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N24

  “总有些变化是不可逆的。那个地方很平整,草木也算繁盛,味道很好闻。山里的风有点潮湿,离家不远,大概就是这样了。从此中秋不团圆。真令人难过。”

  ※

  跪下去的时候,项祖曼心里想的是,这里漫山遍野都是些什么草啊,空山新雨后的静谧,天气往来秋的苍凉。母亲这些年长眠于此,大约也算是个舒适地方。

  以后父亲也要睡在这里了。

  那场爆炸之后,有人去把烧得面目全非的老初抬了出来,最终送去火葬场化成一抔骨灰。据说在老家,白事是要后人嚎哭的,这样老者才能平顺地过了这一劫,早早往生。但是老初已经下葬好一阵了,按他的遗言,下葬时并没有告诉子女。现在项祖曼抱着照片跪在坟前,她不想哭,只感到抗拒,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不想出声,不想动,不想对周围人的关心付以礼貌性的回馈,她心里茫然地不知在想些什么,偶尔飘过去一个倏忽的念头,哦,人非草木。

  这可真是糟糕。

  人为什么不是草木呢?人为什么要有感情,要受这样的苦楚,我为什么不是块木头!

  御因像个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近乎晕厥过去。项祖曼不敢抬眼看墓碑上的照片,好像看一眼就会绷不住那根弦扑簌簌落下泪来。她可不能哭,总要给家里长点精神,一个两个都哭成泪人,氛围便只会更悲戚——御因年纪小无妨,哥哥却是要主事哭不得的。

  项祖曼想起从前,有一回老初喝醉了,见她在看《警世通言》,像见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神秘兮兮地问她,他说你知道为人的道理在哪里吗,在《红楼梦》的前言里,你没看过,先不要看……可是项祖曼看过,项祖曼说,《好了歌》。他眯起眼,对,好了歌。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伸手想摸摸项祖曼的头,还没摸到却又收回手,歪歪斜斜往隔壁屋里去了。

  其实项祖曼想说《好了歌》当然不在前言里,在《石头记》第一回,那个跛足道人大概也是像你这样歪歪斜斜走过来念出这首诗的。好了好了,若果真好便是了、了便是好,你为何连句话都不敢亲口留给我姊妹三人,不等遗言送到我们便急着去找自己那个“了”,却让我从哪里去找一个“好”字?

  “起来,”御因的哭声不知什么时候停的,大概是初际旻终于哄消停了那个,过来扶她了,“这地上太潮了。”

  这一句话莫名其妙打开了开关,猝不及防有眼泪滑落,项祖曼伸手揩了下,心下可笑。果然矫情就是这样的,没人理的时候装出一副豁达的样子来,但凡有人搭着说上半句软话,人就会立刻与自己和解。

  初际旻沉默了一会儿,“我心上能过得去。”

  “我也能过得去,”项祖曼说,“理智上什么都能接受,可惜不知道该怎么保持理智。”

  事实是他终于可以不用受毒瘾发作的痛苦,终于不用再饱受苦楚的活着。事实是他终于,心甘情愿且心满意足地去追随、陪伴自己美丽的妻子,

  这有什么过不去的呢?人都是要走这一步的。

  可是为什么这样伤心呢。

  初御因跪在坟前烧纸钱。哭够了擦干眼泪,虽然肿着眼睛变单眼皮了,他还能开玩笑说烧这么多票子干什么,老太爷又不爱钱。“老太爷”,一般都这样称呼家里老人的,中年人见面,礼貌性问候一句“老太爷身体还好”,或者有老人过世了,即老太爷归西,子侄间便互以“老爷”相称,意指成了当家做主的掌柜。初家族中无人,初御因这一句称呼像是盖棺定论,担起个成年人的样子了。风吹起来,火苗蹿高出一大截,像是岁月无端给少年人增加了几十年的阅历,令人恐慌。

  初秋在这样的日子里不疾不徐地来了。

  “你最近怎么回事,又断更了?”

