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气氛越发变冷。

  “开玩笑罢了,”陆六儿正色道,“地上死的不过是个卑贱的宫女,贵妃娘娘自是活完好的,虽然圣人不在身边,或许终生不能相见,她依旧要和你们一起离开马嵬坡,活得好好的,你们说是不是?”

  话已至此,所有人都醒悟过来了。

  他们大多是圣人钦点陪贵妃出逃海外的宫人,若让圣人知道贵妃死讯,他们不但无法逃离这危险的鬼地方,还要承受圣人的怒火,以圣人对贵妃娘娘的爱恋,他们绝对被会烧得连渣都不剩,说不准还要株连家人。人死后容貌总会有些变化,陆六儿长得与贵妃极相似,举止也学得很像,倒不如冒险认她为贵妃,放手一搏,若是成功,不管是留在此处还是随贵妃逃离的宫人,都不会被察觉真相,将来再找些借口,让贵妃娘娘永远不回大唐,圣人心里以为爱妃没死,也是快乐的。

  木已成舟,大祸临头,一边是可能平安无事,一边是必定受罚,几乎所有人都做出同样的选择,就连以忠心号称的高公公都不例外,他抹着眼泪道,“若让圣人知道贵妃娘娘去了,必肝肠寸断,伤了龙体也是不好的。”这番大义凛然的话,让剩下几个良心还有些犹豫的宫人立即倒戈相向。

  服侍贵妃的宫女上前,替死去的贵妃娘娘重新梳妆。用大朵花钿遮去鬓边伤口,宫人们为她换上没有血污的新衣,拼命刷洗地上的血迹,然后用白绫在她脖子狠狠勒去。然后给陆六儿换了另一身宫人服侍,描眉画眼,涂朱抹粉,错眼看去,若非极其熟悉的人近看,几乎分辨不出。

  贵妃的尸体被拖了出去。

  陈将军带人来要验尸,奈何他是禁军头领,只远远看过贵妃娘娘的容貌,何曾走近细看?如今看着很相似,确实也是真货,也没什么可说的。圣人“不忍”观,远远看了眼,并未走近,只派心腹近侍去验。

  带头的近侍便是吕四郎,随便翻了翻是尸体,也没怎么细看就离开了,报无误。

  他对圣人那么忠心,想必知道圣人下令处死的是自己而不是贵妃吧?他见惯了贵妃,又对自己那么熟悉,细看之下总能发现破绽。可如今,他是检查太过随意而没看穿真相,还是察觉真相在庇护自己?

  无论答案是哪个,陆六儿的心都无法平静。

  【柒】

  小船荡悠悠地停在河边,圣人派来的近侍悄悄送贵妃娘娘登船离开,去海上再换大船。离自由只有一步之遥,所有宫人都很害怕真相被揭穿,团团将陆六儿围在中间,带着帘幕,不准人看清真面目,也不准她多说一句话。

  替圣人来送行的人是吕四郎。

  他佩着刀,坐在船头,看着滔滔江水,忽而开口道:“圣人对贵妃娘娘情深意重,圣宠不衰,非常人能比。”

  陆六儿不敢开口,唯恐被发现真相。

  吕四郎轻轻抬起头,眼角有些发红:“我也有过一个青梅竹马的小妹子,她善良又温柔,最是可爱,无论打扮和他人再相像,我都能在人群里一眼认出她。最是好脾气,每次我做错事,她总是会帮我遮掩。小妹子长得可真俊,她对我可真好,我心里对她稀罕得紧,偏偏嘴巴臭,脾气破,心里明明想说几句好听话,脱口而出的却是胡说八道,尽惹她生气,让她受委屈。贵妃娘娘,你说我是不是笨蛋,蠢货?”

  宫人紧张呵斥:“吕侍卫,你在胡言乱语什么?”

  吕四郎不管她们,依旧自顾自地说:“小妹子被送去高门大户做侍女,她越长越漂亮,越来越可爱,可是我总爱说她丑八怪。她在高门大户里受了好多莫须有的委屈,吃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苦头,我好恨自己嘴笨不会说话,不会安慰人,还惹她生气。我总是想,让她再忍忍,我总会找到办法将她弄出去,到时候天空海阔任鸟飞,我就上门提亲,大红花轿娶她进门,一辈子对她好,让她再也不受委屈,带着金簪子,穿着绫罗绸缎,生两个乖娃娃,等老了,白发苍苍,两人带着儿孙春天去看桃花,夏天去看游船,秋天去看花灯,冬天去看冰雕,那该多快乐啊?”

