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几个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_分节阅读_第42节

  送走了徐雁曲以后,李春昼更加兴致寥寥,她对这一次乱糟糟的轮回早已不耐烦,只想尽快地摆脱它。
  就在李春昼望着窗外的柳树发呆时,一个编着一头小辫儿的脑袋忽然从窗户下面窜上来,吓得李春昼后退了几步。
  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宓鸿宝。
  宓鸿宝原本还笑嘻嘻的,看到李春昼微红的眼眶后笑容立马收了起来,敛眉问:“是不是谁欺负你了?你告诉我,我这就……”
  “没人欺负我,”李春昼连忙打断他的话,不想宓鸿宝和徐雁曲再碰上吵一架,她重新走回窗边的位置,跟宓鸿宝隔着大敞着的绿纱窗说话,“你怎么突然过来了……还穿成这样?”
  宓鸿宝身穿一袭黑色的绸缎劲装,剪裁得宽松舒适,方便行动。衣服上没有繁复的装饰,仅有些许银色线条点缀其间,跟以前的穿着相比,更注重实用性和低调性。
  李春昼很少见他穿这么简洁利落的装束。
  宓鸿宝犹豫片刻,抬眼对李春昼说:“春娘,突厥人打过来了,祖父已经被朝廷调走了,我打算跟着一起去。”
  李春昼明白了,他今天这一身装扮大抵是为了赶路。李春昼又定睛仔细看了看他,宓鸿宝腰间一条黑色丝绸腰带系紧,便于行走奔驰,脚踩软底靴,便于穿越崎岖的山路和泥泞的乡间小径,整个着装既不失公子的尊贵气质,又能保障他在行进间的舒适自如,准备得很周全。
  “……你家里人愿意吗?”李春昼抿了抿唇问。
  宓鸿宝得意洋洋地扬着下巴,胸有成竹地说:“没事儿,我本来就是要偷偷跟过去!到时候要是打起来了,他们肯定也抽不出人手再把我扔回来。”
  他说这些话时眼睛很亮,李春昼望着他,担心和阻拦的话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
  虽然盛京城里的人都说北定候家的小世子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但是李春昼并不这样看待他,自从两人关系熟络以来,宓鸿宝每个月都会兴奋地跟她分享自己在骑射和武学课上的长进。
  虽然有故意想听李春昼夸自己的嫌疑,但是李春昼从他讲起这些事时的神情上能判断出,宓鸿宝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把他自己当做朽木。
  他一直在其他人不知道的时候偷偷努力,只等着一个能证明自己的机会。
  虽然其他人都觉得他是个纨绔子弟,但是李春昼知道宓鸿宝性子里其实也有挺狠的一面,他有野心,也想往上爬,就算母亲和家里长辈有意想把他养成个富贵闲人,但那不是宓鸿宝心里想要的东西。
  现在机会来了,李春昼知道他就要走了。
  但是她真的挺想问问他,你对我曾经说的那些话,究竟有几分是真的?你明明说要给我赎身,说要来花魁大选上看我,说要陪我一起游街,说要跟我一直在一起的……
  既然做不到,为什么还要那么纯粹地对我好,还要傻傻地给我那么多金银首饰,还对我许下那么多承诺?
  李春昼垂下视线,她讨厌这种心绪被别人牵动的感觉,也讨厌现在的宓鸿宝,正如她刚才讨厌徐雁曲——即使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徐雁曲和宓鸿宝分别极端地站在人生天平的两端。
  徐雁曲的生命很轻,因为他心里是空的,里面没有生活了十多年的戏班子,也没有这个国家,甚至没有他自己,只有对李春昼一个人的执念。
  所以他不在乎大梁,对攻打自己国家的突厥人也不厌恶,徐雁曲随时都准备着抛弃自己现有的一切。
  只要跟李春昼在一起,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将下来将要去往何种境地,而一旦离开了李春昼,他就会完全陷入世界本无意义的虚无当中,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任何牵引,只能随风飘荡。
  抛去这份羽毛般轻柔的爱以后,他是个没有理想与自我的人。
  因此徐雁曲的生命比一根羽毛还要轻。
  而宓鸿宝的生命很重,他的心里装了很多东西,有家人,有国家,有功名利禄,还有李春昼,从他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开始,宓家的责任就已经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他肩上。
  徐雁曲是单调灰暗的,而宓鸿宝与徐雁曲恰恰相反,他身上多彩的颜色明亮又鲜艳,正如他的性格。
  宓鸿宝拥有真挚厚重的亲情,相互理解和陪伴的友情,身为贵族的尊严和荣誉,保家卫国的信念和无私,以及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和他给别人的爱意,正是这些数不清的、沉甸甸的东西构成了他。
  宓鸿宝的生命太重,能够与之交换的,只有国家的存亡,因此关键的时候,他会为了国家和理想,抛弃掉他自己全部的人生以及所有重要的事物——包括李春昼。
  李春昼看着他不说话,宓鸿宝看着李春昼失落的脸,歉疚地说:“后天我不能陪你了,春娘,对不……”
  话还没说完,就被李春昼拉过手臂用力地咬了一口。
  李春昼从宓鸿宝手臂上硬生生咬下来了一块米粒大小的肉。
  宓鸿宝疼得嘶了一声,猛地倒吸凉气,却没有抽回手,觉得毕竟是自己失诺在先,春娘咬他多少口都是应该的。
  李春昼咽下嘴里的血腥味和那一小块属于宓鸿宝的血肉,含糊不清地问:“你现在就要走了吗,阿宝?”