  “因为我又陷入了和之前霸总那篇文一样的死胡同里,”项祖曼噼里啪啦地打字,“关于卧底警察和线人,他们也有这样的困扰——爱情让他们在一起,但生活未必让他们在一起。”

  “那不是更好么,”大师说,“曼神,你要学会换一种方式嗑cp糖,这样糖才会约嗑越有意思。”

  “哦?”项祖曼笑笑,“愿闻其详。”

  “你想啊,一个卧底警察,一个卧底线人,彼此之间没有横向情报关系,那是不是在有些工作上就势必要发生冲突?女主收到的任务和男主收到的任务明明是为同一个行动服务的,但表面上看起来却要置对方于死地,这不是谍战片的常见戏码?”

  大师一拍双手,“再加上两个人心意相通这个前提条件,保不齐就要叽叽歪歪,老子这么爱你你竟然让我左右为难,到底我重要还是任务重要?!虽然任务重要但你就不能勉强欺骗我一下吗?!什么,你说我重要竟然是骗我的?!你个狗男人!”

  “这样一来,不就针尖对麦芒,三句话就要呛起来,吵着吵着就接吻,然后滚床单。反正刀尖上舔血有今没明儿的,用尽最后一秒钟兢兢业业地爱着对方,这不就是既悲情又残酷的伟大爱情吗?!”

  “有些人,表面上针锋相对,其实根本就是调情.jpg”

  “受教了,”项祖曼点头,“所以你文呢?”

  大师:“……”

  “我最近在研究晋江的文风,”大师委婉地表示自己没填坑,“你懂的,我们在lofter写同人的,和晋江的同人不太一样。”

  “比如?”

  “Lofter最受吹捧的产粮太太,文风大多数是慢悠悠的回忆式的、散文一样的笔调,大段大段的留白和渲染,感情线小火煨粥一般又细又暖的铺开,特别有那种若即若离的暧昧氛围,几乎是无声胜有声就心意相通了,文艺的很。”大师说,“晋江呢,就要苏爽甜,两个人笑着闹着互相骂着傻逼满地打滚,引得读者哈哈大笑,或者沙雕,也可以狗血,反正就是要有节奏感,确实是写小说的写法。”

  “意识流和剧情流的区别吧,”项祖曼说,“晋江确实不喜欢外站风,不过网站说白了只是一种发文的媒介而已,论坛体沙雕向和狗血lofter上也不是没有,意识流写的好在晋江也能独占鳌头。倒是晋江风和其他网站的文风也很不一样。”

  “就拿霸道总裁来说吧,晋江的霸道总裁一般不会让女主把肾换给他的白月光,也不太会让女主带球跑之后生下一个三四岁就堪比电脑的天才儿子,更不太可能被白莲花欺负得有冤无处诉还被男主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晋江的女主不能爱得那么卑微。晋江读者喜欢有一定能力的女主,靠自己打脸女配,自己不出手时男主包揽一切且无条件相信并爱护以及只能看见女主;或者傻白甜女主就纯粹傻白甜,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当优乐美。”

  “是的,晋江喜欢爽文,我之前还看有人吐槽,说晋江现在bg女主都干练女强人,bl的受才软糯风,但其实我觉得软糯女主也很多/小声哔哔.jpg”大师愁眉苦脸,“啊西,改文风真的好难啊。”

  “这就是我跟你的区别了,”项祖曼打个哈欠,“我虽然想挣钱,但挣不到就算了,不会为难自己改,改不了的。”

  项祖曼想着又笑,“我上次读诗来着,读完突然想写点东西,就写完存记事本里了。前几天翻出来,大概发现了我原来写作文的风格,真排比的世界。”

  “现在还是能见端倪,你文里一句话能出四个成语,中国成语大会啊这是,还强迫症地要押韵。”周自恒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你的应试作文一直就这风格,一字不改就能直接交了。”

  “没有吧!”项祖曼反驳,“我那天还在副高优秀作文集看到了我十五岁的参赛作文,震惊,我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天啦噜老子竟然还写出过那种句子!”