  陆六儿的指甲掐入肉里,拼命地忍着痛,忍着不出声。

  “可惜晚了,一切都晚了,永远晚了。”吕四郎艰难地说,“我是那么的无能,明明已经很努力了,还是救不了她。我最喜欢的小妹子要走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回过头,直直看着船舱里的那面帘幕,轻轻说,“贵妃娘娘,我对不起小妹子,你说小妹子会原谅我吗?”

  他应该知道,那原本善良厚道的小妹子,手上已染满鲜血,不再是好人了。

  陆六儿不能说话,只能含泪轻轻点点头。

  吕四郎再问:“贵妃娘娘,你说小妹子有喜欢过我吗?”

  陆六儿重重地点了点头,直到周围宫人狠狠掐住她的腰,用警惕的眼神制止了她的失态。

  吕四郎再道:“贵妃娘娘,若有一线希望,我只盼小妹子能好好活着,你说她能做到吗?”

  陆六儿犹豫许久,不顾阻挠,再次点了点头。

  眼中泪水一直在打转,不敢落下。

  吕四郎长长出了口气,闭上眼,持剑守在船头,再不说话。

  月光下,他的身影,是那么近,又那么远。

  幸福曾触手可及,却被狠狠分开。

  两人明明靠得那么近,却不能言语,不能依偎,不能相爱。

  两颗揪着的心,碎成千百片。

  相爱易,相知难。

  初相知,恨离别。

  海上宝船扬帆起,海风吹起她的面纱,吹干她的泪水,她看着码头上送行的男人,怎么看也看不够,仿佛要将他永远收入眼底,刻入心里,一生一世。

  他站在码头,轻轻抬起手,伸出拇指和小指,挥了挥,正是一个“六”字。

  她站在船头,轻轻抬起手,伸出四根手指,挥了挥,正是一个“四”字。

  “六娘好。”

  “四郎好。”

  最后一次无声的招呼,隔开最远的距离。

  他和她,从此天各一方,海角天涯。

  缘,今生已了,来生未卜。

  杨贵妃,世人多称以杨玉环,诗家多唤为杨太真。是唐玄宗之宠妃,乃中国古代四大美人的“羞花”。

  杨氏十六岁时嫁给唐玄宗的儿子寿王李瑁。李瑁的母亲武惠妃是玄宗最为宠爱的妃子,在宫中的礼遇等同于皇后。开元二十五年武惠妃逝世,玄宗悼惜良久,有人进言杨氏“姿质天挺,宜充掖廷”,于是唐玄宗将杨氏召入后宫之中。

  根据《新唐书》的记载,在开元二十八年十月,以为玄宗母亲窦太后祈福的名义,敕书杨氏出家为女道士。道号“太真”。

  天宝四年七月李瑁新娶韦氏。一个月后,杨太真受册封为贵妃。此时杨氏二十一岁,而唐玄宗五十五岁,这时杨氏反成为李瑁的庶母。杨贵妃受到的礼数实际上等同于皇后。

  【北宋】

  兄弟情

  元符三年,宋哲宗病逝无子,向皇后拥立端王赵佶为新帝,次年改年号为建中靖国。未料,赵佶擅书画,喜美人,才华横溢却轻佻浪荡,朝政昏庸无能。

  【壹】

  “芦苇高,芦苇长,芦花似雪雪茫茫。芦苇最知风儿暴,芦苇最知雨儿狂。芦苇高,芦苇长,芦苇荡里捉迷藏。多少高堂名利客,都是当年放牛郎……”

  清晨曙光照过湍河,洒下点点金斑,映得河畔初开的桃花仿佛带上了少女的春意,春风阵阵,卷起瓣瓣桃红,带着如腰绿柳,落入滔滔浪花向远去,捣衣的女人早已开始劳作,敲击出悦耳的节奏,渔翁们则提着鱼篓,带着鱼鹰,登舟而去,顽童们在岸上嬉闹着,唱着一代又一代传下来的童谣,稚嫩的歌声在微凉的空气里飘散,歌声一个清亮动人,一个走调难听,混在一起很是不搭。

  “鹏举,你唱得真难听,我不要和你唱。”

  “还好吧,有那么难听?”

  “先生说‘乾坤’二字包万物,你的歌声大概是乾坤里最难听的。”

  “靠,还是兄弟吗?说得那么过分!”

  “哈哈哈,鹏举,你将来想做什么?”