  宓鸿宝脸上一如既往带着大大咧咧的笑,点头“嗯”了一声说:“朝廷给祖父的调令很急,我是偷偷跟出来的,所以不打算告诉了其他人……”
  他摸了摸鼻子,好像不太好意思似的,红着耳根说:“……就是想跟春娘你道个别。”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微风吹拂,柳枝婆娑,窗边的柳树披着嫩绿的华衣,轻轻摇曳着,柳叶在阳光下闪耀着翠绿的光泽,仿佛披着一层闪亮的丝绸,阳光透过柳叶洒下斑驳的光影,将树下的地面点缀成斑斓的图案。
  李春昼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微风拂过,柳叶发出沙沙的响声,带来清凉的气息,宓鸿宝有些慌乱地收回视线,生怕再多看她一眼自己就彻底走不掉了——实在是舍不得。
  李春昼从头发上拆下一条长长的红丝带,一圈一圈,缓慢而珍重地缠在宓鸿宝的手腕上。
  宓鸿宝修长的手一动不动,听话地任由她把这一抹不融洽的亮色点缀在他一身黑色的玄衣上。
  李春昼握着他的手,好半晌才粲然一笑,欣慰地说:“走吧,我送送你。”
  她带着帷帽,一直把人送到春华楼门口。
  宓鸿宝骑在高头大马上,一遍遍低下头,叮嘱她道:“春娘,等我在战场上立了功,一定在皇上面前求娶你,到时候让你十里红妆地嫁给我!”
  李春昼没怎么当真,但是依旧很配合笑了笑,说:“好啊,我会一直等着你的,阿宝。”
  她仰头望着嘴边带笑的宓鸿宝,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已经从一个少年变成一个可靠的男人了。
  宓鸿宝身上蓬勃昂扬的朝气就像与生俱来一样,在李春昼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穿越了对未来的迷惘,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为之付诸一切的那条路。
  李春昼心里感慨,心想如果没有轮回,没有玩家,宓鸿宝接下来所经历的事,或许会成为历史上波澜壮阔的一笔。
  在阳光下,宓鸿宝最后道别时脸上的笑意格外澄澈而坚定。
  他远去的背影在李春昼的视线中一点点变得模糊起来,她倚在门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宓鸿宝远去。
  从春华楼到平康坊坊口,那么长又那么短的一条路,宓鸿宝没有一次回头。
  李春昼心里一遍遍提醒自己,假的,都是假的,等到下一次轮回就好了,可是身处在这样的场景中,她依旧无法控制地感到难过。
  李春昼心里忽然就涌起一股强烈的不舍,她用力地眨了下眼睛,用一只手捂住嘴巴,极力克制自己呼喊他名字的欲望,却仍然不自知地从指缝里漏出一句话来:“……活着回来。”
  李折旋凑上来,弯腰俯身掀开她带着的帷帽,缓慢而黏腻地舔去李春昼嘴边沾染的血迹,血腥味是新鲜的,李春昼慢慢把空洞的瞳孔转到李折旋脸上,看到他脸上正挂着一种极为静谧的微笑。
  平静到令人作呕。
  李春昼曾几次在他脸上看到这样的神情,但是每次都觉得厌恶。
  她知道这不是李折旋的错,因为他是一个只知道模仿的小怪物……李折旋之所以这样微笑,是在模仿平时的她。
  因此李春昼厌恶的,实际上并不是李折旋的假笑,而是她自己的。
  李春昼抬手抚上他半边脸颊,愣了会神,平静地说:“如果阿宝不能回来,你就把他带回来……带回我身边。”
  李折旋听了这话,很开心似的,又凑头过来舔了舔她的嘴角。
  ***
  池红在小院里找了一圈,最后却是在春华楼门前找到李春昼的。
  她走到正在漫无目的愣神的李春昼身边,对她说:“姑娘,谷夌凡走了。”
  “奥,走了……”李春昼下意识重复她的话,疲惫的思绪回笼,反应过来池红的话什么意思以后,她再次说话时,带了点疑问的语气:“去哪里了?”