  “妈诶!”

  “无数、无穷,这两个用来装逼的词到底有什么区别,我竟然还认真的辩论了一段!”

  周自恒插嘴:“你现在的辩论就是这个样子的:这他妈到底有什么区别。”

  “周神说得对,”项祖曼冷静了一下,“真的,日常困惑之我现在到底一天在做些什么。”

  “哎不说这个,”周自恒笑笑,“我已经彻底爱上最近笔下这个卧底警察女主了。”

  “哦,是么,”项祖曼凉凉看了他一眼,“说来听听?”

  “这个女主最大的人格魅力莫过于她笑着说的那句‘你竟然觉得我舍不得杀他’,”周自恒找出几人之前设定的大纲,“就算忽略掉一切背景,她说的那几句话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死人永远不会被背叛——她死了,不管是男主还是反派都不可能过得去那个心结;男主死了,她会在自我内疚中怀念男主。一个人能在生死攸关的时刻说出这种真理一样的句子,这种对生死置若罔闻的气场和完完全全的不屑一顾简直是要锁我的命!”

  项祖曼点头,赞同道,“是啊,我也好爱她。”

  大师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周自恒,古怪地摸了摸鼻子,算了,还是别提醒了。

  晚上。

  周自恒拎着个木箱子鬼鬼祟祟地进来了。

  “干嘛?”项祖曼没好气儿,“周神生的一张俊脸,怎么干起偷鸡摸狗的行当来了。”

  “倒也不必偷鸡摸狗,”周自恒谦道,“就偷个情罢了。”

  “我这屋从来只招呼明媒正娶的官人,偷情的怕是认错道了?”

  “没认错没认错,”周自恒说着把箱子打开,“这不是,三媒六聘来了。”

  项祖曼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错愕道,“你做什么?”

  “你不是嘲笑我没诚意吗,”周自恒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就……按古礼来吧。”

  “这算哪门子的古礼要你花费这么多……”项祖曼哭笑不得,脑海中却骤然想起几行诗。

  “……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何以致区区?耳后双明珠/

  何以致扣扣?香囊系肘后/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

  何以结中心?素缕连双针/

  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

  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

  何以答欢忻?纨素三条裙/

  何以结愁悲?白绢双中衣……”

  这是魏晋繁钦的《定情诗》。

  项祖曼哑着嗓子,闷闷道,“你不是爱上那个卧底警察了吗。”

  周自恒一愣,“???这也吃醋?”

  项祖曼抬起头,凶巴巴地,“不可以吗?!”

  “emmmm,按我们文手一贯把作品看作子女来算的话,这是咱亲闺女啊,这醋也吃?”

  “我就知道,”项祖曼哼道,“果然男人们都是孩子奴,有了女儿才想不起来什么糟糠之妻同甘共苦,满口甜言蜜语都是拿老婆试水,闺女才是心肝肉,呸!”

  “诶呦我去,祖宗啊,”周自恒有冤无处诉,“我没有,我不是,喜欢孩子是因为那是你生的,你不想要咱就不生,你可千万别瞎想,丁克我能接受——独身主义可不行哈!”

  项祖曼瞥他一眼,“真的?”

  周自恒信誓旦旦:“真金一样真!”

  “以后有了闺女你惯谁?”

  周自恒当机立断:“惯你!”

  “有了儿子呢?”

  周自恒斩钉截铁:“惯你!”

  “那娃谁惯?”

  “爱谁惯谁惯!”

  项祖曼一脚踹他背上:“你敢不惯我儿子闺女?!”

  周自恒:“……”

  今天这个话题是过不去了吧?

  等等,周自恒灵光乍现,“你该不会……有了吧?”

