,自身却也被圈子里的各色小一包围了,别说,在这个两数极其失衡的状况下还有这么多人围着唐逢久,也是极其罕见的。

  至于后来的方窦荆三人,则是在圈子外认识又在圈子里遇见的。

  这便是折了,至于之后各种“不小心”撞见唐逢久,又“不小心”没看见唐逢久,甚至“不小心”拉着叶思朝“秀恩爱”,请相信,花大金毛不会承认是他干的。

  所以一切的偶然和必然都无从得知。

  在一段亲密关系之中,花想暮就会膨胀而且强势,但他同时又是忍让的,至于为什么叶思朝知道了他的真面目却没有分手,你真的认为叶思朝一无所知吗?

  最后的一个故事是“合”,发生在很久以后,那时候的花想暮已经是他口中的“油腻中年大叔”了,他也时常遛着他们的金毛犬在江边散步,叶思朝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他们狗儿子的晚饭添上,这事某个教授是不愿意来做的,因为他似乎有些排斥狗粮的异味。

  明明他们人到中年了还是到处给别人发狗粮,独独忘了狗儿子,没人性。

  某日也是按着正常的轨迹往前行走,唯一的意外就是遛狗回家时听见了叶思朝又提到了“唐逢久”三个字。

  叶思朝在打电话,而电话那边的也许是唐逢久,也许不是。不过内容,一定是唐逢久的近况。他拍了拍狗儿子的头示意它安静,自己则是一声不吭地坐在了沙发边上,离厨房最近的地方支楞着耳朵偷听。

  叶思朝讲完电话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拿着手机在阅读了,两人又是同往常一样一起坐到桌子边上吃饭,然后各顾各处理完工作。如果放在别人家,这十有八九就离离婚远了,只是花想暮和叶思朝的家不是别人家。

  这一天有一点不一样的是,花想暮突然之间又变成了十年前那个二十多岁的小子,一边在心里头画着圈圈诅咒唐逢久,一边用理智告诉自己:“不能放冷箭。”

  然后又平平淡淡过了一段日子,有一天晚上,处理事务所事情弄到凌晨两点的叶思朝终于拖着疲惫的身体瘫在了床上。花想暮浅眠,在叶思朝将自己甩上/床的第一时间就从混沌之中把自己的意识拖出来。

  叶思朝似乎是发现了他的动静,突然凑到他的面前,仔细端详了半晌才拉灭了床头灯。

  伴随着一声轻飘飘的“晚安”。

  再后来,生活变得那样琐碎而且漫长,他从枝枝节节的地方抓出一些有用的信息就像是做一道高考语文题,能不能猜对,都看出卷老师的脑回路与常人是不是相同。

  生活充满了猜疑,却没有一个人突然崩溃,应该说,也没有压抑,所有的冲突都能被消弭在一声“晚安”之中。

  朝哥哪里来的点子,说晚安?他问。

  叶思朝只是给他分享了一句话:“感情经历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淡。”

  他突然想到——朝哥这是在害怕?

  嘴硬的叶思朝永远不会回应他的疑问,但这个时候回应似乎不是那么重要。

  似乎是故人的经历让他有了些感慨,花想暮心里所有的猜疑在证实了真相之后都变得微不足道。正如最最低劣的小说都能写出的一句话所言:“我已经认定了你,就要把你放在手心上宠。”

  总要有人回一句:“我也是。”

第十一章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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