  “我想做大将军。”

  “大将军有什么好?”

  “大将军能骑骏马,挽长剑,带着一大堆小兵,我指哪里就去哪里,马蹄过处,人人崇拜,比咱们县里的捕快出巡还帅气!思贤,你呢?”

  “我想做大官,良田万亩,要吃肉就有肉,要吃鱼就有鱼,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和蜜饯,要是县里那小吏还欺负咱,就拖去打板子!嘿嘿,这样的日子才是美呢。”

  “你就知道吃。”

  “你不知道吃就把我刚烤的鸟蛋还来!”

  “别抢,好吧,我也就知道吃。对了,咱们今天偷掏鸟蛋吃,你别告诉我娘。”

  “哈哈哈哈!晓得你娘厉害的。”

  两个五六岁的孩童,穿得都挺干净整齐,他们趁着出门早,蒙学还没开课,便背着大人,偷偷摸摸蹲在河塘的碎石堆里,将书本丢去旁边,烤两个鸟蛋,拿着石头打水漂玩,聊着孩子们说不完的话题。

  他们是生在孝悌里,长在孝悌里,门对门一起长大的。其中身量高些、长相敦厚的孩子姓岳,名飞,他母亲绣得一手好花,家里开了个小绣铺,生意甚好;另一个身材瘦削,长得机灵的孩子姓程,名学,他父亲做得好买卖,家里开了个小布行,生意也甚好,虽不是有钱人,也算孝悌里的小富户。岳程两家亲厚,经常串门走动,两个孩子生辰也相差不过三月,从小玩在一起,打鸡揍狗,感情极好,还曾瞒着父母,学着戏文里似模似样地找了几块石头,几根香客烧剩的香烛,在桃花下拜过兄弟。

  今人唤名喜唤字,读书者人人有字。

  蒙学先生替岳飞起字“鹏举”,替程学起字“思贤”,颇为文绉绉,两人图新鲜,便丢下千辛万苦给彼此起的“废鸟”“傻蛋”绰号,也学着大人模样,嘻嘻哈哈地唤了起来,每次唤的时候都故意带着嘲笑,挤眉弄眼不已,但这份装出来的懂事倒让母亲们很欣慰……

  “上次背错书被先生在右手打了三板子,明明让你瞒着,结果你回来在我娘面前说漏嘴,她又打了我左手三板子,真他娘的痛!你这傻蛋不好好赔罪,居然还有脸和我抢鸟蛋吃?!”岳飞见程学要伸手去灰堆里掏最后一个鸟蛋,不由得抱怨,“明明都是一样念书,怎么你就比我背得快些?”

  “我聪明。”程学大度地将鸟蛋丢给他,自傲道。

  “也不过快上两刻钟,值得拿来说道吗?”岳飞接过鸟蛋,嗤笑,“不知上次被我按着打的是谁?”

  “滚!你就是一介武夫!粗人!无赖!”程学天生体弱,引以为耻,毫不留情地反驳,“君子动手不动口,不带你这样吵架吵不过动手的!赖皮!无耻!”

  岳飞勃然大怒:“滚!难道老子活该被你骂成兔崽子?”

  程学却大笑起来:“哈哈,你又说了粗话!我要告诉你娘,让你娘打你板子!”

  岳飞略一沉思:“既然如此,我便告诉你娘,你昨日上课走神被先生骂!让你娘也打你板子。”

  “哎呀,人家好怕怕哟……”程学故意像小姑娘般抱着胸口,然后贼兮兮地笑起来,“你敢和我娘告状,我就去和小米说,你稀罕她!”说罢,他起身就跑。

  “等等!别胡说八道!明明喜欢她的是你吧!少推在我身上!”岳飞飞奔去拦。

  程学不甘示弱,反唇相讥:“你才胡说八道,我不喜欢那种丑八怪。”

  两个男孩在河塘乱成一团,你追我逐,越行越远,打闹嘻哈声传入江上白发渔翁耳中,他回忆起很久以前的事情,想起了很多经历的东西,嘴角露出会心一笑,唱起嘹亮的渔歌……

  湍河河水向南流了多少年?

  湍河河畔顽童换了多少人?

  河水不变,人却变了。

  大家都是这样长大的。

  【贰】

  人人都说他们是好兄弟,每天一起玩,却不知程学私下里却很讨厌岳飞。

  “你看看,隔壁家的岳飞每天锻炼体格好,比你动作敏捷,比你听话,比你懂事,比你长得高,比你稳重伶俐讨人欢心,比你……”是不是每个孩子身边都有个这样完美无缺的隔壁家孩子?他是所有父母羡慕嫉妒恨的榜样,是小孩们的公敌,把程学听得耳朵起老茧,若非碍着孝道,他恨不得对母亲大吼:“既然隔壁家岳飞那么好!就让他做你儿子算了!”