  “没啊,”项祖曼一撩头发,“我今天在后市,碰见一个三岁多的男孩,领着一个一岁多刚会走的小姑娘……”

  两个孩子踉踉跄跄边走边笑,偏偏那还是个下坡,项祖曼老觉得他俩得摔,就在旁边一直盯着看。小男孩回头看见了她,就指着小女孩说,“这是我妹妹。”

  又转过去面对小女孩,“要叫姐姐!”

  项祖曼:“!!!”

  这么可爱的小孩子,不生着玩玩人生也太无趣了吧!

  但是生下来以后会不会没人记得小项了啊?

  周自恒:”……”

  周自恒:“听起来,小项好卑微的样子哦。”

  “不卑微啊,”项祖曼微微一笑,把木盒子里的什么金银玉全装起来,放去一边,“这么用心的生日礼物我说搁置就搁置,哪里卑微?”

  “是嘛,”周自恒笑着低头看她,“那你想要什么?”

  “你过来,”项祖曼豪迈地蹲了下去,“今晚不搞出两条人命来,结婚证就别领了。”

  “我……”周自恒被刺激地声音拐了个弯,后面那个“草”字咽在喉咙里彻底出不来了。

  周美人红着小脸儿委委屈屈,曼神想玩的时候,是真的很玩得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篇文终于发完了。

  首先对所有收藏了我预收了这篇文的人说声抱歉。

  你们可能不敢相信,这篇文是二零一八年九月就在准备的。当时单纯想写一篇,记录我和我朋友这些刚开始写文的小透明日常生活的文,所以其中夹杂着很多现成的“聊天记录”,涉及很多讨论。也因为这个,我文案里就说了,可能不具备小说可读性,其实更像是一篇啰啰嗦嗦大道理堆砌出来的流水账。我最初定的文名叫《几个菜鸡文手的互啄日常》,后来觉得太沙雕就改了——写文初期我一直在纠结,当时考虑两个方向,要么就尝试沙雕写法,写出鸡飞狗跳笑笑闹闹的生活感;要么就端着,像高中写散文一样,写得貌似高大上实则无病呻吟。

  最终我选了后一种写法。

  说来惭愧,我不是不想写生活化的有趣的故事,我是笔力不足、放不开,也不敢轻易尝试。毫无疑问选了后一种写法约等于自我放弃,因为没人想看哼哼唧唧的矫情病历,我本应该去突破自我,毕竟没有读者该为我的无能买单。

  但是。

  我想,这是一篇记录我作为一个文手的文。有些曾经的脑洞,过去了就再也不可能写出来了,我可以都放在这篇文里,记录曾经与它相关的一切探讨。

  大不了不发出来就好了,大不了只有我自己看。

  与这篇文风格相适应,女主的预设是一个冷冷清清、胡思乱想又总爱钻牛角尖的人,这样的人设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作精”,可我觉得她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她诞生于这样一篇文,她为什么不是这样的呢。

  这篇文到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时就八万字了,中间出现了很多古代文人墨客的风流韵事,我本来准备在元旦前完结并发文,但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了。

  毫无预兆的,这个女儿,就像停胎一般,我听不见她的心跳了。

  这个状态持续了足足一周,我放弃了她。

  我开始着手写我的第二篇娱乐圈文,并把这篇文的文案封面全部删除,换成了那篇文。

  就好像老家有些说法,孩子夭折了要把ta的一切全都扔掉,好让父母不再牵念伤心。

  我开始认真地写那篇文,与第一篇四不像的娱乐圈文不同,我在学习主流娱乐圈文的写法,黑料、恋情、公司、粉丝、舆论、水军。虽然还是有些不伦不类,但确实是一篇娱乐圈文了。这期间还有小可爱问我新文怎么样(作为一只小透明真的受宠若惊),我非常不好意思地回答她才三万字。

  大约在清明节前后吧,那篇文突破了十万大关,我像松了一口气一样,突兀地想起了无疾而终的前一篇文。

  我在百度网盘里找到了备份(说好的全都清空呢),一口气读完,做了一个自己都始料不及的决定,砍文重来。

第24章 N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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