  池红平静地复述道:“谷夌凡已经离开春华楼了,她给自己赎身了。”
  “……”
  李春昼没说出话来,难以置信地蹙起了眉,常挂着笑容的脸上,这时已经连半个假笑都挤不出来了。
  她猛地深吸一口气,提着裙子转身,一路三步并做两步地冲上楼,闯进李妈妈屋里。
  因为刚刚速度过快的奔跑,李春昼大口喘着气,声音里几乎带点颤抖问:“娘,梵奴走了吗?”
  老鸨担忧地看着她脸上神色,迟疑地说:“刚走的,她临走前让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你……”
  李春昼已经听不到后面的话了,她跑到窗边环顾一圈,果然看到侧门处停了一辆马车,谷夌凡搭着毕袁思的手,正要上车。


第61章
  下楼的这几十秒里,李春昼心里想了很多事,几乎把小时候到现在的所有事都回忆了一遍,依旧想不明白谷夌凡到底为什么要答应赎身。
  养成一位花魁需要花费极高的成本,一般模样姣好的姑娘会被从小挑出来单独培养,老鸨会在她们很小的时候就请老师对她们进行才艺训练,所涉及的范围面很广泛,比如茶道、棋艺、作诗等等。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老鸨也会严格控制她们的“食谱”,以保证被挑中的孩子不会在发育期长胖,也不会长得过高,而这些才艺培养,仪态培养,都是花费了老鸨巨大成本,因此花魁在青楼中的地位远比普通妓女要高。
  辛辛苦苦、小心翼翼地过了这么多年,为的就是及笄之后每年一选的花魁大选。
  每一年花魁大选评选前后,都会带动整个平康坊的酒肆生意暴满,空前兴隆,除此以外还有服饰等相关的各行各业也会得到拉动。
  而青楼女子一旦“中榜”,身价就会大幅度提高,若是想要成为花魁的入幕之宾,除了有钱,外貌和性格等各个方面也得讨得花魁本人的欣赏才行。
  因此“花魁”对于所有生活在平康坊里的姑娘来说,并不只是一个空空的名号,它代表着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李春昼万万没有想到,谷夌凡竟然在今年花魁大选前两天,激流勇退了。
  明明在之前那么多次轮回中,这种事情从未发生过。
  李春昼快步冲下楼,咬着牙红着眼,一把推开马车边的毕袁思,“滚开!”
  她给了池红一个眼神,池红便按住了刚要动作的毕袁思,然后李折旋把李春昼抱起来,托她上马车。
  在谷夌凡诧异的目光中,李春昼冲上去揪住她的衣领,失态地质问道:“你疯了吗?相信一个男人!还是个来逛青楼的男人!”
  谷夌凡沉默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你还要嫁给他?!”李春昼手都气得在打哆嗦,“你心里难道不清楚?男人就是三心二意的贱东西……你怎么会爱上他?”
  从小时候到现在,谷夌凡永远走在李春昼前面,李春昼在自己短暂的前半生里,唯一执着的事就是超过她。
  可是李春昼不明白,像谷夌凡这么出色的人,为什么偏偏爱上一个注定会毁灭她人生的人。
  李春昼五六岁时便被父母亲手卖给了人伢子,在春华楼长大的这些年里见多了男女之间的各种虚情假意,她再清楚不过——人在面对城府和智商都比自己低的人的时候,是很难产生什么依赖情感的,更别提什么爱情。
  她不相信谷夌凡会看不出来毕袁思是个蠢货。
  李春昼想不明白,当谷夌凡因为身份和地位不得不在他面前屈身俯就时,难道就不曾对那个蠢货心生蔑视?
  ……就算现在的她真的喜欢毕袁思,可一切最初炽烈的感情,最终都将化作一片残垣断壁,她怎么可以就这样把自己的人生托付出去?
  谷夌凡看着李春昼那张混杂着愤怒与不解的漂亮脸蛋,忽然冷笑了一下,李春昼是老鸨为了春华楼培养出来的摇钱树,她从小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
  为了培养李春昼的眼界和欣赏力,李妈妈什么翡翠珠宝,金银首饰,流水一般随她挑着用,因为怕李春昼早夭,她甚至不需要像其他姑娘一样裹脚,李春昼的脚趾骨骼都是正常的,从小到大的鞋子都是绣娘按身高和脚掌大小做得正正好的。
  说到底还是得到的偏爱太多了,李春昼见过了实打实用金银财宝堆出来的爱,就不会执着于从男人那里得到“爱”,甚至可以说……她已经不知道“真心”对于其他人来说是多么宝贵的东西了。
  “是,你清醒,你最清醒……”谷夌凡脸上神色同样复杂难言,“到头来,还不是要给二皇子当玩意儿?你真以为你的处境跟我有什么区别吗?”
  就像李春昼在她与毕袁思之间的事上比谷夌凡这个当事人更清醒一样,谷夌凡对于李春昼的处境也比李春昼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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