  程母怨念:“自家儿子,说说你上进还不成?”

  面对有口无心的母亲,程学气得肚子都鼓了,偏偏发作不得。

  最最可恨的是岳飞还是个非常厚道的好人,对怨恨茫然不知,待程学极好,不但经常和他玩,还经常羡慕地夸他背书比自己强些。可是他不知程学为了比他强这一点点,每日挑灯苦读,付出的努力是他的好几倍,只为在学堂博得先生一声赞。

  可是,先生仍夸:“思贤勤奋,却照本宣科,少了三分灵气,鹏举见解过人,他日非等闲辈。”

  更更过分的是,孝悌里的女孩们每次见了岳飞就眉开眼笑,远远就围上前搭话,岳飞老实,往往被大胆的女孩调戏得脸红,对她们避之不及,却让男孩们恨得咬牙切齿。

  若世上无岳飞该有多好?

  这样他就是孝悌里最好的孩子了。

  所有女孩都会喜欢他了,小米也会喜欢他了。

  程学不止一次这样想。

  【叁】

  米铺的女儿沈小米是孝悌里最讨人喜欢的女孩,她有圆乎乎的小脸,白嫩嫩的皮肤,说话甜,家教好,聪明伶俐,手脚勤快,做事落落大方不扭捏,而且特别喜欢笑,笑起来眼睛弯得像月牙儿,笑得人心窝里暖洋洋的。

  虽然异性意识觉醒得朦朦胧胧,但孝悌里的男娃娃对沈小米或多或少都有些好感,每个男孩表达喜欢的方式不同,却都觉得自己喜欢哪个小女娃会在兄弟们面前丢脸,很多小男孩表达喜欢的方法都是想方设法欺负她……

  走到路边被拉扯头发,叫她丑八怪,找癞蛤蟆吓唬她,每次把她吓得大哭大叫,只要能让她注意到自己,心里就有说不出的痛快,程学也喜欢沈小米,随大众叫过她好几次臭丫头……

  只有岳飞从不欺负人,他说:“不能恃强凌弱。”

  那天,屠夫家的三个身高体壮的臭小子,拿着条菜花蛇去吓唬沈小米,小米怕蛇,尖叫连连,一屁股坐在泥地上,连滚带爬,就连眼泪都飙出来了,几个臭小子还在哈哈大笑。

  心上女孩受辱,急需英雄搭救。

  程学不知哪来的勇气,他竟丢下书本,抄起路边的枯枝,拿出降龙伏虎的气势,英勇无比地扑过去,紧接着被大毛伸脚一勾,摔了个狗啃泥,跌倒在沈小米身旁,撞成一堆,紧接着被痛打。

  沈小米吓得更厉害,惊叫连连:“别打了!救命!救命!”

  恰逢岳飞路过,他见好友挨打,不假思索丢下母亲训条,手持习武用的长棍加入战局,一挑一点一勾一划,简单的长棍在他手里流畅得像水中银蛇,恍若出征的大将军,每招每式都命中敌方,硬生生以一敌三,将屠夫家三个小子打得鼻青面肿,落荒而逃。然后背起受伤的程学,与沈小米一块儿将他送回家去。

  没过多久,胡屠夫杀上门来告状,直指岳飞与程学为小事将他儿子打得头破血流,胡屠夫的妻子唾沫星子整整飞了一下午,骂得声嘶力竭,将程家老太爷差点气得偏瘫,将岳家母亲气得脸色发黑。

  上学读书,怎可无事生非?

  小孩打架,哪有下这般狠手?

  让你学武强身,并非恃强凌弱。

  结论: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母亲骂不绝耳,父亲藤条舞得虎虎生威,对门传来的哀嚎声不绝于耳。

  程学嘴巴甜,母亲性情也温和些,挨了半个时辰揍便讨好卖乖得了宽恕,然后带着愧疚,啃着鸡腿坐在门槛上为对家担忧。岳飞可是个不善说话的闷葫芦,从来不讨饶,所以那顿打整整挨了两个时辰,还被父亲罚不准吃饭,在堂屋跪祖宗,程学觉得他很可怜。

  傍晚时分,岳父出门送货,岳母在后屋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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